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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4月24日 阴阳狱投稿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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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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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善道茶厂仓库及办公展示区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渔场金渤物流园
  承包范围:仓库及办公室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本工程工期定为45天(工作天),工期计算以实际开工
  期、甲方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及大厦管理处批准后,乙方进场施工当天起计,并经双方签字为准。大约自年月日开工,大约于年月日竣工。
  工程质量: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工程完工后,双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甲方义务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支付施工期间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4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义务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5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每达小时,施工工期相应顺延1天。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固定总价格。
  ()固定总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可调总价格:按照合同中预算价格,数量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有工程变更,一并列入结算。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四次进行拨款金额
  合同签订当日40六万元
  完成所有砌体工程40六万元
  竣工验收后20据实结算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由乙方上门保修,具体保修细节见保修单。
  112乙方应为本工程购买工程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
  11。3其他:
  第十二条附则
  本工程需要购买保险时,应另订协议,或在预算中体现。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全部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附件一)
  (2)工程预算书(附件二)
  (7)(3)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附件三)
  (8)(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单(附件四)
  (9)(5)工程结算表(附件五)(竣工后给付)
  (10)(6)工程保修单(附件六)(结算后给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各自的责任、互相配合,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达成以下工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址:
  第三条工程内容:
  合同内容包括LOGO墙装饰的设计(LOGO标志、字体大小颜色等与原LOGO一致)、采购、施工、安装、验收等工作,以及相关的验收、文档管理、质保期内的维修等。
  第四条合同造价、结算、付款方式
  1、双方商议合同价格为:元(人民币大写)详见合同附件一(《报价单》)。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已包含《报价单》所有费用(甲方要求调整的除外),总价不予调整,不发生额外费用。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合同费用,包括:包装、运输、运输保险、提供技术资料、安装、验收的费用;
  2)通过各项验收,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技术、劳务、材料、机具设备、工具费用提供与安装工程相关服务的费用;
  1、甲方有权减少合同中的设备、材料,就减少部分将按合同附件中的单价计算价格;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前,甲方支付元作为预付款;
  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余款元,即结清全部工程款;
  3、工程施工开始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协助提供乙方安装工程、设备所需要的交流电源供应装置;
  2、施工现场所必须的施工用电及照明;
  3、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及验收等相关工作;
  4、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工期为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2、乙方资格:乙方必须具备从事本工程安装承包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
  3、乙方的。工程设计施工必须满足国家各政府部门的有关规范要求及甲方使用要求;
  4、乙方必须自行购买其工程范围内人员和设备的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一切涉及本工程的保险。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和工程事故,原则上全部由乙方负责;
  5、提供相关产品、设备材料报价表及有效发票,设备、产品、材料的原产地证明质保书、产品合格证及甲方需求相关技术的资料;
  6、乙方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技术标准必须与合同附件一中的设备清单相符合。如确需采购附件设备清单以外的材料设备的,须经甲方认可。
  第七条工程质量规范及验收标准
  1、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验收标准:
  1)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布的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甲方使用功能要求;
  2)凡未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而导致的经济与工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保养期及技术售后服务
  1、乙方在工程竣工(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移交一年内负责对工程进行维修,即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2、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在正常工作日24小时内及节假日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修复工作的,甲方有权自行聘请其他人员或单位进行修复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已发生,且延续到保修期满后的保修项目,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复,该修复责任不受保修期的限制;若在保修期过后原已报修之项目又发生质量问题,仍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3、乙方负责二次深化设计,包括效果图、材料样品、施工工艺等,并在安装施工前提交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九条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有权就超过部分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第七条规定,如甲方同意使用,则应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产品单价;如甲方拒绝使用,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如发现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施工单位。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30进行赔偿,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施工的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产品本身、房屋、装修等造成的损失以及房屋使用者对于甲方提出的合法索赔),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合法存在的法人实体,获得工程安装施工资质证书,乙方应承担其违反本保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在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文件的具体措辞,条款或章节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必须经过各方协商后书面同意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人(甲方):公司
  承包方(乙方):装饰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经双方确认预算的工程内容及合同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4次进行划拨合同价款金额(元)
  合同签订后合同价付30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至30付合同价款50元
  第三次工程进度至80付合同价款的10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后10天内付合同价款5元
  余下5合同价款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七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七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作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上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对方提交事件发生地有关政府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双方可视不可抗力原因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2、“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也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11。3、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怠于采取抢救措施,致使工程损失扩大的,扩大部份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表:代表: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竣工。
