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又产生了一类全新的企业,马云称之为社会企业。 为什么全新的第三类企业会把自己定义为社会企业呢? 站在西方经济学的角度观察,我们会觉得是马云想炫耀自己想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但实际并非如此。只有站在马克思的视角,站在绝大多数人的视角,我们才会发现:第一,人民的智能手机是覆盖全球的超级基础设施,给第三类企业免费使用,碾压传统金融机构、传统分销机构;第二,人民的休闲时间是互联网世界的一般性劳动,创造内容,管理订单,启蒙AI,这个劳动被第三类企业无偿占据;第三,人民的消费变成了第三类企业呼风唤雨的资本,变成了第三类企业可以肆意发动价格战的资本,变成了第三类企业盘剥实体企业的资本。 简言之,第三类企业的竞争优势不是源自技术,而是源自用户、人民和社会。因此,马云无意识的情况下讲阿里是社会企业,同理,腾讯、美团、京东、拼多多、滴滴等等,都属于第三类企业,都属于社会企业。 第三类社会企业价值创造的主体是人民,辅助价值创造者是互联网公司。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但由于我们按照历史惯性把第三类企业划入私企范畴,导致全民的、社会的力量变成私人与外资垄断,野蛮生长、无序扩张,这不仅是重创实体经济的根源之一,也是加剧两极分化的根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