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母亲买240万保险,银行卡有人保管,名字代签,女儿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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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一件件拒绝赔偿事件的发生,人们对保险的争议越来越大。
而为了一己之私,利用老人的弱点,用欺骗和诱导的方式让其保险,更让人深恶痛绝。
01。hr我妈被业务员骗保,买了240万保险,我卧底一年查线索。王女士如是说。
从2004年到现在,王女士的母亲一直没有停止过买保险。王女士发现后去保险公司查看,结果越查越多。
无奈,王女士去保险公司卧底,她要看看母亲到底买了多少保险。
结果大吃一惊,十几年间,母亲竟然买了240多万的保险。
王女士说,一对业务员夫妻到母亲家里动员,母亲都不知道什么是保险,听说利息比银行高,即使银行倒闭保险公司也不会倒闭,就稀里糊涂地投保了。
王女士当了业务员才知道,一份保险,无论投保人还是被投保人,都需要本人签字。
而王女士的母亲是文盲,母亲为家人买的保险,家人根本不知道,更谈不上亲笔签字。
王女士的母亲说,业务员替她签了字,还把她的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全部收走,替她保管了两年。
他们说只要拿钱就行,一切都不用你管。
还不让母亲告诉家人,理由是怕他们生气。
母亲平时连一件衣服都不舍得买,却把女儿卖房卖车的钱,丈夫和儿子给的钱,全部都买成了保险。
甚至,母亲还去借钱。
莎士比亚说,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毁灭了自己。
一旦违背规则,用不正当的手段欺骗投保人,就已经触摸到了人性的底线。
所有的欺骗,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看中眼前的蝇头小利,会为自己埋下更多的隐患,也必将付出更多的代价。
02。hr陈浩是福州人,今年56岁。他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了三份重疾险,若干年后,他被查出患了肠癌。
经过治疗后,他向三家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让人意外的是,其中两家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赔偿,而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理由是所患疾病不符合规定的标准。
让人不解的是三家公司对恶性肿瘤的描述是一致的,赔偿条件也应该一致,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
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同意处理结果,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早在2006年,陈浩东的妻子就为家人购买了重疾险,分别是中国平安人寿、中国人保健康,和谐健康保险。
陈浩手术后,中国平安人寿和中国人保健康共计赔偿了208万元,而和谐健康保险却拒绝理赔。
听过一句话,人背信则名不达。
如果不能信守承诺,最终毁掉的是自己公司的名声,让更多的人望而却步,将损失更多的客户。
一次违背信誉,将会影响更多业绩,必然得不偿失。
03。hr40岁的张女士家住扬州仪征,2019年她在中宏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没想到刚刚缴纳两期保费,自己就被查出患有交界恶性肿瘤。
手术后进行赔付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她所患疾病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张女士购买的是尊享版重大疾病险,每年需要缴纳8千元,另外又附加了一份,两种保险加起来保额为25万元。
在理赔时,保单理赔状态被公司关闭,再三追问才说资料不足。当张女士补充好资料后,对方又说该病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经多次协商,公司又说可以赔付几万,但不能全赔。
无奈之下,张女士将该保险公司告上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进行全额赔付。
《资治通鉴》里有句话,丈夫一言许人,千金不易。
不守诚信的人,必然会因小失大,不但对他人造成伤害,更会毁掉自己的声誉,影响以后的效益。
04。hr买保险的目的,无非是当自己遇到突发事件、或身染重病、无力支付巨额费用时,有一个保障,为自己减轻一份压力。
生活本已拮据,还要每年缴纳一笔巨大的费用。一旦退保,之前所缴保费几乎全军覆没。
而当自己遭遇大病折磨时,保险公司又吹毛求疵,用各种理由加以拒绝,不能如期赔付。
一旦生病,不但遭受病痛的折磨,还要通过打官司才能要回自己的赔偿款。
不但不能雪中送炭,还要雪上加霜,不能不让人心寒。
如此下去,公司信誉必然因此下降,参加保险的人就会越来越少,公司的效益就会越来越低。
韩非子说,小信诚则大信立。
以诚信为本,用信誉服人,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进来,让投保的队伍不断壮大。
本来是利国利民的行业,如果能信守承诺,遵守规则,必将前途无量,越来越受人推崇,越来越让人信赖。
新年横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