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交易二手车交易合同 推荐度: 二手车交易合同 推荐度: 二手车商交易合同 推荐度: 二手车位交易合同 推荐度: 二手车辆交易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实用)二手车交易合同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二手车交易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手车交易合同1 卖方:买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传真: 买方与卖方协商收购下列汽车,协议如下: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里程表读数: 发动机号: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内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车发票购置税(费)证车辆保险单及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营运证备胎千斤顶组钥匙其它 三、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 定金及车款付款方式:车主将车辆及全套车辆文件交付收购方后,买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到车管所查验车辆档案,若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在查验结束后两日内向车主支付购车款元,剩余购车款元在车辆过户完毕后结清,车主退回定金或将定金充抵部分车款,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将通知车主,车主应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退还定金。车主逾期退还定金,在退还定金的同时还应支付每日万分之五定金的逾期利息;车主未按期退还定金和逾期利息,收购方有权拒绝退还车辆及车辆文件。 四、车主保证车辆的来源合法,无被盗、抢记录,无经济抵押、法院封存记录,无改造发动机及车架号码,所有数据与车管所档案相符,证件齐全、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买方有权指定第三人作为出卖车辆的过户登记方,车主应积极配合办理车辆过户;否则,车主应双倍返还定金,同时退还收购方已支付的其它购车款。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车主应在日内无条件退还定金和其它购车款。 六、车辆进场时间为年月日时。进场前车辆发生的车辆事故、违章、违规由车主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进场后发生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责任由收购方承担。 七、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第七条与其它条款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第七条的约定为准。 九、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收购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卖方执一份,买方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2 车主名称车辆牌号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厂牌、型号颜色 车辆类型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km 车辆使用性质:私人公务车出租车租赁车其他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旧机动车的价格为(不含税费)、(人民币大写)元买受人应于年月日在(地点)同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支票汇票旧机动车抵扣部分新车款项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日向出卖人支付车款的, 出卖人应在收到车款后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受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 第三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卖人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出卖人保证向买受人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受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出卖人收取车款后,出具收款凭证。 5、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与出卖人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在出卖人旧车交付之日以前所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交通违章由出卖人全部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出卖人应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总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出卖人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出卖人未按照约定日期内交付车辆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汽车流通行业工作站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日期:日期: 地址:住所: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二手车交易合同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品牌: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里程: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购买时间: 其他情况: 第二条、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标识):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机动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其他: 第三条、成交价款及支付 本车总成交价为元,乙方于日向甲方付清。 第四条、所有权转移及过户手续 乙方向甲方付清购车款时本车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甲方应当在日内将该车过户给乙方。因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方负担。 第五条、风险及责任承担 本车交付前,本车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本车交付后,所有权的风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所产生的交通违章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本并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本车的单证及其他资料交付给乙方。同时,甲方保证合法享有本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本车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负担,所提供的与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价款。 3、乙方应当为甲方办理本车的过户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4、、路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因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因任何一方违约发生诉讼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交通费、误工费、公证费、、诉讼费等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特别声明: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各条款的内容及所涉权利的处置、法律后果,已清楚详尽的知晓。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4 卖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车主: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厂牌型号: 2、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车主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车主交付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交付车主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交付车主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车主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车主交付。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车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主应了解、确认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车主提供的有关信息不真实,车主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车主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车主支付违约金。 3、车主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车主有权要求卖方返还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车主原因致使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车主返还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其他约定 备注: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5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甲方现将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养路费缴至年月旬,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6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主车牌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登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车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随车交付证件(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7 出卖委托人: 居间人: 委托事项: 委托出卖价格: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佣金: 其他约定: 买受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买受委托书 买受委托人: 居间人: 委托事项: 委托买受价格: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佣金: 其他约定: 买受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二手车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 出卖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完成二手车交易的相关事项,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 1单位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三)丙方基本情况: 单位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 执业经纪人:执业经纪人证书号 执业经纪人身份证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四)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使用年限至: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证号)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配置: 其它情况: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保管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20)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3交由丙方代为保管(车辆应存放于丙方指定地点,并由丙方和甲、乙双方查验认可)。 (三)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方(做好签收手续),由方负责办理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同时,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自甲方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方应于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车辆使用人或保管人应于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六) 第五条佣金数额、支付期限、方式 本车成交的佣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甲方支付元(大写元),乙方支付元(大写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各按佣金的支付给丙方;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日内付清余款。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第六条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三)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收取委托方的各项款项后应分别出具收款凭证。 (四)丙方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转委托;并为甲乙双方保守商业秘密。 丙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五)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乙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丙方违约的,向甲、乙双方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延期交付的违约方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元。 (四)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价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五)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定金不予返还,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并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六)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丙方返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七)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 第八条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三)丙方代为保管的,由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经纪人条例)、(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三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丙方:(签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名) 执业经纪证书号: 帐号: 签约时间: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手车交易合同8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住所地: 证件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住所地: 证件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见证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经出卖人和买受人自愿协商,自愿请公司见证帮助本二手车交易。为此,交易人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出卖人对下列二手车享有财产所有权,并保证该二手车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 原车辆财产所有人: 品牌: 车型: 公里数: 使用年限: 车架子号: 发动机号: 牌照号: 行车执照: 购车发票号及购车发票复印件: 是否发生过事故: 是否设定过担保: 是否缴齐商业保险: 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的其它材料: 第二条经交易人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价格成交。 第三条交易人双方一致同意将成交价格约定的全部价款交付见证人帮助保管。 第四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买受人已经对该二手车进行了验收;出卖人业已将该二手车及其过户所需的全部资料交付了买受人。 第五条见证人见证交易人双方自愿商定,于年月日共同依法办理该二手车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见证人保证并承诺按网站公布《团购条件》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履行见证帮助的职责,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交易人双方承诺并保证各自承担《团购条件》及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本协议是交易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团购条件》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交易人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九条本协议签署于见证人住所地: 第十条工作日,是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在内的正常工作日期。 交易行为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之周六、周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二手车约定过户登记日前的与该交易二手车相关的税费,全部由出卖人担负;过户登记日后的税费由买受人或者该二手车控制人担负。 第十二条与该二手车过户登记相关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担负。 出卖人出卖人之代理人(盖章): 买受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盖章) 年月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二手房)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销售许可证”; 权属证件; 物业的具体情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经纪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项: 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具体要求:其他要求: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二手车交易合同9 车主: 车主地址: 电话: 买方(承买人): 买方地址: 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辆情况:车类型号:车身颜色:行驶公里:发动机号:车架号码: 第二条:汽车质量: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 第三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 第四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五条:车辆过户: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安户、过户手续,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六条:该车在年月日时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年月日时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第七条: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第八条: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10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主车牌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登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成交。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车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三、本车使用性质,随车交付证件(购置税(费)证,行驶证正、副本,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四、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五、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六、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车由自费于工作日内(过户、转籍)完毕,甲无偿提供(过户、转籍)所需证件,在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出现车辆专章、欠费、罚款等无法办理业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备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11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乙方将车款一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它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六、如签字后有一方违约,由法院判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12 车主:车主地址:车主电话:身份证号码: 买方(承买人):买方地址:买方电话:身份证号码: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什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口行驶证正、副本口购置税(费)证口路费收据 口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口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口营运证口备胎口千斤顶口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 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次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办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出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年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自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13 车主:代理人:买方(承买人): 车主地址:买方地址: 车主电话:买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车牌号码:行驶公里:发动机号:燃料: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钥匙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保险单据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及代理人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由承担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签章)代理人(签章)卖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14 甲方(卖方):单位或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买方):单位或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电话: 车牌号:发动机号: 底盘号:登记日期: 车身颜色: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元,大写: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强制保险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车交易合同15 车主:代理人: 买方(承买人): 车主地址:买方地址: 车主电话:买方电话: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 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 燃料: 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钥匙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保险单据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及代理人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由承担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代理人(签章)卖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