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苟事”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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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苟事不至是,殆不可執以為法。
苟事不至是,殆不可执以为法。
苟事亲未孝,交友未笃,是所未得,恶能善之矣?
凡人才识不同,长于此或短于彼,苟事有过误,即明言之,予不汝责。
历观古今,苟事之轻重所在,无不为害,唯当任正道而求忠良耳。
苟事物束干我,而以心應之,不亦勞乎,天下之事物無窮,吾心之精神有限,以有限對無窮,吾心殆矣,惟聖人以性受之,則心不生,而事物浮浮然,不能入吾之靈府矣。
苟事有阙失,皆得随时规正。
苟事功克集,何以朝礼?
苟事非其限,而越理成书,自可触类而长,于何不录?
苟事无大害,根于人心,原于天理,可以厚风俗、资政治者,虽不载在律令,下以公言之,上以公与之,未见遽为废法也。
苟事势警急,北平口外马,悉数不过二万,若遇十万之骑,虽古名将,亦难于野战。
苟事有未宜,则改而求当,凡百卿士,期悉朕怀。
武德之时为息隐王所嘱便回改文案苟事曲从此卿之短也。
苟事不测,请从君共死。
二事并良,苟事立,汝择处高。
苟事勢並迫,固有不得不權其宜者。
苟事权不统于一,则顾此失彼,击首遗尾,鲜不败矣。
苟事急,則縊死以示之。
苟事状章明,不须系狱者,固当实时决遣。
历观古今,苟事轻重,所在无不为害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