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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之诉是怎样

时间:2022-05-24 15:24:56 热传 我要投稿

父母勤勤恳恳的工作,一辈子为了孩子忙活,最后遗产也是留给了子女,按照法律来说,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有权分到遗产,但是实践当中,会有争遗产的情况,产生继承纠纷,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那么遗产分割之诉是怎样?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产分割之诉是怎样

遗产分割继承,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

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民法典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等)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共同继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继承开始后,都有随时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并在请求不被接受或者认为遗产分割显失公允时,有权要求基层组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遗产的分割时间,或者径直做出分割遗产的判决。

有关遗产的分割时间,我国民法典要求继承人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三、遗产分割比例怎么确定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之后,第二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也就没有相关的继承份额和比例。

(2)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年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平均分配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遗产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3)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4)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者是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遗产。反之,则要少分或者不分。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以代被继承人的子女行使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原本属于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遗产分割之诉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遗产分割是有法律规定的,如果共同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的时间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请求基层组织予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