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物流运输合同 推荐度: 物流公司运输承包合同 推荐度: 物流公司运输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物流运输合同【热】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流运输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物流运输合同1 甲方(托运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承运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方系物流运输公司,拥有货源。由于运输需要,故与乙方合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运输和服务事项 1、乙方承担将甲方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的业务。 2、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将甲方指定发货地的货物在约定时间内安全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并交付指定收货人。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燃油管理服务,使用统一配发的加油卡,并同意遵守加油卡使用的相关规则,履行持卡人义务。 4、乙方接受的燃油管理服务应付的加油款,由甲方负责从乙方的应得合作收入中优先扣除并代为支付。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货物外包装完整,没有污损。 2。甲方提供运输所需的信息。 3。甲方根据货物的性质及重量、数量、体积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包装。 4。如运输的货物需办理检验手续,甲方负责将有关文件提交乙方。 6。甲方有权查询货物的运输状态,有权在货物送达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变更目的地及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 7。甲方在合作期间,将为乙方办理加油卡供其运输时使用。 8。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司机、相关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具有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定资质,确保承运车辆证件齐全,并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包括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保单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提供派遣司机的资料。 2、保证所派车辆性能良好,所派司机身体健康、不酗酒、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并承担货物自接收时起至交付甲方收货人签收前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时,对货物的情况予以确认。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保证运输途中货物无短缺、无污损、无人为变质等损害。 4。乙方应在订单约定的时限内安全的将甲方交付运输的货物交由收货人签收,核实收货人身份,并完成相关物流工作。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查询通知后及时作出回复。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未得甲方许可不得更改运输方式。 7。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加油卡时,必须遵守甲方对加油卡的管理办法。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加油卡。并且,乙方应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 8。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司机、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赔偿款(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医疗及赔偿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等办证费用。 三、运价、结算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运费结算按当月成功运输的单量及《运费报价单》确定的价格计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有运输回单快递给甲方,甲方应在10日前进行核对确认,确认后甲方按照本合同条款中的运费结算方式将运费支付给乙方。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四、保密条款 双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计划、客户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秘密信息。双方不得将任何涉及对方秘密信息的内容提供给第三方,如因泄露该等信息而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配车、发运的,乙方每迟延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对甲方和或收货人造成其他损失(包括甲方收货人向客户支付的补偿费用)的,乙方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在经营运输过程中,出现各种交通事故、货损、货差事故等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货物损坏、灭失、车辆及货物被盗、被抢等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应无偿运至双方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5、本合同中所涉及的赔偿金、补偿金及违约金等,甲方亦有权在与乙方结算运费时直接扣除。 六、合同终止与解除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相对方无任何违约事项,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相对方。 2、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期满、终止、解除后,甲方将收回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加油卡。 3、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地震、战争、政府禁止令等。不含交通状况或乙方违反交通法规等导致的交通事故或意外。 七、争议管辖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它 1、合同有效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物流运输合同3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条货物内容及运输方式 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货物内容为。 运输方式为。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为元(大写:圆整)。甲方应于货物按期运达目的地后日内结清运费。 第四条甲乙方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运费。 2、乙方应按照运单的要求,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负责货物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第五条违约责任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还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讼。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和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3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xx(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x港运至x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x天内集中于x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x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x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x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xx),全船运费为x元,一次计收。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x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x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物流运输合同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7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3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结算方式为月结。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00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00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日和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期:日期: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5 甲方(托运人):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乙方(承运人): 签订地点: 本合同以《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运输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方的《交运单》为准,所签定的《交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交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运单》“客户签收联”上签字盖章,填写收货人的证件号码后交还甲方。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运输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发生的一切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2、为保障货物安全运达,当每月配送货值低于万元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作为货物安全保证金;当每月配送货值高于的,乙方按照月配送货值的向甲方补交货物安全保证金。甲方收取的货物安全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且不存在争议的前提下,应在一个月内返还给乙方。 3、《交运单》的“客户签收联”作为乙方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与发票共同作为运费结算缺一不可的凭证。 4、运输费用结算周期为天。乙方须在每个月的号前向主动甲方提供上月的对账单、《交运单》“客户签收联”及发票。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付清上月运费。 4、若乙方仍存在甲方委托运输的在途货物尚未运达,则需延后待在途货物安全运达且将收货凭证交付甲方后再进行结算。 六、赔偿责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安全运达。 2、运输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发生货物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交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交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与收货方达成的协议价格赔偿。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运输的最晚时限为小时公里,若乙方未能按照《交运单》约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则按该批货物运输费用的进行罚款,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元。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如乙方未主动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有效。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物流运输合同6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水泥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白行购买,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教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处理; 十一、本合同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7 合同编号: (以下各项务必认真填写,不填写的用斜线划去。) 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包括代理运输,下同)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方式包括: 精准卡航;精准空运;精准汽运;精准城运。(单选或多选) 2、甲方应依乙方指定方式运输,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黄顺平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2、经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员(附件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之行为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计算。若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按体积重量计算。 