  6、工程质量:合格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3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电话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2、非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隐蔽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验收条件前,乙方需自检合格并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包括隐蔽验收的相关资料)通知公司签字确认。
  (2)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若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合格。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隐蔽或修护后隐蔽。若检查不合格,按公司制度执行处罚。
  (4)因隐蔽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均由乙方承担。
  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4、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报告申请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报告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验收合可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
  (1)暂定价格:(见预算)
  (2)竣工结算:按预算单价,如清单中没有的,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材料进场)付款,中期付款分批支付,每天付款一次,支付总工程量的,工程完工付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2、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结清工程款。
  第7条有关质保期内的维修约定
  1、保修范围: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利造成工程范围内各部位、部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保修期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装饰工程保修期限为贰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伍年。
  3、保修费用:工程中已含保修费用,乙方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24小时内给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通知其他单位进行修理。其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费中扣除,并按甲方的工程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4、材料采购与检验:
  a、甲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到场,乙方派人与甲方代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赔款。
  b、乙方采购的材料到场,乙方需将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环保证明文件(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等书面报批甲方代表,同时派人与甲方代表共同对到场材料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及封样材料要求的材料,不予进场。乙方应重新采购并报验,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有关约定事项,未经本合同确认的,一律无效。
  2、本合同签订后,有关合同条款的变更应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报原审查、鉴证单位备案后生效。
  3、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1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其它约定
  因现有施工图部分节点及材质不明确,故所有工程量以清单单价为准,本工程灯具只包含筒灯、射灯、灯带。工程量按实结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工程质量: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固定价格。
  ()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附件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预算书
  ()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会议纪要
  ()设计变更
  ()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6
  定制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制作产品地点:。
  第二条,制作产品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效煤炭洗选加工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铆焊车间彩钢板的加工制作。
  第三条,产品规格:475型彩钢板加工。
  第四条工程单价:
  第五条、施工准备
  5。1甲方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暂设用场地和施工用水电,加工板的电费及吊装费由甲方负担。
  5。2。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5。3甲方负责协调工人配合乙方技术人员的加工制作。
  5。4甲方工地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负责协调乙方加工制作各项工作,但甲方派驻代表无权直接与乙方进行结算。
  5。3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要严格按甲方图纸尺寸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5。4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时限要求、质量要求组织加工。乙方派驻的技术人员负责对现场等检查、检测,以便符合加工制作的条件及要求,如之后影响加工,经检验不合格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安排现场技术员一名负责指导加工,确保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时加工完成,乙方及乙方派驻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加工地点的各项管理规定。
  5。6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货物及人身安全,否则出现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全部责任和费用,一切安全风险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试车、加工制作时限
  6。1条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可以免费提供材料进行试车,对设备进行调试,但不得超过20米,超过20米还未调试成功的,材料费(元米)由乙方自行承担。
  6。2加工时限要求。乙方必须确保每日加工量不得少于米。否则每少于10米,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
  6。3、如遇非乙方技术人员及设备问题造成的时限延长,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签字同意时限顺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6个小时不予签字,视为同意第6。1条违约金不予扣除。
  第七条、加工制作结算及价款支付
  7。1结算方法:乙方每天的加工量由甲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7。2付款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后,。
  2、全部货款不含税。
  第八条质保期:年,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符合
  8。1条原因的,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但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如有)
  第九条、法律责任
  8。1制作结束后在乙方通知甲方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在验收或安装时发现产品不符合图纸要求或者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定的,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元米)并免费加工。不合格数量超过米的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元米的违约金。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付款时无条件扣除。
  8。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加工费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9。1。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解决。
  9。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和义务,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二工程期限
  1、经双方协定:工程总工期为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
  2、乙方在开工的前一天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
  3、在施工期间,如遇如下列情况,工期相应延长
  (1)甲方不能提供场地,水电,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
  (2)遇雨天不能做工的要按实际天数顺延。
  (3)不在承包范围内临时增加的项目,或者较大的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的要相应的延长天数。
  (4)在施工中如停电,停水四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四小时以上,影响施工的。
  (5)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进度款,影响施工进度的。
  (6)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的。(如甲方未能确定图纸或有关部门协商不好的情况下)
  三、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有关建筑装修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物业管理部们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或成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指定品牌材料施工,进场需甲方签字方可使用。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与结算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总造价的30备料款,约计人民币(元整)。水电进场支付总造价的60款,约计人民币(元整)。木工进场支付总造价的80款,约计人民币(元整)。油漆进场支付总造价的95款,约计人民币(元整)。5余款验收后全部付清。
