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间借款合同(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间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间借款合同1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单位间借款合同2 贷款方: 借款方: 连带保证人: 一、借款用途借款方,(借款用途要合法)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付款方式选择。钱款交付方式: 1、转账方式。贷款方通过转账方式将钱款汇入借款人的账户或借款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2、现金交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时,贷款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 三、借款利息自交付贷款之日起,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年利率不超过24均受法律保护)。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保证方式及期限,保证范围 1、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自本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范围本借款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七、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规定加收罚息。 八、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房产或者汽车的,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而不是只拿房本和扣押行驶本)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九、违约责任借款方未按约偿还本息时,借款方应承担贷款方主张权利时的各种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等。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签约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名字写上)。十 一、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 贷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3 借款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意需求资金周转,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借款期限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息为,若逾期还款甲方愿支付借款总额5的赔偿及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截止年月日,甲方已支付乙方年利息计元整,但因资金确有困难,无法按时全部归还本金整,为更好明确双方权责,就借款延期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整,不另行增减。借款期限延长个月,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息,本延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个月利息元整。借款期限内提早还款的,利息按月利息折算成天数计取。若再次逾期还款甲方愿双倍支付乙方借款总额5的赔偿及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之日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主动一次性偿还乙方全部本金及利息,乙方收到还款后将原借据及本合同原件交还甲方。 三、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经慎重考虑,共同确认: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甲方到期不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四、第三方担保:本合同由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责任期自借款期限截止之日起年内有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39;,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担保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做约定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连带保证人(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签订约日期: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4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单位间借款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5 出借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借款人、出借人经平等协商,就出借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利息和费用 3。1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四条提款借款人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请,否则借款人有权拒绝提款。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 (2)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5。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提前还款金额的向借款人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其担保方式为以下第种: (1)抵押。 (2)质押。 (3)保证 (4)其他。本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号为。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1。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借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相关担保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担保未发生不利于借款人的变化; (2)在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仍然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1。2借款人提取借款,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第二条还款 2。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2。2经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第三条担保 3。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3。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4。1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4。2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合伙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4。3在最近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4提供给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4。5未向借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五条借款人承诺 5。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借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借款人: (1)变更名称、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等事项;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 (4)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和出资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5。5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损害借款人的权益。 5。6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5。7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出资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6。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6。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违约 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或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可能导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7。2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借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借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4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转让 借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借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生效、变更 9。1本合同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9。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其他 10。1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6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担保人:(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三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年月日一次性还清。 3、如逾期归还,自借款之日起,每天按照借款额的2支付违约金,直至归还全部欠借款。 第五条借贷及保证人三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如发生足以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应在该事项发生后日内通知出借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三)担保人义务 1、监督借款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监督借款方按时还款付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以个人在贵州公司的全部股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人(签字): 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单位间借款合同7 甲方(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投资经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期限 方作为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于20xx年xx月xx日前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xx月,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四、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借款从事个体经营投资,保证无条件给予甲方固定回报,连同本金合计自借款日起,每xx日为壹周期,还款元给予甲方至借款期限日前全部还清,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五、提前还款 借款期限内乙方可提前还款,按第四条约定,按每周期为结算点(未满壹周期计壹周期),扣除已付款项双方另行结算之。 六、违约还款 1、乙方需按第四条约定还款,若当期未还款,按每周期付甲方违约金元,累计至借款到期日一并合算计入本金,一次性还清。 2、上述所约定的第1条,乙方需偿还金额未付款或部分金额未付款,乙方同意自动累计转为续借款本金,续借期为壹个月,还款约定按本合同约定还款时间周期,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 3、以上所约定乙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则甲方将合算累计欠款金额xx日后向法院起诉。 4、还款期限到期后xx日内,乙方须主动与甲方协商。 5、诉讼期间利息按月息 七、权利义务 借款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八、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xxx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款。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九、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从那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x份,三方各持x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8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号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9 债权人(下称甲方):姓名(名称):住所地:电话: 债务人(下称乙方):姓名(名称):住所地: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乙方申请,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最高额授信借款是指甲方授予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最高借款额的借款业务。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乙方在满足甲方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随借随还。 第二条授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授信的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2、授信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单笔借款利率为本合同授信期限相对应的甲方确定的期限档次利率,以《借据》为准。 4、利息支付: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的,借款到期,利随本清;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不含)的,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日,付息日自每月日至当月底。 5、本合同项下单笔借款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单笔借款业务《借据》为准。 第三条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的使用 1、乙方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须逐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甲方的借款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的,双方另行签订单笔借款业务《借据》。 2、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最高借款额度内,乙方按以下第项方式使用借款额度: 1、以个月为周期,以万元为单笔借款额度循环使用,最后一次循环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2、按需使用,随用随借,随借随还,单笔借款的到期日不超过本合同项下授信期限的到期日。 3、授信期限届满,尚未使用的信用额度自动取消,乙方不能再申请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使用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 2、向甲方按(月季年)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告及所有开户行名称、账号、存借款余额等相关资料、信息或个人财产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 3、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严格按照单笔《借据》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或补救措施: (1)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 (2)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发生诉讼、仲裁事件。 (3)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4)对甲方债权实现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 5、实施下列行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落实甲方认可的债务清偿措施: (1)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减少注册资金,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项下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 (2)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 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偿债能力的。 6、不与任何 第三方签署有损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受理并审核乙方使用借款的申请。 2、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提供会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或个人财产情况,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 3、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4、对乙方提供的有关其财债务、财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最高额授信借款额度、期限的调整及违约责任 1、如发生以下事件即构成乙方违约: (1)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的。39;证明材料而取得借款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按时足额还款及其他义务; (3)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乙方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乙方卷入重大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其偿债能力;,乙方、抵押人与他方签订有损债权人权益的合同;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而债务人未按债权人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的; (8)乙方丧失商业信誉; (9)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按本合同或单项业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10)乙方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或乙方财产被查封或扣押; (11)乙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12)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任意规定; (13)乙方未履行合同 第八条中所规定的义务; (14)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 2、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 (4)采取维护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担保本合同项下所产生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九条:合同变更及通知等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只能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或变更。债权人迟延或未能行使本合同项下以及准许债务人迟延付款均不构成债权人放弃或改变其权利,同时也不影响、减损或限制损害债权人行使权利。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本合同所有通知应当以专递信函或电话的方式以向另一方在本合同首页所述的地址、电话或之后以书面方式提供的地址、电话发送。如以专递信函方式发送,专递信函发送后的第5个工作日,不论债务人是否实际收到均视为已经送达。如以电话方式发送,视为立即送达。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乙方及任何 第三方向甲方出具的与本合同项下债权相关的承诺书、担保函等文书,以及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时与甲方所签订的《借据》、清单、申请书、承诺书等文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补充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效力相同。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10 出借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借款人、出借人经平等协商,就出借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利息和费用 3。1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XXX。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四条提款借款人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请,否则借款人有权拒绝提款。 第五条还款 1。借款人按照下列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 (2)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2。1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2。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提前还款金额的向借款人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其担保方式为以下第种: (1)抵押。 (2)质押。 (3)保证 (4)其他。本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号为。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借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借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相关担保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担保未发生不利于借款人的变化; (2)在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仍然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借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1。2借款人提取借款,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第二条还款 2。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2。2经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第三条担保 3。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3。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借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4。1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4。2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合伙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4。3在最近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4提供给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4。5未向借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五条借款人承诺 5。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借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借款人: (1)变更名称、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等事项;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 (4)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和出资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5。5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损害借款人的权益。 5。6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借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5。7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出资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6。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6。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违约 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借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或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可能导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7。2借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借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借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借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4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借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转让借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借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生效、变更 9。1本合同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9。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其他 10。1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11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二、借款期限 2、1借款期限为年以上,具体的借款期限(超过年)由甲方确定。甲方如确定具体借款期限时,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被告知后,必须按甲方确定的借款期限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2、2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利息 3、1借款利息自出借之日起计算,按实际借款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乙方应在次月号前依次向甲方结清上月利息。 3、乙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四、借款保证 丙方根据乙方的请求,同意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担保。 五、违约责任 5、1乙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乙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甲方的,应赔偿甲方实际遭受损失。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甲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亦承担连带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一: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二: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三:借款收据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12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民间借款合同格式范本贷款方: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借款人:合同签订日期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甲方:乙方:连带保证人: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13 贷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市(县)区(镇)路(街)号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号和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 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年月日,金额 (二)年月日,金额 (三)年月日,金额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自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日归还,每期金额万元,共期。 第十条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 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罚息。 第十二条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甲方: 乙方: 日期: 单位间借款合同14 贷款方: 借款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即每万元月利息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第五条借款担保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单位间借款合同15 借款人:(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意需求资金周转,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借款期限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息为,若逾期还款甲方愿支付借款总额5的赔偿及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截止年月日,甲方已支付乙方年利息计元整,但因资金确有困难,无法按时全部归还本金整,为更好明确双方权责,就借款延期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金额及延期还款时限: 借款金额仍为原借款整,不另行增减。借款期限延长个月,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息,本延期合同签订后甲方先行支付给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个月利息元整。借款期限内提早还款的,利息按月利息折算成天数计取。若再次逾期还款甲方愿双倍支付乙方借款总额5的赔偿及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之日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主动一次性偿还乙方全部本金及利息,乙方收到还款后将原借据及本合同原件交还甲方。 三、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经慎重考虑,共同确认: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甲方到期不还款,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四、第三方担保: 本合同由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责任期自借款期限截止之日起年内有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39;,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担保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担保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未做约定事项,按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连带保证人(盖章):法人代表人(签字):签订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