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采购合同 推荐度: 建材采购买卖合同 推荐度: 建材工程采购买卖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建材采购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材采购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材采购合同1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方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等材料(或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 。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间送货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通知)。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2、交货地点: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1、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留作为材料质保金,年后无息返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材质量问题引起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 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2 需方(甲方): 地址:电话: 传真: 供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合同附件一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应通过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等。 3、乙方保证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且该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四条验收 1、验收方法:甲方在标的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组织验收,基于对乙方质量承诺、实力、规模等的信赖,验收方法仅限于数量、规格、表面及包装是否瑕疵及接收相关证书(如合格证书、说明书等),该验收不免除乙方产品质量责任。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乙方应退还货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第五条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2、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金额小写:74062。61元 3、结算方式:首付百分之五十(叁万柒仟零叁拾壹元),金额小写:37031。30元;货到并经验收通过后付款至百分之百(柒万肆仟零陆拾叁); 4、付款形式:现金、汇款、支票及承兑; 第六条交货规定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交货地点:桂林市临桂县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旁标准三号厂房三楼 3、交货日期: 4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七条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如因工程需要,须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或包装规格等,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工作,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变更通知有利于乙方的除外)。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通知乙方进行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或在获知退货通知内容后7天内不予有效答复的,合同解除,双方就此互不担责;乙方有异义的,甲方须承担退货部分3的违约金,合同解除。若退货是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数量、交付日期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有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停工等)、政府行为、不可抗力及其他法定原因造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属甲方自提的货物,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送货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如甲方无合理理由拒绝接货的,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二)乙方权责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及重新包装发货。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应按上款标准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甲方如果同意,可以退货,但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 3、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视为重大违约,构成交货不能。 第八条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C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第九条其他违约条款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延期交货,则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付给甲方违约金。 2、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取得对方认可,否则应承担解除部分总值5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该约定执行。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交货不能之违约:乙方应按乙方权责第1款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能部分货物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包括甲方另行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合同载明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3、本合同任意条款修改或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均须在修改处或协议上加盖双方公章方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3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二、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三、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四、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4、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4 一、双方当事人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签订日期: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订地点: 二、交货时间:面漆应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2天内到货,其它油漆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货,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应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按国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及需方要求。若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换货,否则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对我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随机资料及供应方法:随带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提供产品材质证明书八、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办理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方应具备相应资质,其车辆符合相关要求,具有市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营运证》,驾驶员经相关培训具有市交通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无效,供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5 需方: 供方: 因需方建设需要采购供方下列产品,经双方代表协商,双方本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相关事项订立合同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一、交货地点:,需方应提供能满足供方运输车辆通行的简便道路,道路基层必须平整密实,以确保供方运输车辆顺利通行。 二、交货日期及联系电话:需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供方,需方联系人 电话:供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将甲方所需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告知需方。 三、交接方式:供方供应的产品数量质量,以需方接收人在供方出具的票据单上签字确认为准。需方接收人:需方接收人所签署的票据同样具有法律效果。 四、货款结算: 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需方不能付清供方的货款,供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合同,供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另需方除付清供方所供货款外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所欠供方货款的利息。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请求所在地仲裁部门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结束结清货款后自行失效。 七、其它约定事宜: 需方单位盖章: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供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在乙方规定时间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具体见报价单)如有调整(调升),甲方须提前一周向乙方声明。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原则不少瓶。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由甲方业务员协助销售。 二、配送及合作方式: 1、配送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及时以甲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 2、供货价格; 供货产品 规格 供货单件价 要求零售价瓶 备注 3、配送以挂量返利模式:月销售16献礼件或月销售16五年 件,进行每瓶返利献礼元或五年元,保证不出货不低价;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应提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乙双方互利 1、甲方给乙方免费提供:,以上赠品随首批进货同时到达。 2、乙方有产品需求须提前24小时之内与甲方业务联系,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否则出现其它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法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柒拾万零伍佰元整(700500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第三条交货地点:省县城内(具体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签收人:郭XX联系电话:133XXXX4666)。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余款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1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30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建材采购合同7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 第四条 验收方法 。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个月后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委员会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9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 二、数量:。 三、价格:(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xx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合同法 经济合同法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法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10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 规格:。 质量(技术指标):。 第三条交货地点 (具体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 签收人:;联系电话:。