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知名高管性侵养女一案闹得涨涨扬扬。 对此事情,我不想多做评价。 今天,我们一起回忆两年前,那部一上映就引起热议的:《信笺故事》 48岁的詹妮佛,是一名纪录片制片人兼大学老师,有一个订婚三年的男友。 生活富足稳定。 日子本该这样风平浪静下去。 直到有一天,詹妮弗的母亲在家中翻看到了女儿三十多年前的一篇作文。 作文的开头: 我想要以一些美好的事物,来开始这个故事。 乍一看,很正常。 但越往下读,母亲越觉得不对劲:我遇到两个很特别的人,两个使我深深着迷的人,一个已婚女人,一个离婚男人,在亲密的友谊中我分享他们的生活。 我如此幸运可以分享他们的爱情,而当我离开他们,我的世界开始地动山摇,我时常害怕自己会不慎坠落 她很笃定那一年,女儿一定向隐瞒了她一些事情。 在母亲的逼问下,詹妮佛不得不重新回忆这段往事。 小时候,母亲忙着照顾其他兄弟姐妹,父亲奔波于工作,她在家里总是被冷落。 那年暑假,她被父母送到马场学习马术。 情窦初开的她,在那里认识了她的初恋情人一个比她年长许多的男人。 詹妮佛看着相册里的自己,露出微笑。 母亲的一句话立刻打破了她的幻想: 这不是你那一年的相片。 1973年,你13岁,长这样 等等,在詹妮佛的记忆中,自己初恋时,明明是个发育成熟的女生? 然而事实是,那年暑假的自己,不过还是个懵懂孩童。 母亲坚称她被性侵了。 男友也愤怒地说,他已经四十岁了,还要占小孩子便宜! 就连詹妮佛那篇作文底下,老师的批注上都写道: 如果这是你的虚构,那说明你的想象力很好,如果这是事实,孩子你被成年人利用了! 于是,所有的蛛丝马迹都指向一个事实: 13岁的詹妮佛被一个成年男人性侵了! 所以,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为什么詹妮佛的记忆会和现实产生如此大的偏差? 初恋或性侵? 到这里,成了一个谜团。 《信笺故事》改编自导演珍妮佛福克斯在13岁时被性侵的经历。 电影的女主角詹妮佛,其实就是导演自己。 可以说,它不仅是导演本人痛彻心扉的自剖,更是对未成年性侵受害者的一次直击: 到底如何定义诱奸和爱情? 循着线索,詹妮佛找到了三十多年前的几个当事人,这才开始慢慢重拾那段真实的记忆。 那个初恋情人,是詹妮佛在马场的田径教练。 此外,还有另一个神秘女人: 詹妮佛的童年女神马术教练,G夫人。 这两个人,一个是已婚性感少妇,一个是离异魅力型男。 他们对外是工作上的好搭档,私下却是一对地下恋人。 G夫人很清楚,自己和比尔在肉体上越来越远,因为他有个癖好 恋童。 自此,詹妮佛自然成了两人下手的最佳对象。 起初,两人对詹妮弗关心备至。 在为期几周的封闭式训练中,又是喊她起床,又是陪跑。 马术考试时,比尔在一旁为她加油, G夫人也向她投来赞许的目光。。。。。 长期在家庭被忽略的詹妮佛,第一次感觉自己被关注了。 获取小孩的信任,是第一步。 第二步,借以朋友的口吻博得信任,告诉她:我们把你当成大人一样平等对待。 因为对于十二三岁的小孩来说,他们正处在一个迫切渴望成为大人的年纪。 小孩子总是这样,渴望拥有大人的权力。 他们是怎么向詹妮佛展现成年人的特权呢? 先是反复向她强调: 我们尊重你,拿你当大人,所以你要自己拿定主意,不要什么事都向父母说。 接着,G夫人用自己和比尔的亲密关系,暗示懵懂的詹妮: 你也可以做和我一样的事 一天晚上,比尔借机想要将詹妮佛留下来过夜,G夫人假意将选择权留给詹妮弗,让她自己选择。 为了证明自己足够成熟,可以自己做选择。 詹妮弗决定留下来,但她对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毫无防备。 G夫人离开后,比尔开始露出他的狼虎之心,他没有直接用暴力的方式制服詹妮弗。 而是一步步引诱。 先是对詹妮弗一顿猛夸,夸赞她特别、漂亮、成熟。 毫不掩饰地将她和成年女性的身材作比较:你认为我希望你像G夫人一样拥有大胸部吗? 言辞中不断暗示她,自己可以像被成年人一样对待。 紧接着,抛出试探性的话:你愿意为我做点事吗? 你愿意让我看看你吗? 你愿意把你自己没有束缚地展现给我看吗? 你想把你的上衣脱了吗? 十三岁的詹妮弗,面对这一串的四连击发问,只是错愕地点了点头,完全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比尔就是捏准了小孩子的懵懂,不懂拒绝,才敢为所欲为。 当他将詹妮弗抱上床,亲吻她时,依旧在巧言令色,试图美化自己的恶行: 没关系,一开始都会痛的,但痛是长大的必经之路。 在比尔的洗脑下,詹妮佛开始自我催眠。 她信了这是走向成熟,成为大人的必经之路,也信了这是老师爱她的谎言。 她接受了比尔在她家门口对她的亲吻,也接受了每次性侵后,比尔对她的花言巧语。 唯独选择性忘记了每一次被侵犯后的身体疼痛感: 疼痛不已,呕吐不止。 而这也让我想起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这样形容自己未成年时被老师诱奸的经过。 她同样将诱奸认定为是初恋: 想了这几天,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否则我太痛苦了。 因为只有这样,她们才能活下去。 所以,多年来,詹妮佛都选择将比尔的性侵行为定义为恋爱关系。 即使男友知道了这段经历,她仍不愿意向他承认这段过去。 她坚定地说着: 我不是受害者,我不需要你或者任何人称我为受害者。 说到底,詹妮佛心里是清楚的,只是回忆太过沉重,她只好通过美化和选择性遗忘来缓解这段经历所带来的伤害。 《三联生活周刊》在一篇关于儿童性侵的报道里,这样写道: 受害人呈现出一个共同特点:她被性侵了以后,她就得让自己去爱上对方。因为只有爱上对方,她才能够为自己这个行为找到合理性。 不仅是房思琪、十三岁的詹妮佛,现实中同样有很多未成年性侵受害者她们会潜意识地掩盖被性侵的事实。 第一,因为羞耻感。 第二,她们根本就不知道这些行为是侵犯,是犯罪,是应该大声喊出来拒绝的。 影片中,詹妮佛回忆起比尔对他做的事,她说: 我发现,我太相信他了。我没有意识到他在引导我走向何处,而当我们到了那一步,我不知道如何拒绝。 诚然,未成年人不懂拒绝,但这并不应该成为她们是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依据。 坏人在性侵未成年时,都用了相同的套路: 即不断对未成年人灌输你是大人的话术。 大人的特权之一,就是可以自愿发生性行为。 而这就是为了引导未成年人相信,和他们发生性行为是正常的行为。 但小孩子哪来的自愿之说? 她们没有基本的性意识,甚至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分不清世界的黑与白,人心的善与恶。 将小孩子的懵懂无知堂而皇之称之为是自愿,实在无耻! 在那些人眼里,好像只要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是恋爱关系,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发生性行为一样。 实在想骂: 小孩子不懂事,难道你一个四十几岁的大人还分不清楚是非吗? 忍不住借用《天若有情》的台词: 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和未成年少女恋爱,龌龊无耻的是谁? 最后,我想说: 引诱即强奸,禽兽永远洗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