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颁布
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监局8月27日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分别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企业、梯次利用产品、回收利用、监督管理提出基本要求,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提供了政策引导。
图1:工信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发展,使动力电池即将迎来退役高峰:仅2020年国内汽车动力电池退役量即有20万吨,到2025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量预测约达78万吨,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不当可能引发二次污染,应获足够重视。但在动力电池无害化处理上达到规范的企业和处理规模还无法匹配:2018年至今全国仅27家企业进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白名单。国内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报废无害化处理的成熟模式尚未形成,回收转运、租赁销售的专业网络仍在培育,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回收及再利用还处在不断探索、逐步规范阶段。本次发布《管理办法》发布正是一次积极的政策尝试。
图2:国内已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主要政策一览
其中:《管理办法》中提到:鼓励梯次利用企业研发生产适用于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的梯次产品。而4月16日北京大红门储能电站起火爆炸事故已快速引发对严守储能安全底线的业内高度关注。至目前为止,虽然该电站事故原因尚无定论,但储能行业及相关各界已再次加深对储能设备、建设、运行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知。出于对梯次利用电池的安全性考量,6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而《管理办法》在梯次利用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GBT34015)等相关标准进行电池检测和评估、积极搭建溯源信息管理体系等之外,还缺少诸如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落地等具体指导,也说明积极探索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标准模式,仍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中的一大课题。
图3:北京储能电站爆炸事故相关新闻截图
2018年7月工信部对外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力促动力电池回收环节实现有码可依;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已提出要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今年3月全国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评估及交易平台落地佛山南海;而且除专业第三方回收企业外,不少源自锂电池材料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和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不断入场延链,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中航锂电、中国铁塔、杉杉股份、上汽集团、东风汽车、北汽新能源等头部企业。相信一段时间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会有更多相关政策出台和市场机会出现。
图4: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