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阿里女员工案传播力影响巨大,消息一出即引起舆论关注,网友们纷纷开始大辩论。 转发举报信是否帮助了牛牛? 舆情出现后,张勇发道歉信后,阿里6000员工自发聚会,成立帮助牛牛群,获得阿里官方支持,和舆论赞赏。 那么请问,女员工在求助无门的时候,谁给牛牛帮助最大?!是这10名无名英雄,小手一点默默转发,让更多的人涌现出来,帮助了牛牛。 公司的事让公司内部舆论监督,是否合适? 举报女员工在向直属领导求助无门的情况下,在内网公开发帖,向公司内部舆论求助,或者期待引起高层关注。 首先,直属领导有责任解决而没有行动,这是张勇已经定性了的,那么,女员工这个内网发帖的行为就有了正当性,因此,在内网参与讨论,在内网转发此事的员工并没有被追究责任。 其次,内网是办公场所,举报员工违纪违法,要求对某员工进行处分,也属于公司管理范围的事件。所以,该女员工并没有被开除。 将公司内部舆论,引到外部舆论监督,是否合适? 首先,女员工举报信毕竟是一面之词,没有公司官方调查结论,更没有警方的立案通知等文件背书,并且可能其中还有虚假谣言,事后也证明女方所言并非完全真实,至少有很多故意隐瞒之处。比如第二天主动约张某过来酒店,停留1个半小时,举报信却没有半点披露,引人遐想。 不信谣不传谣,是对网民的基本素质要求,不能是看似女性弱势一方,就立刻无条件支持。 员工正确的做法,是保持内部舆论监督,静待公司处理,如果确实有犯罪行为(比如警方立案通知)而公司拒不处理,才可以引入外部舆论监督。 将内网信息发到外网,属于泄密? 如果是商业秘密,肯定是属于泄密,那么女员工举报信,属不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司其他秘密? 首先,举报信的流出,对阿里商誉打击巨大,股价当天跌6就可以证明。 未经证实的公司新闻,属于公司内部消息,内部消息披露,必须由专门的部门发布,10名员工未经授权,就发布未经核实的内部消息,确实属于违反公司规定。 截图去除水印的做法,也很不可取,正确的做法是,识别截图文字,拷贝到记事本,再对记事本截图。〔奸笑〕 最后: 10名员工的内心是正义的,愿望是良好的,但方法却是违规的。 蒙面英雄匿名失败,不能功成身退,深藏功与名。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