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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事律师-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时间:2022-10-26 14:41:17 热传 我要投稿

问:南京民事律师-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律师解答:

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遗嘱不一定需要见证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有5种合法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就是自书遗嘱是没有要求一定要有见证人的。亦即,没有见证人的自书遗嘱在能确认其为遗嘱人亲笔书写、合法并且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有时间限制吗?

遗嘱没有有效期,被继承人定立了遗嘱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定立的遗嘱的的内容继承其遗产,属于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至继承人死亡都是属于该继承人的,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立好了会被推翻吗?

一般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继承很难进行推翻,除非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立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或推翻其所立遗嘱,但改变或推翻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同样经过公证,并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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