  2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款,造成工程工期延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双方约定事项
  (1)工程的设计方案及图纸由乙方供,(除全国加盟店、连锁店、及客户已有图纸外)待甲方签字后方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变更设计内容、所发生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需要甲方签字确定方能生效),若没有增加的费用则以实数结清。
  (2)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等到位,乙方方可施工。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与施工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如城管、
  消防等),在施工过程中,如有物业部门或相关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施工证件或者押金之类费用应由甲方负责办理。(属乙方范围的乙方自理)。
  (4)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后,因甲方未能按照消防,用电等规范使用而发生意外事故,不属于乙方责任及保修范围。
  (5)保修期限一年,在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或是人为损坏的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6)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签字后,甲方方可使用。
  (7)工程结算是按照合同签定的单价和工程实际发生的数量(包括增加的项目)结算。(预算表上的数量只作为参考数)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达不到环保要求,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要服从甲方监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符合环保要求。
  (3)乙方在工程完工后的第一天需通知甲方验收,并附带验收单一份。
  (4)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工,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款的千分之五,0。005每天收取)
  2、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水及材料的存放场所。
  (2)甲方在乙方送达材料验收单一天后未签字,视为材料合格。
  (3)甲方在乙方工程验收通知单送达三天后不进行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4)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5)甲方如在工程施工中需要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价格的变动,甲方需要在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表上,和价格表上签字,否则乙方视为甲方同意。
  (6)甲方在中途未能按照合同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工如造成有关损失,责任有甲方承担并要求赔偿损失。
  (7)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七天内支付剩下余款,如未能按时支付,造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并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额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
  (8)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支付的,甲方需签写字条(所欠金额、付款时间)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内(规定时间为10天)如过期未付,造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并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额千分之五,即0。005每天)附件
  1、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件两份)双方各执一分。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即生效:在工程移交、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条款期满后,即本条款自动终止。
  3、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合同,其补充合同内容,同等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问题,发包方应当事先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包括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该工程公司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如果对方是委托代理人进行签约的,应当要核实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同时要事先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承包方正在施工的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5、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风险告知:合同中关于材料提供事宜有待双方协商确定。但是在实务中,由承包方全部或者部分提供材料的情形并不少见,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在由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情况下,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元,大写人民币,装饰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期
  1、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三天内维修完毕。
  第五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
  工行账号:
  开户行: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检查与验收手续。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未全面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守约方所遭致的损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项目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工程总承包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支出的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年月日
  帐号: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5、工期: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年月日起计)
  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三、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一年。
  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4、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吊顶、水、线管布线完工,甲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款。
  (4)余款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5工程款。
  5、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七、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附则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竣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电话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4。2非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隐蔽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验收条件前,乙方需自检合格并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包括隐蔽验收的相关资料)通知公司签字确认。
  (2)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若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合格。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隐蔽或修护后隐蔽。若检查不合格,按公司制度执行处罚。
  (4)因隐蔽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均由乙方承担。
  5。3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4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报告申请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报告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验收合可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
  (1)暂定价格:(见预算)
  (2)竣工结算:按预算单价,如清单中没有的,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材料进场)付款,中期付款分批支付,每天付款一次,支付总工程量的,工程完工付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6。2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结清工程款。
  第7条有关质保期内的维修约定
  7。1、保修范围: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利造成工程范围内各部位、部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7。2保修期限: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装饰工程保修期限为贰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伍年。
