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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联合发文,国家整治强推基因检测乱象

5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该通知由国家卫健委、工信部、疾控局等14个部门机构联合印发。《要点》明确提出整治违规干预第三方检验机构和诊疗项目的设置审批;整治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等问题。

为什么要着力整治强推基因检测

目前,我国基因检测尚无统一标准,很多医院挂靠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于是存在技术良莠不一、收费标准不一的情况。从客观上讲,第三方基因检测有其专业性,部分小门类检测,如果医院自行开展会面临成本过高、需求不足的困难,交给第三方集约化检测是理想之选。

但是院外做基因检测,会产生两方面风险:检测质量由第三方机构把握,医生只能依据第三方检验水平来做出诊断;其次,医生私人引荐的方式,也容易引发利益交换。

为何医院不干脆纳入院内收费项目中?据《健识局》调查,部分第三方检验公司表示:曾经公司也想通过招标进医院,但因为医院领导间意见不同,事情因此搁置。

据《健识局》调查,某家国内头部基因检测上市公司开展肿瘤伴随诊断业务,也是通过与科室和医生私下谈妥的方式,由医生引荐到院外开展检测。由此可知,院外的基因检测机构可以不通过正规招投标途径,凭借与医生和科室的私人关系,直接向患者提供服务不是个例,而是普遍现象。

国家重视,基因检测日趋规范化

对于基因检测规范化,国家一直很重视。早在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已经下发《关于第一批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建设方案的复函》,《复函》中正式批复在宁波、四川、山东、宁夏、陕西、湖南建设27个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在鼓励加快基因检测产业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希望借由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规范化整体行业。

近几年,意识到院外基因检测的负面影响,很多医院已经开始让第三方机构阳光化。目前而言,江苏将靶点检测作为合理用药的指标之一,省内多家医院早就开展基因检测的招标采购;湖南省部分医院设立基因检测标本外送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协作,规范送检流程、价格、服务质量,杜绝医师与基因检测公司人员接触;北京早在2019年就将基因检测纳入医保范围。除此之外,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成都市肿瘤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等一大批医疗机构的院内基因检测中心也在迅速铺开,院内检测流程更便捷、样本损毁概率低、收费标准的透明化也在重拾患者对于基因检测的信任。但这些举措只在个别省市实行,无法产生撼动产业链的影响。

从临床上来说,基因检测的应用已经覆盖早筛、疾病诊断、精准用药、精准随访等多点位、全链式场景,已经成为了一种必要的诊疗手段。但与此同时,在基因检测服务的提供上,如何做到合规合法,也是亟待解决的难题。希望随着国家和院方的重视,基因检测企业能以技术推动医学,真正让患者获益;而不是利字当头,让患者怀揣希望,引颈就戮。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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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

    (一)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

    (三)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

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

    (四)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五)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六)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七)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八)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四、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

    (九)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十)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十一)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十二)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地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

    (十三)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机构廉政长效机制。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将“以案说法”等行业思想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构筑风清气正行业环境。

来源:MIR医学仪器与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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