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车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广告车合同12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广告车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广告车合同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超市手推车广告牌租赁一事达成共识,并承诺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以下协议: 一、出租超市手推车广告牌所处位置:。(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出租手推车广告牌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三、价款 1、单价:每辆手推车广告每个月租赁金人民币元。 2、出租手推车广告数量合计:(个)。 3、手推车广告租赁金额总计人民币元。 四、合同价款 1、(不含版面设计费):一次性版面设计费人民币元。2、以上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场地费、安装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不含发票)。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时,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元。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同三日内,乙方付清剩余款,合计人民币元。 六、广告制作完工时限:乙方签定合同及签署设计稿件、写真小样之日,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完工验收:广告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验收,乙方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同。验收标准为乙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写真小样。 八、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乙方提供广告版面电子版示意图壹份。 2、甲方按乙方意图设计,经乙方签字认可。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材料,并保护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有权督促甲主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乙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乙方未按时付款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5、甲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广告底架、广告画面的保养维修工作。 6、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甲方有检查维护之义务。 十一、因下列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乙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二、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受损,甲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6级以上地震,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十三、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乙方可选择于甲方拥有衢州市同等价值的其它超市的手推车广告位继续发布。 2、乙方也可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实际发布终止日而终止付款。甲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50作为政府审批费用及制作安装费用等,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乙方。 十四、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乙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发布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调整广告设计图纸版面,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高速相关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发布期间,乙方需要变更广告宣传版面的以每辆手推车10元收取。 6、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安装设置材料为甲方所有。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承担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十天,甲方有权拆除乙方广告画面,另行发布其他广告。 2、甲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承担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衢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相关部门一份。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广告车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超市手推车广告牌租赁一事达成共识,并承诺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以下协议: 一、出租超市手推车广告牌所处位置:。(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出租手推车广告牌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三、价款 1、单价:每辆手推车广告每个月租赁金人民币元。 2、出租手推车广告数量合计:(个)。 3、手推车广告租赁金额总计人民币元。 四、合同价款 1、(不含版面设计费):一次性版面设计费人民币2、以上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场地费、安装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不含发票)。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时,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元。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同三日内,乙方付清剩余款,合计人民币元。 六、广告制作完工时限:乙方签定合同及签署设计稿件、写真小样之日,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完工验收:广告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验收,乙方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同。验收标准为乙方签署 的设计稿件、写真小样。 八、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乙方提供广告版面电子版示意图壹份。 2、甲方按乙方意图设计,经乙方签字认可。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材料,并保护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有权督促甲主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乙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乙方未按时付款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5、甲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广告底架、广告画面的保养维修工作。 6、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甲方有检查维护之义务。 十一、因下列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乙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二、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受损,甲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6级以上地震,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十三、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乙方可选择于甲方拥有衢州市同等价值的其它超市的手推车广告位继续发布。 2、乙方也可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实际发布终止日而终止付款。甲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50作为政府审批费用及制作安装费用等,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乙方。 十四、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乙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发布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调整广告设计图纸版面,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高速相关工程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发布期间,乙方需要变更广告宣传版面的以每辆手推车10元收取。 6、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安装设置材料为甲方所有。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承担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十天,甲方有权拆除乙方广告画面,另行发布其他广告。 2、甲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承担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衢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字后生效。十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相关部门一份。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执行。 甲方单位:(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广告车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有效证件号码: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甲方将其所拥有市公交大巴车辆路车共辆车上安装乙方的车载电视作为广告发布载体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内容及范围 1。公交车载电视广告:车载广告机播放时间乙方均可用作广告发布。