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辆抵押合同 推荐度: 车辆抵押合同怎么写 推荐度: 个人车辆抵押合同 推荐度: 正式的车辆抵押合同 推荐度: 车辆抵押合同简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辆抵押合同12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辆抵押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抵押合同篇1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抵押人名称:身份证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帐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身份证号: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抵押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车辆抵押合同篇2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年月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车辆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车辆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车辆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车辆型号及车牌号为:1和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三条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四条抵押车辆现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车辆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车辆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车辆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车辆抵押合同篇3 立抵押契约人(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因抵押贷款事,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面积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贷款人民币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贷款期限二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贷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身份证统一号码: 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篇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甲方因与乙方签订的《》共同开发项目收取乙方前期启动资金,愿将享有产权的商品房抵押给乙方。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支付项目启动资金。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时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的从合同。抵押期限年,自抵押登记日起至甲方完成项目报批,登记手续后两年止。 第二条抵押物 (1)房屋坐落区(县)街道(镇)路楼单元层号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房屋面积: (5)房地产价值: (6)房地产权证编号 (7)购房合同编号 第三条担保范围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公证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的公证机关办理合同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即甲方签订本合同到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期间办妥抵押商品房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少于房屋总价款,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保险单须注明抵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 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执管。 3、被保险的抵押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应优先偿还启动资金。 4、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抵押登记 1、甲方以所购买房屋作为抵押,抵押当事人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在甲方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应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交给乙方执管。 2、抵押登记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甲方履行完主合同规定之义务即完成合作项目土地出资和合作项目报批,登记手续或取得乙方同意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乙方将购房合同、保险单正本退还甲方。 第七条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 1、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内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是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物,或在日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2、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以出售、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出借等方式处置抵押物。 第八条抵押物的处置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支付启动资金时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转让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税款 2、清偿甲方所欠乙方启动资金的本息。 3、其余部分退还甲方,如有不足则向继续向甲方追偿。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任命法院提出诉讼。合同经过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乙方可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房地产低级机构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甲方依约履行完主合同《》与乙方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结。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抵押人(甲方):(签章)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署地点:签署时间: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篇5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车架号。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第三条借款利息。 第四条借款期限月,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还款方式 1、还款方式。第六条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结利息。逾期十日,按照本合同月利息结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乙方可凭本合同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其它: 本合同附带签定车辆买卖合同一份(车辆买卖合同在借款人违约的的情况下立即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电话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篇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抵押物事项: 1)、房屋所有权证:潭房权字第号房屋共有权证:潭房共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潭字第号。 2)、名称: 3)、座落: 4)、建筑面积: 2;用地面积: 5)、抵押房地产价值: 2、抵押范围: 3、借款金额: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借款种类: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8、借款利率: 9、还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管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篇7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抵押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万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车辆抵押合同篇8 借款方身份证号: 贷款方身份证号: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条例》、《民法典》规定特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名下的牌照号发动机号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写。 第三条借款用途 第四条借款月利息。 第五条借款期限月至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 第八条双方自愿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逾期天以内的,按一日收息和综合费用。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以偿还借款及利息,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篇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抵押款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武汉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直接过户至乙方名下(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篇10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为确保乙方与甲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的履行,乙方愿用其所有的车辆提供抵押担保,甲方接受乙方的抵押,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担保的。主债权:《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万元(:万元)。 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应付其他费用、违约金、罚息以及债权人为实现抵押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乙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偿还甲方本金及利息人民币元。 三、抵押物:乙方用其所有的车辆为上述债权提供抵押: 1、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机动车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 2、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机动车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 四、抵押登记:本合同经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抵押登记的有关凭证由甲方保管。 五、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的责任,并为车辆办理各项全额保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其他不适当的处分行为;如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六、抵押物的处分:当债务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或支付利息、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七、抵押登记的注销:债务人已偿清全部债务或符合其他法定注销情形的,由抵押人凭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注消的书面证明或双方签订的注消抵押登记协议到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八、争议解决方式:按主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附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1份,交登记机关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车辆抵押合同篇11 甲方:(借款人) 电话: 乙方:(出借人) 电话: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月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的违约金; 2、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第五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七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八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 见证人: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车辆抵押合同篇12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号楼单元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估价报告编号:字第号)。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