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购销合同 推荐度: 瓷砖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瓷砖购销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瓷砖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瓷砖购销合同1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A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5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2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标准进行验收;参照双方协定的样品。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鉴定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供方送完货并签收后付总货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到货款的90,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余款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如达不到样品标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十一、退货补货: 1、如本项目完工余货由供货方自行拉回,如数量不够则由供货方自行补足,货款据实结算。 十二、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二份,购方与供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年月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年月日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 合计大写::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3 甲方(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 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xx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 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25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 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 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供方: 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话: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 合计大写::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5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供应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以便供方从厂家及时发货。 二、质量标准:按照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三、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四、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xxx。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七、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 3、预付款与最后一批货款一起结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供货,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购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安排发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3、如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供方无关。 十、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xx份,购方与供方各执xx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年月日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6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豫闽龙发商贸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三条: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 1、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2、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合理损耗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色差3米目测不明显为准,尺寸误差正负2毫米 第四条: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方签字确认后为准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货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就地卸车,运费和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货送到甲方工地,当场验收后付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单位名称:(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7 甲方: 乙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酒店工地一楼,即市路与路交会处东北侧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50;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60;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计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8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一条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 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为收货人,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产品运输 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 第六条验货 验收:对于外墙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验货无异议,不能退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邮编:地址:传真:电话:开户银行:开户帐号:纳税证号: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邮编:地址:传真:电话:开户银行:开户帐号:纳税证号: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瓷砖购销合同9 甲方: 乙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备注:本合同中订货总量为概算数,合同签订之后,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按实际送货总量结算。 二、质量标准 1、已方所供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为准。 2、每批次瓷砖生产时均有一定色差,请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砖有大小、方正、翘曲的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同批次瓷砖产生色差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调换时间为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送货时间甲方需提前个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砖数量。供货数量由甲方提供。 2、送货地点: 3、乙方瓷砖进场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凭证,已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车、运输及运输保险(即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集司乘人员安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共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并依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前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员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现场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额度,该工程瓷砖项目施工完成后付总货款,余款在此工程验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验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过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追缴违约金。付款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汇入本合同各方确定的指定账户。 3账号: 4、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缴前期材料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补充协议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天内必须供货到现场。 2、因乙方供货及调换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和工人误工费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瓷砖购销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 合计大写::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11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供方): 签约地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如下: (1)产品规格及价格: 产品名称型号 等级 规格长宽 单价(元片) 数量(片) 金额(元) 合计金额大写: (2)产品的包装及运输费用负担:乙方承担运费。 (3)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4)货款结算方法:款到发货。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的罚款。 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补偿变更后的货款及总值百分之罚金。 中途退货,需方应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的实际货值按百分之进行补偿,需方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罚金。 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的罚金。 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否则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如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电话: 需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数量计量单位总价(元) 合计大写::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瓷砖购销合同13 立契约书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组。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元整,次级品每组元整,合计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日按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市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盖章):卖方(乙方)(盖章):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住址: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14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货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货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货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天通知供货方,以便供货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货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货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货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货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货方,并在三天内向供货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货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货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货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货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货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货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货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货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货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货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供货方,以便供货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四份,购方执三份、供货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供货方名称(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15 需方(甲方):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第一条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产品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块) 价格(块元) 合计金额 等级 备注 合计金额 人民币: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仓管:为收货人,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分批次供货时,甲方每次应提前5天向乙方发出送货指令。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即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元;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产品运输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验货 1、验收:对于瓷砖的品种、规格、花色、质量、数量经甲方验货后无异议后,不能无理由退货,如确有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部分所产生的费用(指:运输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未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报价单》、《申请购物单》、《送货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邮编: 地址: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邮编: 地址: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纳税证号: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