四、价格条款 1、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当时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 3、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含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它费用。 五、接货与收货 1、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收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须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七、托运手续 1、乙方须准确填写有关单证,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保价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声明价值,且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以乙方托运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为准,货物保价费率按甲方国内货物保价费率表的规定计算。乙方申报保价声明价值并支付保价费,即表示乙方对该票货物已选择保价服务。 2、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凭证。 八、拒运条款 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九、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十、乙方知情权 1、乙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甲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乙方。 2、甲方应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航班、汽运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货、送货与返货 1、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超过三日未提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 2、乙方或收货人要求送货上门的。cOm,甲方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安全地将货物送达收货人处,由此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或收货人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发件人,因此额外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绝收货或支付运费;该货物被认为是不可接受;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还,三个月后甲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及处理费后返还乙方。 十二、结算与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A、周期与限额结算,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月3号对账,对账当月10号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款项;结算限额为3000元,两者俱一即可。 注释: 乙方月结费用连续2个月低于20xx元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月结权利,乙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在结算期届满时或乙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甲方应将结算清单电传乙方,乙方须在3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电传结算清单后的第5天前乙方应将运费结付给甲方;乙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 因甲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实结金额,加盖公章。 甲方员工收款时须凭财务出具的委托书和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结算清单,收款凭证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凭证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B、现金即时结算。 C、甲方返单后乙方付款。 D、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运费达壹万元(含)以上时应以支票结算,支票收款人必须填写“武汉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期票日期不能超出三天;通过银行汇款不得超过三天,以银行电汇单日期为准。 3、乙方或收货人应按时足额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甲方对承运货物可以行使处置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救济性权利;有付款义务的收货人拒付费用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与收货人负连带责任。 十三、相关责任与赔偿 1、甲方从货物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及时的运输责任。 2、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货物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自主选择。双方明确知晓:保价服务选择与否对于货物 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偿标准如下: A、乙方未办理货物保价服务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空运货物最高按20元(人民币)千克赔偿;汽运货物丢损在丢损货物对应运费的3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以上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B、乙方办理货物保价服务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3、甲方到货时间一般依公布时效(附件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时效误差依据甲方承诺减免运费。运费减免不影响其他款项结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责权。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cOm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或者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四、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带来的相关损失; B、货物的自然性质、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C、乙方自行包装,因包装或容器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 D、乙方自行包装,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甲方包装的非新品运输,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缺少或损坏; G、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H、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十五、索赔条款 1、乙方索赔仅限,精准汽运和精准卡航货物到达签收后的三十日内书面提出;精准空运货物到达签收后七日内提出,迟延交货的到达签收后十四日内提出。提交索赔资料,出具破损证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超过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赔后应于六十日内作出答复。 十六、保密条款 1、甲方对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和其它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包括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条之规定。 2、甲方给予乙方的各种优惠和其它商业信息,乙方应为甲方保密。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 十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或经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乙方对其委托甲方承运的货物均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甲方应在其承运乙方的货物出现毁损,灭失等事故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保险索赔资料(必须由甲方才能提供的保险索赔资料,如当事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警证明等)未达到上述要求之一的,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附件一:《物流人员确认单》 致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我方指派以下人员到贵司办理货物交接、验收、结算等各个环节的物流事宜: 编号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承运人(签名盖章):托运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8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 规格: 数量: 运输费价款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 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运输要求 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 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五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 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第六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物流运输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公司正常均衡生产需要,保证按时区及时准确配送到生产线库房,乙方将所供公司的零部件,委托甲方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仓储、保管、配送、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 二、货物包装及回收 1、乙方负责零部件的包装,包装物为木箱、纸箱及托盘(要求用工位器具的必须使用工位器具),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企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标准的必须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 2、包装不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而造成零部件损坏、质量不合格、丢失的由乙方负责。 3、如乙方对其产品包装物回收,须与甲方协商相关事宜,及回收费用,并签订包装物回收补充协议。 三、货物验收 1、产品零部件由乙方送检,如需甲方送检,乙方须在其他服务项选择服务,并支付费用。 2、甲方负责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的验收,如发现零部件与合同规定不符合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入库单中注明。 3、自甲方开具入库单之日,零部件的风险即转由甲方承担。 四、仓储保管 1、乙方零部件送到甲方后,甲方应及时做好零部件的。接收,装卸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商品特殊性进行保管,对乙方零部件完整、安全负责。 五、配送服务 1、甲方负责根据公司生产调度指令及时准确将乙方零部件按时送到指定库房。 2、因甲方送货不及时或品种送错而影响公司生产,由甲方负责。 3、如果因乙方零部件缺货或产品不合格导致甲方不能及时送货,或影响生产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公司要求使用器具配送的零部件,由乙方必须按要求制作工位器具,因器具不足、器具不标准造成的停线考核由乙方负责。 六、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零部件到达甲方库房后,经外观检验及清点数量后甲方开具入库单,乙方将甲方开具的协作送检单和采购计划各留甲方一份。 2、甲方负责保管出库单、收料单,乙方可定期到甲方取出库单,收料单。 3、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库存日报表。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零部件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零部件丢失、短少、腐蚀损坏的(包装箱完好的除外)甲方负责按损坏的实价赔偿,如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坏,变质的甲方不负责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在与甲方结算时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实际损失金额。 3、甲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乙方产品。 乙方: 1、乙方送货的包装要标明产品名称、图号及数量,保证包装内与包装表明一致,如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应在包装上注明,否则出现损失或人身伤亡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能及时将货物存到甲方库房,致使不能及时送货,影响生产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超出合同签订储存面积,甲方可以临时解决存储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5日内给甲方补签租赁协议,协议传真有效,如乙方未按时补签协议,每天按超出面积双倍收取仓储费。 4、乙方若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或逾期不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可通过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方式给予相应惩罚。 