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奇 3月1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结果显示,82。44受访者表示在网络购物过程中遭遇过大数据杀熟,76。85受访者在在线旅游消费中遭遇过大数据杀熟,反映在网络外卖和网络打车消费过程中遭遇大数据杀熟的受访者均超六成。(3月2日《北京青年报》) 被誉为大数据‘杀熟’克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于3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消协同日公布上述调查结果,想必一方面是为了敲山震虎,为实施新规营造宣传氛围;另一方面,也能为下一步评估法规执行成效,提供参考性指标。毕竟,消费者的现实体验才是衡量法规质量的关键因素。 众所周知,大数据杀熟是少数网络平台利用算法优势,暗行算法霸权的薅羊毛行径。隐秘性、强制性、迷惑性与诱导性共存,是其相对明显的特征。所以,若想消灭算法霸权,就得将算法推荐置于阳光之下,消除迷雾,让算法受到最全面细致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目的便在于此。 值得注意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早于2021年8月27日公布,而北京消协的这次调查则于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展开。诚然,网民网友的体验感变化具有一定延迟性,可仍有如此之高的问题反馈观感,仍能反映出一些网络平台直面严法威吓的无知无畏。 可以预见,互联网经济的下半场必是算法竞争的修罗场。面向未来,恐怕仍有一些网络平台执着于利用算法歧视、算法压榨持续挖掘商业利益。铺开更浓烈的算法迷雾,在不经意间,迫使消费者受骗,劳动者受灾,无知观众受煽动。保护大众不被大数据杀熟,我们需要更具有前瞻性、精准性与敏感性的保护手段。 监测大数据杀熟还是得坚持末端体验为导向,鼓励有关部门多调查多访谈多接受网民网友的评估反馈,只要发现苗头就得一纠到底,确保推荐算法实现与主流价值观的动态对接。在数据采集方面,把好最小化原则的关口,避免算法推荐的恶性升级。通过消灭算法推荐服务的不良体验,为普罗大众提供更多更强烈的舒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