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志愿者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身边。有志愿者服务大众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他(她)们让我们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同时也为大家通过了许多便利。 不过有时候,有些好事到了部分人那里难免会变了味。让人感觉几分无奈,几许叹息。 志愿者,联合国定义为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通俗的说法,志愿者即义工、社工。 那么我们在车站、医院、银行等处看到的,戴着志愿者徽章、绶带或者马甲的人,我们是应该把他们做为外来的社会服务人员呢?还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呢?如果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是应该穿着本单位的制服上岗吗?如果不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这样的位置上,是否有可能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这些部门一旦出现问题,就有可能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 所以某以为,在上述部门还是应该以职务服务为主,最好不设志愿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