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推荐度: 小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推荐度: 企业聘用员工劳动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合集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劳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第四条劳动纪律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2 本集体合同由(以下简称企业)与(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 第二十八条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元。 第二十九条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五十九条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工会(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企业员工集体劳动合同模板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地址: 性别: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起至止,期限为。其中试用期从起至止,共。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为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1) (2) (3) (4)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治疗,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尚未治愈的再延长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责,病假工资为元。 (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元,抚恤费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1)医疗期为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月。 (2)乙方的医疗费。 (3)因工负伤致残的,其待遇:。 (4)因工死亡的,丧葬费元,直系亲属抚恤费元,其他费用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天,婚假天,丧假天,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发给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本条第2款第(1)、(3)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期限为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元,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鉴章) 合同鉴证日期:年月日 企业员工集体劳动合同模板三 本合同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工会主席(签字):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工作人员)(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从事工种工作,担任职务。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年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见习期)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具体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预计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 甲方对乙方实行第种工作制: 1、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收入构成: 乙方的工资收入由几部分构成。 (二)工资标准: 1、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为。 2、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 3、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示范区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工资待遇调整按甲方工资分配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办法为;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对方带来损害的,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或工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八、本合同其他条款和未尽事宜按集体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一月内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本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1份,员工本人档案存入1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下列材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 (二); (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名):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合同鉴证人(签章)20年月日 合同鉴证机构(盖章)20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为小时。 第四条:中午点至点,下午点至点。劳动用工合同书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三、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完成合同及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后,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元,正式上岗后每月天休,全勤奖元,工龄奖每年元。 四、规章制度 第七条:迟到、脱岗分钟以上,以论处,员工迟到一次扣除元。月累计次,按扣除处理,一次扣除三天并扣除。连续旷工或月累计次以上甲方给予开除处理;开除处理的员工,不给予退还。 第八条: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仔细了解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住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5 劳动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籍地址: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书,合同范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书》。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 2。身体状况:。 3。工作技能:。 4。团队精神:。 5。其他:。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付,计人民币XX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元。 五、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一级注册师,经过真诚协商,双方达成如下聘用条款: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周年。即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向甲方提供其一级注册师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执业资格合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大学文凭(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乙方一寸彩色相片5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甲方确认材料无误后,应在当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年的聘用工资,计人民币元整。 三、聘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协会会议费用(含继续教育期间标准的差旅住宿费用)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再教育学习,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之学习。 四、乙方完成注册到甲方名下后,乙方同意将《注册师注册证书》交由甲方保管。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其为乙方代为保管的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师注册章及其它证书原件应及时交还乙方本人保管,但牵及公司年审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如需使用乙方注册章时,必须将图纸交由乙方审查,乙方同意后盖章。 五、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申报及年检方面。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注册证书》;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保证乙方资格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七、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甲方应为乙方在《执业手册》上登记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并为乙方办理该证的年检工作,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解聘:签定合同之后,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在甲方注册成功后,与本合同第四条中应交还乙方的其它材料一同交予乙方。 九、违约责任:甲方负责乙方在注册期内的再教育学习的一切费用及手续,如甲方无法在注册期满前完成乙方的再教育学习手续和转注册的证明材料,造成乙方无法转注,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伍千元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赔付乙方伍千元整;由于大学文凭(原件)无法补办,如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元整;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叁拾万元整。1。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2。乙方必须在甲方公司注册满年后才可以转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则甲方不负责再教育学习费用,乙方退还甲方聘用工资万元整,且赔付甲方违约金元整。 十、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十一、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付清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承担。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8 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乙方在甲方的试用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返聘期间的岗位:。 2、乙方在工作范围内应服从甲方安排,同时服从甲方的工作调整。 3、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适应期 1、乙方在甲方工作前个工作日为适应期,适应期期间如因任何原因离职,甲方不给予任何形式的报酬和补贴。 2、如由适应期进入试用期,则工资支付从入职第一天开始。 四、工作待遇和报酬 1、乙方在试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乙方享受试用期员工工资待遇。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元月,甲方要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3、甲方必须每月日前以货币的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4、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3)其他:。 五、食宿 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理。 六、试用期时长 试用期内,如乙方工作表现突出,为甲方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经甲方批准可提前转正。如因请假或表现较差,甲方可延长乙方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个月。 