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 推荐度: 工程监理合同 推荐度: 装修施工监理合同 推荐度: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推荐度: 监理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监理合同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理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监理合同1 发包人: 监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特性: 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发包人:(盖章) 年月日 监理人:(盖章) 年月日 监理合同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曾就酒店工程项目签定过《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因甲方方面问题导致工期时间延长,给乙方成一定损失,经甲、乙双方再次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年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第号终止履行。 2、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经双方确认酒店员工宿舍楼标段已竣工交付,酒店区客房桩基工程基本完成,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费用。 3、该协议履行完毕后年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第号即告终止无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合同3 (以下简称“业主”) (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份。双方各执份。 业主:(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监理合同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道路工程 工程概况:该公路为城市主干道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全线路基宽度18m,路面宽度17。0m,人行道23m,绿化带25m;路面类型为沥青砼高级路面。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地点及桩号: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道路工程南北大道K0000~K33383。73、东西大道K0000~K3060 工程规模:城市主干道级公路全长6443。73米 工程造价:13353787元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对本工程施工全工程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及管理。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通用条件及有关附件一致。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4个月),由建设单位根据进度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费用元。监理单位为本合同安排3名常驻监理人员,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20xx年3月开始实施,至20xx年7月工程结束。 五、基于建设单位的上述承诺,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合同5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科目的考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1。风险管理的任务 (1)识别与评估风险。 (2)制定风险处置对策和风险管理预算。 (3)制定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4)风险损失发生后的处理与索赔管理。 2。承包人承包工程的主要风险(单选)P196 (1)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2)发包人资信风险。 (3)外界环境的风险。 (4)合同风险。 3。工程合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和反担保。 4。履约担保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所作的一种承诺。 5。业主应当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向承包商提交支付担保,担保金额应当与承包商履约担保的金额相等。(单选题) 6。工程合同的风险处置措施主要有4种: (1)风险回避(2)风险控制(3)风险转移(4)风险保留 7。承包人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前对风险做全面分析和预测。 (2)对风险采取有效的对策和计划。 (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监理合同6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 1)建设监理合同的范畴包括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委托监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署的用以规定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承诺和约定。2)狭义的建设监理合同仅指委托监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总协议的作用。 3。监理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第一是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具有最优效力等级;第二是委托监理合同;第三是专用条件;第四是标准条件;第五是中标通知书;最后是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 4。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5。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义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6。监理人义务 1)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义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7。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监理合同7 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函; (2)协议书附录; (3)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1)附件,即:附件理服务范围附件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附件报酬和支付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在场的情况下由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监理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监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述第种方式对本工程进行监理:。施工前期服务:装修公司资格审核、装修合同审核、设计方案审核、材料审核、预算审核;。施工过程阶段监理:原房质量勘测(含房屋拆旧验收)、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泥木工程验收(含隐蔽)、油漆工程验收、安装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施工过程全程监理:材料的购买及进场验收、水电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顶工程、细木工程、门窗工程、地墙面铺设工程、涂料油漆工程、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增减工程、工期延期审核、工程进度控制、协助签定工程施工保修责任书;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二、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监理费用总额元,金额大写;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双方商定监理费总额的30作为合同定金,定金收费元,金额大写;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3。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金额元,金额大写;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作为结算凭证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发票则由甲方承担8的税管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5、当甲方发现监理人员未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装饰工程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等有权通知甲方,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复工令后才能继续施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约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 四、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一个月时,应适当加收监理费。 五、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 六、免责条款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应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对施工方违反合同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七、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附加: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八、合同文本 1。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监理合同9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监理人编写的《常州市中油华东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油库罐库区项目一期技术建议书》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8个月(整体可以延后一个月不收费,前期土方平整、进场准备、后期整改等时间不包含在8个月内、但乙方必须派人配合参与),开工时间以打桩开始为准,验收后现场留一名监理人员时不包含在8个月内。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盖X)监理人:(盖X)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监理合同10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总监办的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等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规范及设计图纸,紧密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的作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 3、办理合同执行中的施工延期及费用索赔、设计变更、合同纠纷等事宜。 4、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工程进展情况,审查承包人的相关报表,配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5、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证书,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认的检验单和工程数量计算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材料预付款、索赔等均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 6、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签认工作。 7、负责收集来往文件保管,做好归档工作;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工地日志均应妥为保管,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8、参与单价变更的审查工作。 9、配合有关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进度计划。 10、详细填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及相关的各种报表。 