  7。3保修费用:工程中已含保修费用,乙方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24小时内给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通知其他单位进行修理。其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费中扣除,并按甲方的工程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7。4材料采购与检验:
  a甲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到场,乙方派人与甲方代表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赔款。
  B乙方采购的材料到场,乙方需将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环保证明文件(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等书面报批甲方代表,同时派人与甲方代表共同对到场材料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及封样材料要求的材料,不予进场。乙方应重新采购并报验,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责赔偿。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有关约定事项,未经本合同确认的,一律无效。
  10。2本合同签订后,有关合同条款的变更应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报原审查、鉴证单位备案后生效。
  10。3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1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其它约定
  因现有施工图部分节点及材质不明确,故所有工程量以清单单价为准,本工程灯具只包含筒灯、射灯、灯带。工程量按实结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家福火锅店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1号
  1。3承包范围:二楼整体装饰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年07月18日开工,于20年11月2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75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圆整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2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杨明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方圆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许鑫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朱子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0。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0。3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0。00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0。00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10000。00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四份,甲方执方执两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2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工期: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年月日起计)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详见预算表)。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附则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部门:
  省建设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贰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失,并承担所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申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
  3。1、指派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为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负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担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3)种:
  (1)固定价格(2)固定价格(3)可调价格:
  6。2、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付款。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8。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8。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有关安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9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清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0条附则
  10。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10。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3、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会议纪要
  (5)设计变更
  (6)其他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码: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年月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码: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4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图纸设计、施工安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共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场所应是合法使用单位。
  2、入户大堂装饰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合计平方米。
  3、物管房装饰施工地点:
  施工面积合计平方米。
  4、承包方式:
  5、工程施工工期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为期天工作日,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施工期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费用的第二天算起。)
  二、精装修工程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三、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2、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3、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四、工程材料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须该项工程总造价的60做为乙方进场施工费,待木工工程完工后甲方应支付该项工程总造价的30做为乙方进度款,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三天之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项工程总造价10的余款。
  六、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4、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七、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八、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九、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合同单价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垃圾场地等,电安装电表据实结算。
  2。2指派为甲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工程竣工后甲方只要进住后,乙方不负责此工程的设施保护,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涉及变更或费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收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不超过一星期(7天)。由乙方承担工程的所有实验检测。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1)单价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奉献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移送,其余5的作为质保金。壹年内无生产质量问题并服务周到及时予以付清。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全部承担。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乙方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不明确问题,乙方需向甲方、图纸设计单位和甲方上级单位主动咨询。
  10。2甲方、乙方要主动配合,乙方要接收工程甲方(监督员)的监督。乙方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和工程各个分目工程钱检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要求,并对主要工程材料按照要求列清单签字确认;工程每个分目施工前,需要由甲方或监理现场验收,并对上道工序质量验收合格、确认未有工程项目变更并且对所有隐蔽工程签证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因返工形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施工过程中乙方遇到一切地方关系、(各种干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0。4工程竣工后审计时,以实际平方数乘中标单价结算。
  10。5装修改造工程保修期1年,在1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时,应另定协议。
  1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甲方乙方执。
  11。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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