七、工作纪律 1、乙方在试用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如有违法或思想、工作表现差,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试用乙方。 八、合同解除 试用期未满,如乙不愿在甲方工作,亦可提前解除协议,但需提前周通知甲方,乙方离职前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归还甲方财物。 九、特别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4、。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9 甲方(用人单位):性质:地址:电话: 乙方(员工)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电话: 住址:邮编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甲方的劳动用工管理等制度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各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岗位或工种)。 第三条生产(工作)任务(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生产部所辖范围内的相关岗位上工作(暂定),按照确定的具体岗位(任务)履行职责。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并按甲方的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调整。如乙方无合法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整,则按乙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依据国家规定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但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实行计件制工资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遇公休日上班工作,属于正常上班,不发加班工资,公司视情在停水、停电、原料缺乏等停产时间或生产淡季合理安排员工补休,以保证计件制员工的休假权利。 第六条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全额计件制或定额加超产),按照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乙方出勤达到法定工作天数,并完成定额任务,甲方根据乙方相应岗位计件工资单价计算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发给乙方工资报酬。乙方在正常上班完成任务后,甲方给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种培训,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在合同期间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接受甲方的处理,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社会保险。 第九条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关系即行终止,由乙方自行接续或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绩效考核。甲方根据公司规定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业绩,以及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决定乙方职务和工资的升降。 第十条劳动纪律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协议书)、保密协议,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将按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 甲方或乙方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乙方合同的除外),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视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违约方承担赔偿金。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则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0 甲方: 乙方: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小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应详细阅读并了解甲方提供的员工手册并愿意执行并遵守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在签定本合同后,视为乙方已经了解员工手册相关内容并同意遵守。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 3、乙方自愿要求不交纳社会保险的,甲方将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打入其工资中,因此所出现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需要,在,承担任务,担任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满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2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3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同样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在实践中,确实也有许多企业喜欢运用这一条款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同时,企业在这一条款上败诉的也最多。究其原因是企业对该条款的理解存在误区或者任性适用该条款,又或许是对该条款的应用存在程序上的问题。那么,企业如果想利用这一条款辞退员工,就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要有规章制度,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根本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没有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如此任性,败诉肯定是必然的。 2、要审查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是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是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理,是否显失公平; 3、要审查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 4、要明确规章制度是否依法公示。 5、要审查在规章制度里是否对严重违纪做出界定。 6、要获得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 7、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必须在送达解除通知前固定。 8、要避免规章制度自身相互冲突。 9、要避免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冲突。 企业操作流程 STEP1:发现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 STEP2:保留相关违纪证据; STEP3:判断是否属于“严重”的情形; STEP4: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 STEP5:企业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书; STEP6: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疑难案例 经常有企业HR提出咨询,单位内会有三期女员工仗着自己怀孕或者哺乳期的身份,经常迟到、早退、不请假自行决定不上班,企业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律师答疑 这是实践中HR经常困惑的一个问题。其实,为了充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劳动合同法》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不给予特殊保护,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绝对权利。 如果该女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么,企业是否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在员工严重违纪的情况下,企业才能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例中,企业要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女员工经常迟到、早退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纪。具体来讲,首先,企业的规章制度中应该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行为构成违纪有明确的规定,并应该明确经常的迟到早退、旷工累计多少次构成严重违纪;其次,企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制定并合法公示,并且该员工知晓。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企业才能单方解除与该女员工劳动合同。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终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 二、正常上班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正常上班需要,担任岗位正常上班。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正常上班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正常上班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正常上班;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正常上班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正常上班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正常上班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正常上班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正常上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正常上班时间不超过标准正常上班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正常上班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正常上班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正常上班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 在法定正常上班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正常上班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正常上班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正常上班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起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正常上班制度和正常上班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正常上班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正常上班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正常上班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上班,经过培训或调整正常上班岗位仍不能胜任正常上班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项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正常上班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项、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正常上班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项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项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正常上班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现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济南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本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生效要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