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广告发布权租赁期限为年,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三条租赁费用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广告发布权租赁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元) 其中: 1、广告载体使用费每年人民币万元整(元) 2、甲方车辆的广告载体设施维修、维护、更换广告劳务费等,乙方每年支付人民币元整(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义务保障车载电视广告的物理安全,如发现损毁应及时告知乙方进行维护不得隐瞒,如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毁应承担相应赔偿。 2、甲方车辆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将车载电视电源切断,妨碍车载电视广告的发布,一经发现将自愿罚款1000元次辆次做为赔偿因停播给乙方的损失。 3、甲方不得人为损坏车上刊播的广告和作为广告载体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进行修复,属人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机器检测将交由机器生产产家进行判定。 4、车载广告机是智能机器,可以把每天播放的时间,次数和播放内容自动形成记录,随时可以查询,以此作为判断是否人为关机依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 2、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缴纳风险保证金及租金。 3、乙方须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创意、内容应健康真实,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广告的发布、制作均由乙方自行完成,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公交车内外部位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各类广告。 5、乙方因经营广告业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对他人造成侵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自主经营发布广告并获取所有的广告收入。 7、甲方同意乙方在公交车内增加、更换其他广告载体设施时,乙方须自行承担该设施的购买、维修、更换等一切相关费用,同时所购买的广告载体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须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并确保不对车内乘客造成侵害,因乙方安装或更换的广告载体对他人造成侵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车辆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9、乙方安装或发布广告时,不能影响甲方车辆的正常营运。 10、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项下的权利义务另行转让给第三人。 11、乙方在车内广告载体上除应发布商业性广告外,还应免费发布一部分的公益性广告,商业性广告和公益性广告的比例是。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广告车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的车用于制作、发布广告。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车篷总面积:3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租金:元天(大写:元整)。共租赁天,合计租金:元整。安装、喷绘费用由乙方承担,城管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悬挂拍照后即全部付清。 六、甲方责任: 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再把广告位租赁给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返两倍的材料费及两倍的租赁费)。 甲方有责任在租赁期间内保证广告不受损坏(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否则须返还乙方所有租金。 七、乙方责任: 乙方所发布的广告必须合法,违法的广告所引起的责任一律与甲方无关。 按时支付租金。 八、违约责任:如出现违约,由违约方向被违约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广告车合同5 本租售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产品名称及价值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产品简要说明及技术参数”。产品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条:租赁产品的使用范围及期限 1。乙方租赁甲方产品用于年月日在,作为该次活动宣传使用。(活动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产品的权属 1。租赁期限内,甲方拥有产品的所有权; 2。甲方拥有产品的技术解释权。 第四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租金元。 第五条:保证金 1。乙方确认将确实履行本合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另行支付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2。乙方可在缴纳保证金及租金后日内办理提货手续; 3。租赁期满,乙方应当将产品交还甲方,甲方检查产品完好后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如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遭到损坏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重置费、维修费、保养费、赔偿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产品的交货方式 1。产品采取乙方到甲方处自提方式交货,产品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上海)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 2。乙方如需将产品运输至其他地点的,甲方可代办托运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风险承担 1。产品自乙方到指定地点提货之日起,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产品如需甲方代办托运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办理完毕托运手续后由乙方承担; 3。产品在交还甲方之前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复原或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第八条:租赁产品的安装与技术支持 1。甲方负责产品的安装与测试,以保证产品的正常运行; 2。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播放使用的产品及技术支持、活动期间现场技术维护人员; 3。乙方提供播放内容、现场供电、安全的存放场地、活动场地、相关协调人员; 4。乙方必须如实告知该次活动的功能及甲方技术支持的内容。否则,甲方视为只播放乙方视频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产品比例为,可播任何片源格式,但最好是格式,如有幻灯片播放,其字号至少要大于,其电源:,三箱四线,启动电流。 第九条:租赁产品的使用、保管和费用的承担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产品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使用规则对产品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产品毁损的,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用、维修费用、差旅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期内,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4。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该产品,产品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重置费、复原或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与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元; (2)甲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乙方拒收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提供服务并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能超过; (4)甲方产品造成对任意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的,因该等侵权引发的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均应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收回保证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累计逾期超过日; (2)因甲方交付的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仅指甲方自制的显示屏及相关配件,不包括外购车辆)造成对第三人重大伤害的。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产品上添加设备和广告标识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产品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覆盖、遮挡甲方产品标识的; 4。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收回产品、没收保证金: (1)因乙方使用该产品进行违法、违规经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产品转租、转卖他人或对产品设定任何形式担保物权的; (4)未经甲方同意,使用产品从事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经营活动的,或在本合同第二条一款约定的区域外使用产品开展经营活动的。 5。乙方播放之内容造成对任意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的,以及因该等侵权引发的任何刑事、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下列情况出现: (1)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 (2)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3)根据法律或任何相关法规规定,必须向甲乙双方各自专业顾问和政府或主管机关披露的。 2。该等保密义务在合同期限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泄密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双方均不视为违约,也无须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但任何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提供不可抗力存在及其程度的证据(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由此产生的问题,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附件一 (2)附件二 (3)附件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广告车合同6 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有效证件号码: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甲方将其所拥有市公交大巴车辆路车共辆车上安装乙方的车载电视作为广告发布载体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内容及范围 1。