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议

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及特点

时间:2022-05-22 18:50:50 热议 我要投稿

特别提示:21世纪秘书网提供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及特点的原创文章定制和CSSCI核心、北大核心、国家级、省级刊物的投稿和发表服务,价格绝对优惠,每周还可以为客户提供经济论文最新动态。定制费用在同行业中非常公道,可无限制修改到客户满意为止;核心期刊的发表只收取最低500元定金,客户拿到录用通知书后,补足余款即可。欢迎大家咨询和了解。点击:立即免费咨询

关键词: 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及其特点探析 经济其它相关论文 经济学论文

内容预览:

[内容摘要]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二个制定反倾销政策的国家,其反倾销政策具有自身的特点。同时,在反倾销实践中,澳大利亚被称为全球四大传统反倾销用户之一,而中国则成为澳大利亚实施反倾销政策的首要目标国。本文从澳大利亚的反倾销管理体制出发,分析了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而考察了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及其实践的特点。   [关键词]澳大利亚,倾销,反倾销政策,特点  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出台于1906年。在全球迄今已经出台反倾销政策的94个国家或地区中,澳大利亚是仅次于加拿大(1904年)的第二早制定反倾销政策的国家。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历经修订和完善,构成了目前主要以《海关法修正案》和《关税法修正案》为核心的反倾销政策体系。然而,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对新西兰是个例外,因为1988年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签订了《澳、新加速货物自由贸易协定》,并发表了《关于在澳新两国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的经济联系的宣言》。根据协定和宣言,澳新两国互免反倾销政策的适用,并从1990年7月1日起实现两国货物贸易的全面自由化。  根据澳大利亚目前的反倾销管理体制,负责处理反倾销事务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有四个,即:海关、主管部长、贸易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及特点……

本站提供原创文章定制和论文发表服务。为保护作者权益,浏览全文请在首页登录

……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及特点进行反倾销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然而,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澳大利亚的“第三国倾销”规则还包含着另一层含义,即如果澳大利亚和另一国都对某一共同的出口目标国出口某一竞争性的相似产品,而该另一出口国对目标国存在着低价倾销的嫌疑,从而对澳大利亚出口产品构成了竞争压力或直接威胁,这样,澳大利亚便可以申请要求该进口国对该另一出口国进行反倾销调查,并采取适当的反倾销措施。由此可见,澳大利亚的“第三国倾销”规则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其一是“澳大利亚代表第三国的反倾销”;其二是“第三国代表澳大利亚的反倾销”。  澳大利亚独特而完善的“第三国倾销”规则,可以使得澳大利亚借助这一规则,克服反倾销效力的地域限制,拓展澳大利亚反倾销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实施国内反倾销政策的使用频率,进而有效抑制国外进口产品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或减轻国外竞争产品对本国同类出口产品的威胁,确保澳大利亚出口产品在第三国的市场份额及贸易利益。而在澳大利亚和第三国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双边经贸安排或对等双边关系的情况下,“第三国倾销”规则的实施更有利于提高双方的福利水平。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两国所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便是一个明显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