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合同 推荐度: 产品收购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粮食收购合同 推荐度: 合作社种植收购协议书 推荐度: 股权收购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收购合同范文汇总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收购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收购合同篇1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杨梅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品种 等级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质量要求:无农残、无腐烂、无杂质、无青果。 第三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杨梅无农药残留。 第四条交(提)货及验收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第五条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 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20以内的,仍按保护价收购;当市场价超过20以上的,超出部份双方各负担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杨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杨梅或擅自将杨梅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杨梅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第七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收购方(签章):种植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收购合同篇2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为了调动果农积极性,促使红枣生产优质、高产,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为三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红枣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 2。甲方评定红枣等级要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对乙方交售红枣提供种植技术及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 4。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抽样检测。 5。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红枣,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红枣。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无公害农产品果蔬的用药标准规定施用农药,严禁使用违禁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红枣严禁上市。 3。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红枣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四条红枣质量、价格及办法 1。红枣品种的等级价格,按觑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2。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3。红枣交售时间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应交售的数量,开出红枣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理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20。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所订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90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红枣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红枣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没有提供技术信息、病虫害信息,而使订单农户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偿付乙方承包面积总投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年合同总数量的。90者,应根据所欠红枣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红枣,每出售100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100元。 3。乙方如没有按甲方指导技术规程操作进行种植,而造成红枣损失,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4。乙方如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喷洒的红枣,应按每百斤 100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红枣生产的损失,不以乙方违约论,甲方应据实减少乙方所承担的交售任务。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订 收购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住县镇(乡)村自然村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种植的产品的名称、面积、播种日期。 乙方负责种植:(品名)面积亩,(品名)面积亩,(品名)面积亩,(品名)面积亩,(品名) 面积亩。播种日期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按期播种。 第二条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向甲方支付,具体价格约定如下:(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 第三条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甲方无偿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 第四条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货款结算: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第五条收购地点、期限: 收购地点:,收购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如需提前收购,要商得乙方同意,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有关费用。 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的违约金。 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的违约金。 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的,甲方可以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在接到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报工商部门一份,一份,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收购合同篇4 收购方(甲方): 繁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种子繁育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繁育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的收购标准和的要求。 第三条繁育要求: 1。甲方应就除草、防病等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咨询及有偿提供原种,原种价格为元,合计:元,价款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指导方法从事种子繁育,并确保种子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交货、运输及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繁育收获的全部种子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 3。包装及运输方式:。 4。验收方式:。 第五条结算方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提供的原种、技术指导培训或提出的繁育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种子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种子不符合约定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 4。乙方故意不交付种子的,或擅自将种子或原种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收购合同篇5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的要求,实现20xx年全年“安全、优质、及时、有序”的目标。车辆责任经营者、驾驶人应做到安全、优质的服务。为做好20xx年行车安全工作,特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集团公司20xx年有关文件,按时参加本单位组织召开的各种安全学习和例会。 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开带病车。 三、学习并遵守公安部20xx年交通新规。以下行为将一次记满12分:1、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上的;2、驾驶营运客车超员20以上的;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对违法超速、超员行为接受集团公司的处罚。 四、严格遵守集团公司驾驶人《机动车驾驶技术考核合格证》考核制度和“一卡一统筹、两证两会四不放”管理机制的要求,对旅游客运车辆及营运距离在2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车辆,按照省局的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车厢醒目位置悬挂《安全驾驶监督卡》,自觉地接受旅客的监督。出站、发车前督促旅客系好安全带。 五、按计划进行“二级维护”和“日常维护”及车辆回库检验,做到不失保、不脱保、不漏检,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禁止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和违规卧铺客车参加营运。 六、按规定严把途中“三品”检查和上车关,防止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七、严防驾驶人疲劳驾驶。认真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夜间行车的要认真填写《车辆行车安全日志》。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1000公里以上线路客车配备3名驾驶员。 八、安装车载监控设备的车辆要爱护车载终端设备,做到不损坏、不遮挡、扭转摄像装置。人为故意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按集团公司汽发20xx101号文件处罚 九、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力争做到全年无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条承诺认真执行,若违反规定,愿接受阜阳汽运集团按《车辆经营合同书》、《集团公司行车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及本单位给予的处罚。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经营者、驾驶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阜阳汽运集团分、子公司车号:皖 承诺人:车辆经营者 驾驶人 收购合同篇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订购物收购标准(见合同附见1)及双方共同封存的样品执行。 第三条包装物要求和费用由需方负担: 包装质量标准(见合同附件2)。 1、每箱净重公斤。 2、每单箱质量标准要求一致。 3、由需方提供包装物。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总工期;批量定购按双方确认收购计划单到供方仓库验收提货。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集装箱。 第五条验收方法: 1、订购物及包装物均由需方验收: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收购标准(合同附件1)。 2、订购物、包装物的样品均在需方由双方共同验收封存,应达到100合格。 3、批量订购物依样品95合格率,在供方当地商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由需方承担。 第六条运输方法及运输承担: 订购物出供方场地后的运输及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 1、定购作物及包装物经双方共同检验确认封存后,供方应于五至七个工作日内办理领款手续,由需方拨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入供方账户,最晚不超过7天,此款专款专用。 2、批量产品,按双方确认的生产计划单的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清货款、批结批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批量商品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3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延期并交贷或交贷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贷款总值3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贷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偿付供方此批货总值3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不符合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标准(见合同附件1),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任一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金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按合同总金额的3执行。 第九条提供担保或办理领款手续,供方在领款时,按双方约定的合同附件上的期限和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提交需方审查(需方所要的办理领款手续不要过于复杂,不在供方范围内)。供方如不办理,属供方违约。 第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被告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另注: 1、预付款未到供方账户前不允许进行订购物收购,否则需方不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2、如签订本合同十日内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不能进入实际履行合同阶段,均属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3、需方提供供方总公司的授权。 4、见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货物的数量及质量问题应由需方当场验收,装车后供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需方和供方各执一份,双方的有权签字人并加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收购合同篇7 甲方: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 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电视短剧剧本收购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以资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形式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买断电视剧本《》。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电视剧本《》,在经甲方确认剧本有利用价值性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付款。确认后首付人民币元,第二期等电视台审片后,确实与其它公司没有以上的雷同现象,甲方无条件付乙方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 2剧本的奖金,当月达到月平均收视率元,低于月平均收视率元,高于月平均收视率点奖元,高于当月平均收视率至点奖元。 第三条作品归属权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此作品为甲方独家所有,在此剧播出时甲方有责任在片尾字幕布编剧一栏出现乙方姓名。 第四条涉及事项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发生的有关任何作品利益尤其归属权的问题涉及事项,所有利益归于甲方。 第五条法律责任 乙方的剧本禁止一稿多投,在甲方不采用的情况下,方可将稿子投向其它公司,严格保密,以防剽窃。在双方确认收购合同后,如有其它公司拍摄的题材与剧本有以上雷同的话,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前期投入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没必要履行的。 3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九条保密责任 一方对因电视短剧剧本收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