公交车载电视广告:车载广告机播放时间乙方均可用作广告发布。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广告发布权租赁期限为年,即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三条租赁费用 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广告发布权租赁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元) 其中: 2。广告载体使用费每年人民币万元整(元) 3。甲方车辆的广告载体设施维修、维护、更换广告劳务费等,乙方每年支付人民币元整(元) 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4。甲方有义务保障车载电视广告的物理安全,如发现损毁应及时告知乙方进行维护不得隐瞒,如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毁应承担相应赔偿。 5。甲方车辆在运行中,不得随意将车载电视电源切断,妨碍车载电视广告的发布,一经发现将自愿罚款元次辆次做为赔偿因停播给乙方的损失。 6。甲方不得人为损坏车上刊播的广告和作为广告载体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进行修复,属人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机器检测将交由机器生产产家进行判定。 7。车载广告机是智能机器,可以把每天播放的时间,次数和播放内容自动形成记录,随时可以查询,以此作为判断是否人为关机依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8。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 9。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缴纳风险保证金及租金。 10。乙方须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创意、内容应健康真实,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广告的发布、制作均由乙方自行完成,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公交车内外部位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各类广告。 12。乙方因经营广告业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对他人造成侵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自主经营发布广告并获取所有的广告收入。 14。甲方同意乙方在公交车内增加、更换其他广告载体设施时,乙方须自行承担该设施的购买、维修、更换等一切相关费用,同时所购买的广告载体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须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并确保不对车内乘客造成侵害,因乙方安装或更换的。广告载体对他人造成侵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5。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车辆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16。乙方安装或发布广告时,不能影响甲方车辆的正常营运。 17。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项下的权利义务另行转让给第三人。 18。乙方在车内广告载体上除应发布商业性广告外,还应发布一部分的公益性广告,商业性广告和公益性广告的比例是。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甲方法人:甲方法人: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广告车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因业务需要,租赁乙方广告宣传鲁QX301R、鲁CZ9189两辆,租赁日期自20xx年9月20日20xx年9月29日,共10天。费用共计元。 2、甲方负责以上两辆广告车在临沂市区运营的合法权益,若受到城管、交警、工商、等执法部门查处和处罚,由甲方全部负责解决和接受处罚,乙方不承担,查处和处罚期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服从甲方调遣安排,每天工作时间,乙方负责甲方驾驶员食宿和车辆合同期内的全部油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广告车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led广告车宣传商业广告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led广告车租用协议。 第一条租赁标的 甲方租用乙方led广告车(以下简称led),作为甲方经营商业广告发布平台。 第二条租赁时间、费用及车辆 根据甲方要求led广告商业广告视频及文字发布,完成共计万元整的。宣传任务,单价元天(实际发生时间根据项目推广需求酌情而定);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应在上述led宣传完毕后,经甲方报批确认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四条乙方责任 1、负责为甲方发布商业广告视频及文字; 2、负责为甲方校对广告发布格式和时间等的配合工作; 3、负责办理城管及其他相关管理手续,如因城管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造成无法投放广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时间上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所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 2、向乙方准时支付大屏租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租金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到期超过一个月未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未按甲方所提供的时间表发布广告或无故关闭大屏(除不可逆因素),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在协议期限内如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第七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因合同任一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4)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广告车合同9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 二、广告形式: 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 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 另附件形式。 六、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为打印版本,共页,标有页码,并加盖公章。如因涂改而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广告车合同10 甲方: 乙方:岳阳艺海深蓝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规定,甲方就 委托乙方投放LED广告传媒车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发布约定 1、广告发布媒体:LED广告宣传车 2、广告发布内容: 3、广告发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广告发布每日时间6小时(上午下午)。 5、广告发布费用:总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制作并提供合乎播出标准的广告带,提供广告审查所需的相关文件。 (2)广告画(含中途更换的新画)及相关文件应在广告发布日前5个工作日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款项。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广告播出的准确性,如对广告播出有疑议,并能提供相关证据,视为甲方疑议成立,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广告内容、表现形式、播出带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播出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在甲方作出相应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播出。 (2)乙方应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并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为甲方发布广告。 (3)乙方对经双方核实过的。错、漏播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播。 (4)依据合同约定收取广告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可据以进行财务处理的广告发票。 (5)工商、医药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和禁止甲方广告播出,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费用支付 1、合同签订后付50,即元(人民币元整)给乙方。合同执行后2日内付50,即元(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2、款项支付方式:电汇或转帐。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该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除外。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错,漏播,乙方有责任进行补播,补播原则为“错一补一,漏一补二”。 3、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滞纳金。 4、因天气或机械故障,未能按时播出的,乙方应在后续播放时补齐前期延误的次数。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以上内容为本合同的清洁文本,任何修改均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广告车合同11 单位名称(甲方): 出租车(乙方): 车牌: 一、甲方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乙方出租车 二、广告刊登内容 在位置刊登广告。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不能在此出租车现以下情况: 1、撕毁甲方刊登广告 2、刊登其它广告。 四、甲方刊登广告出现损毁现象乙方将电话通知甲方。 五、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一年的广告费用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甲方: 代表: 电话: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电话: 年月日 广告车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