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明星化的利与弊
近20年,具备科技属性的公司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某种程度上,这些公司实现了对其业务领域的破圈,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明星。
互联网公司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苹果、谷歌、亚马逊、脸书,以及国内的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美团、京东、滴滴等。对于绝大多数传统企业而言,其客户群体都相对有限,能有100万用户就已经很多了。而互联网企业则不同,其用户动辄数亿人。这些互联网公司的产品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被大众所熟知。正因为如此,他们走到舞台中央,享受聚光灯所带来的关注、荣耀,以及随之而来的巨量资本。
互联网公司的明星效应,在其他科技领域也开始显现出来。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半导体、锂电池、光伏、智能电动车等领域,龙头企业往往也收获了很高的社会关注,成为舆论的焦点。
总体上来看,这是一个好现象。成为明星,意味着获得更多的关注,而这可以变成一系列实际的利益,比如更容易吸引人才,获得更多政策优惠,更受资本青睐,其产品更容易受到大众认可,品牌知名度更高等等,这可以成为助推行业发展的动力。
但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将这些科技企业放到舞台中央,聚光灯下优点容易被放大,缺点也容易被放大。在发生风险事件的时候,如果企业处置不当,可能就会被淹没在沸腾的民意当中。并且,社会大众往往会对这些科技公司有更高的期待,有更严苛的要求。这容易成为一种负担。
举个例子。
在没有网约车以前,出租车行业每年也会发生很多安全事件,绝大部分都不被大众所熟知。以滴滴为代表的网约车,颠覆了传统出租车行业,这是一种进步,滴滴也收获了大量的赞誉。但是,几起网约车上发生的恶性刑事案件,让滴滴从天堂坠入了地狱,甚至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理性上看,网约车是要比原来的线下出租车安全的,发生刑事案件的概率也更低。一旦发生事故,网约车由于司机和乘客都在线上系统有记录,破案也非常快。按理说,人们不应该对滴滴如此愤怒。但是,滴滴享受了社会太多的红利,自然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犯错了则应当受到更加严厉的指责。
再举个例子。
近两年随着越来越多的智能电动车上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每一次事故,都会受到社会的关注,某些事故还会演变成严重的舆情事件。如果单论事故率,智能电动车比燃油车还低。每年传统燃油车会发生成千上万次事故,但并不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什么人们容易揪住智能电动车不放?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特斯拉、蔚来们享受了多少聚光灯,就要承受多少严厉的目光。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