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微信号“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消息,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到,经纪机构通过门店、网站等各类渠道发布拟出售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应明确标识房源核验编号及二维码。

11月16日,上海是房地产交易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挂牌房源进行核验,并按规范发布信息。对于发布虚假房源、房价等违规行为中介,将进行惩处。

11月25日,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房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各企业不得以“预留房源”为名,违规收取“茶水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