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 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元整(小写:元),余款在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11 甲方(需货方):编号: 乙方(供货方):签订地点: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规和建设规章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建筑消石灰粉,每吨单价260元,数量以实际到货,经正规过磅,以磅单数据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所卖物资的。规格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要求。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生产厂,需方安排车辆自行提货,过磅。 第五条付款方式:材料全部供完后按照实际发生数量一次性付清货款。供货方需提供相应发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条例:按《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的条件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提供合格产品; (2)不能提供相关质保证书; (3)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付清货款。上述四种行为视为严重违约。严重违约将赔偿受损者全部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按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如以后因工程需要追加货物,均按本次报价进行追加,不再进行谈判采购。 第十条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建材采购合同12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方及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本合同规定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行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委托乙方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二条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甲方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委托乙方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三条处理委托业务的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时,应当明确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交付期限、质量标准等基本要求,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委托后,应当及时为甲方寻找货源,并告知甲方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及时供应以及包括单价在内的具体交易条件供甲方决定是否购买时参考;甲方决定购买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如需预付款的,甲方则按照乙方提供的交易条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应当对该预付款预甲方确认。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不得为甲方代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钢材、水泥、模板材料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抬头的增值税发票并将该合同的复印件交付甲方。 第四条报酬 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明确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具体条件,及时按照乙方与供货方的合同支付所需货款;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支付所需货款购买甲方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应当尽最大的注意保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八条本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其委托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货款的,乙方应及时将该货款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损害赔偿 因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本合同被任何一方解除或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下列标的物的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及其价款 出卖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1、出卖人按下表所列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买受人应按下表中所列价格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2、出卖人按本合同附件所列规格型号、数量等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第二条、质量要求 1、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双方约定,标的物质量除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要求: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确定标的物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1、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标的物送至上述交货地点,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2、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交货地点为。买受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到上述交货地点提取标的物,运费由承担。 3、按通知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分批向买受人供货,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将每批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4、按计划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应按照下表约定分批供货。 第四条、装卸费及包装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装卸费由出卖人承担,包装方式为。 2、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的,出卖人应负责对标的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保护作用,以确保标的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标的物锈蚀、损坏、灭失的一切责任均应由出卖人承担。 3、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的,出卖人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标的物进行包装,并应告知买受人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按照合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标的物的检验 1、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 2、如买受人经检验后发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有权拒收、要求补齐或退换标的物,并要求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确定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交付后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检验合格后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剩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支付。 2、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作为定金;于标的物交付后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检验合格后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剩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支付。 3、标的物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作为定金;其余按交货计划或买受人通知供货数量分批交付后据实结算,出卖人凭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签认的结算单向买受人申请支付。买受人应于出卖人正式申请支付后日内支付已结算货款。买受人预先交付的定金应先行抵付货款。买受人可在最后结算款中扣留货款总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支付。 双方约定的付款依据为下列第种,出卖人凭付款依据向买受人申请支付: (1)经买受人签认的验收单。 (2)经双方共同签认的结算单。 第八条、质量保证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年,自起算。 2、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能够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使用期限。 3、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对于因标的物质量问题导致买受人遭受的损失,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日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若出卖人逾期交付超过天,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物的质量、规格、型号、品种、花色不符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如买受人同意使用,双方可通过协商就标的物价款重新达成协议;如买受人不同意使用,可以要求出卖人退换或解除合同。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3、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数量交货时,若少交标的物,就少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要求出卖人补齐,出卖人应照数补交,买受人如不需要,可以要求出卖人就少交部分退货;若多交标的物,就多交的部分,买受人如果需要,可自行留用,双方按实际交货量结算,买受人如不需要,出卖人应将多交部分自行取走,买受人对多交部分不承担任何保管、付款等义务。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出卖人应按本条第1款向买受人逾期交货违约金。 4、采取送货方式的,标的物错送交货地点或收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将标的物送交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违约金。 5、买受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退货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出卖人。 第十条、补充约定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一条商品名称(请您认真确认您所报来的布艺名称、颜色及其他辅料后再签字。对以下加工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单位:元米 第二条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二)卖方设计方案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布艺的规格、花色与约定不符或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有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主办单位(盖章):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建材采购合同14 需方(甲方):北京米信科技有限公司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柒拾万零伍佰元整(700500元)。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第三条交货地点:山西省阳曲县城内(具体地址甲方指定)。第四条交货时间:20xx年9月15日20xx年10月20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签收人:郭爱萍联系电话:)。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4,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余款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1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30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北京米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解放北路支行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采购合同15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元。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专用产品的幅度为)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