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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订立多份合同分别违约怎么进行赔偿?

时间:2022-05-25 17:58:04 热博 我要投稿

一、双方订立多份合同分别违约怎么进行赔偿?

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多个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的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法院有法定管辖权。

3、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管辖权约定保持一致

如果主合同约定了解决争议的管辖条款,担保合同(从合同)、个人保函均应当约定一样的管辖权条款。

如果管辖权条款不一致,可能导致主合同由仲裁机构关系,担保合同由担保公司注册地法院管辖,个人保函由个人常住地法院管辖的复杂情形。

本来一个案子解决问题,现在变成三个案子,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均增加。

二、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56条和126条的相关规定,合并审理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这些:

1、共同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

2、第三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本条是关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当事人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来进行诉讼的人,属于广义的当事人范畴。

三、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查清合同交易对象的情况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调查好对方的底细,不能稀里糊涂的就签字了。要拿出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身份的文件,审查清楚可以防止对方泡路。尤其是要注意亲朋好友或者是其介绍的人。

2、合同价款、违约责任明确

不要以为你把合同价款谈妥了就完事,写在合同里就举得有保障。价款明确不仅要求数额明确,更重要的是付款方式以及是用美金付呢还是人民币呢,这些都是很讲究的,付款方式写的不清不楚,容易让对方钻空子,最后价款很可能因此而改变。其次,违约责任是合同里边很重要的一项条款,事关双方履行合同的诚意。若一方违约,怎么违,违约之后负怎样的责任,是很考验双方在进行交易时自行预测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防范。因此,违约责任一定要写的明确,讲双方的权利义务讲明白。

3、争议地点明确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后,以后发生争议,要打官司的话,一定要写清楚是去哪里打,是去法院还是仲裁,而且合同上的法院和仲裁机构要写清是当地哪里的法院和仲裁,签之前,最好去查看一下当地是否真的存在该仲裁机构或者法院。

一方如果有违约行为,那么违约方必须得向被违约方进行一定的赔偿。具体赔偿根据实际损失的30%来进行确定。如果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有定力违约措施的话则按照违约措施来进行赔偿。双方在进行签署完合同之后,最好还是订立违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