5、乙方货物一经存入甲方库房,货物出库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仓储、配送费等)不论货物用于生产或是退回乙方。 6、乙方在一个月内清除甲方库房废品零部件。 7、乙方须每月与甲方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签字、确认。 八、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执行中任何一方因业务变动需终止合同的,请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情况下双方不产生任何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九、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收费方式: (1)按面积收费:月收费金额仓储面积(平米)15平米月 (2)价值收费:月收费金额月出库量价格0、5(按价值提取比例) (3)其他服务收费 (4)月收费合计面积收费价值收费其他服务收费 2、收费标准: 仓储收费租赁面积单价年度费用 面积:平米元大写:: 配送收费提取方式提取标准 价值提取 其它品种提取标准 3、其他服务及收费: 为满足配套厂家对全面物流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对一下服务内容进行增加具体如下: 4、结算方式: (1)其它:()支票、()电子汇兑、()汇票式、()现金乙方依据和甲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支付甲方。经协商,双方选择银行电汇(tt)的方式进行付款。 (2)甲方开具服务票并提供给乙方作为付款依据。 5、付款时间: (1)面积收费:合同签订日起按季度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2)计件收费及价值收费:次月15日内甲乙双方依据出库单核对出库数量,依据公司结算单核对价值,双方签字确认,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3)其他服务收费: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4)乙方应于开票后天内支付甲方费用。乙方未按约定给甲方付款,延期需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确认,违反合同支付时间的,甲方有权停止配送物资或扣留乙方收料单据,直至乙方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 1、由于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抗力事故(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具体事宜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2、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赔付贰万元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3、签订合同时,双方需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在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形成的约定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盖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10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小时按人民币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日的回单在次月的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物流运输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服务区域:中通快递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乙方不予派送。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自行负责所配送货物的运单打印及分拣包装工作,并保证运输面单上的信息无误。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货物退换货,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延迟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每天下午17:00前安排人员上门取件,在货物交接时,乙方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请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包裹,乙方取件人员在快递单上签字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商品完好的移交给乙方,此后商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将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好无损的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客户或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如客户要求跨区域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核实后告知乙方如何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货物,乙方不予派送。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收件人收到乙方的货物时: 经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经检查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将货物退回。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指定仓库。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kg,不足1kg按照1kg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计泡)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8000运输单价参见附件:中通价格表。 每月30日前,乙方提供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明细及汇总交由甲方核对,双方均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确认。 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乙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行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运费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甲方自愿为价值1000元以上配送包裹买保价服务,双方约定的保价费率为3,最高报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保价。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遗失或损毁,或延误配送时效而引发顾客退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裹或商品损毁,遗失的,如果甲方已购买保价服务,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未购买保价,甲方提供交易凭证,乙方按照本单实际交易金额及快递费赔偿。如发生乙方应赔偿金额的,在甲方应付乙方该期款项中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扣除的,由乙方现金补足。 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破损而引发顾客拒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发一票快件给甲方顾客,如发生该顾客仍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免除此单运费。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第八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甲乙双方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它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10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12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项目名称 住址 联系电话 有效证件号 承运人 托运人 收货人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承运起始时间年月日 货物承运到达时间年月日 货物编号品 名规 格种 类包装方式数量(件) 重量(千克、吨) 货物价值保险、保价价格 运杂费结算方式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其他: 托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承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收货人: 收货时间: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运人、托运人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按约定支付运杂费。 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 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审批、检验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 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托运人拒绝提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者危险品托运不符合托运运输规定的,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 2、承运人的义务: 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 及时向收货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a、电话; b、书面; c、其它。 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 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 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货物运输到达后,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获人逾期提货的,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如仍无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有权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予以留置或依法予以提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支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因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前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 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c、按承担赔偿责任; 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承运人承担全程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包装内在缺陷,造成货物受损。 第五条双方其他约定: 。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托运人与承运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托运人与承运人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13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水果一车()总价值约元,从省市县运至交验收(凭身份证) 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全程运费元(:),包括沿途一切费用元(:)下剩运费元(:)货到店一次付清。 二:乙方必须确保甲方货物在年月日小时前安全准时到达交货地址,如数交甲方收货人验收。如乙方在沿途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车内温度必须保持度。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行驶证号: 发车: 日期: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生产物资全部给乙方承运,预报当月运输计划,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车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数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车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车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车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5万10万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3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5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大雨,大雪)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装货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装货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货时间表安排到装货,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装货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年12月8日签署日期:20年12月30日 物流运输合同15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纳人民币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乙方提供的运输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