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申请书 推荐度: 产假申请书 推荐度: 产假申请书 推荐度: 孕妇休产假申请书 推荐度: 职工休产假申请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产假申请书范文集锦七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那么申请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假申请书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申请书篇1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xx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x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事假请假条) 请假人:xxx 年月日 产假申请书篇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月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 特请求休产假个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 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产假申请书篇3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x月x日),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鉴于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特请求休产假x个月(从XX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特此 敬礼! 申请人:xxx 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篇4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在xxxx年xx月xx号诞下小龙女一玫,产假时间从xxxx年xx月xx号到xxxx年xx月xx号止。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现特向公司申请产假工资,请予批准为盼,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特此申请,恳望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产假申请书篇5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20xx年8月休完产假后,又申请了5个月的哺乳假,请假期限从20xx年8月13日20xx年1月13日,现在假期已结束,特向公司提出销假申请,烦请领导批示为感。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1月13日 产假申请书篇6 xx公司人事部: 依据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xx条规定,现申请陪护假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计x天。 妥否,请示! 附: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孕产妇出院证明(复印件) xxx 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篇7 尊敬的学校领导: 本人于20xx年8月休完产假后,又申请了5个月的哺乳假,请假期限从20xx年8月13日20xx年1月13日,现在假期已结束,特向学校提出销假申请,烦请领导批示为感。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1月13日 附:产假相关知识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产假分类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晚育产假的规定于20xx年1月1日起已经取消了,修正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各地的规定标准不一,应以当地最新颁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