11、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合同11 本协议书由(下称“业主”)为一方,与下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以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本监理合同中通用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2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a)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文件及投标书附录(含监理单位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d)合同专用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如果有); (e)合同通用条款; (f)监理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如果有); (g)技术建议书(不含与招标文件相抵触的部分)和财务建议书; (h)投标书副表; (i)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如果有); (j)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白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优先者为准。 4、本监理合同的监理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5、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6、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7、本协议书在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监理任务全部完成,同时监理费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协议书自然失效。 8、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理合同12 工程合同的类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相关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1。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索赔 (2)合同外索赔 2)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1)承包商与发包方间的索赔 (2)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 (3)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的索赔 (4)业主与监理单位间的索赔 3)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费用索赔 (2)工期索赔 4)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工程终止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2。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的程序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工程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承包人应当相应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意向。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3)因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同样的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工期索赔值的计算 1)业主及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期。主要有:业主拖延交付现场,拖延交付图纸,工程师拖延审批图纸、方案,拖延支付工程款,不按时组织验收造成下道工序受到影响,业主提供错误的现场资料、工程量增加及工程变更等。这些发生后,影响了工期,工期就应顺延。 2)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的延误。主要表现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延误,特殊风险如战争、叛乱、革命、核装置污染等造成的延误,不利的施工条件或外界障阻引起的延误等。这些风险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监理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监理部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乙方工作需要,增加一间租房。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增加出租房屋:右边第二间门面。 2、该房屋的租赁期根据乙方的需要而定,(开始租赁日期为日)。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此租金在整个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上涨或下降。 4、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使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监理合同14 一、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订立的方式: 要约承诺的方式 1)要约的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的特征:(以此判断是否构成为要约) a)内容具体确定 b)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3)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 5)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但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前 6)要约失效: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为新要约)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7)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广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8)承诺的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既接受要约) 9)承诺的特征: a)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向要约人作出 c)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的条款:(参见合同法第十二条) 4、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关系生效) 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时人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3)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定确认书。签定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的条件(合同内容发生效力的条件)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有效合同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应具备的要件为: 1)主体合格 2)内容合法 3)代理有效 4)程序和形式合法 3、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5、效力待定合同 1)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6、无效合同的确认及其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的最终确认权归法院或仲裁机构 2)合同确认为无效,则无效合同自始自终无效 3)法律后果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7、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应按有效对待,一旦被撤销则等同于无效合同,撤销权人应在自知道或理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利益受损害的一方为拥有撤销权。未经当事人请求,法院和仲裁机构不能主动撤销合同。 8、无效免责条款 提供格式化条款的一方如果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四、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2、抗辩权 1)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2)同时履行抗辩权 3)后履行抗辩权 3、代位权 4、撤销权 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变更的概念指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改变,而主体关系不变。 2、合同变更要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要遵照其规定。 3、合同转让指合同主体关系的改变(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改变)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合同终止的七种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消;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的方式:(由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各方解除合同) 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根据事先订立的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满足时拥有解除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单方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的五种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责任 1、违约的概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构成违约 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或没收定金双倍返还定金等 3、违约责任的免除因不可抗力导致当事人违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合同争议的处理 1、合同争议处理的方式: 1)和解(协议) 2)调解 3)仲裁(一裁终局) 4)诉讼(二审为终审) 2、合同纠纷仲裁的原则: 1)自愿仲裁原则 2)公平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4、仲裁程序: 1)仲裁申请和受理 2)组织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3)开庭和裁决(以不公开为原则) 九、合同的鉴证、公证 1、合同鉴证一般由合同的签定地或履行地的合同管理机关进行 2、合同公证由公证处进行 3、合同鉴证与公证除法律规定必须进行的以外,一般合同实行自愿原则。 监理合同15 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 1。仲裁的概念 合同争议的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时,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进行裁决并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制度。 2。仲裁的特征 (1)作为仲裁者的第三方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仲裁机构,这是仲裁与其他解决方式的重要区别之一。 (2)仲裁是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规则进行的仲裁虽然不同于司法诉讼,但也不像协商、调解那样无规定的。程序可循。 (3)申请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的约束。 (4)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5)仲裁员和调解人的地位不同。 3。合同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先行调解原则。 (3)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原则。 (4)自治原则。 (5)一次裁决原则。 (6)独立仲裁原则。 4。仲裁协议 合同的仲裁协议(含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把其合同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的形式。这种协议可以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规定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事后(含发生争议后)专门就通过仲裁机构解决合同纠纷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 5。合同诉讼的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 (4)根据自愿和合法进行调解的原则。 (5)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6)审判监督原则。 (7)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原则。 (8)审判实行辩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