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转让合同 推荐度: 二手车位转让合同 推荐度: 车位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租赁车位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车位转让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车位转让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车位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位转让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长福路1号的长福家园小区现有部分地面架空层车位和部分地下室车位,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所有车位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此订立如下协议事项: 一、地点、数量: 甲方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长福路1号的长福家园小区拥有的所有车位53个,其中4号楼地面架空层车位19个;6号楼地面架空层车位9个;5号楼地下室车位25个。 二、转让价格: 每个车位均价6。5万元,总计53个车位共计价款344。5万元。车位的转让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办法: 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50万元预付款,余款在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收件时全部付清。 四、产权的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于配合。 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至产权无法办理过户,甲方退还已收取乙方的款项,双方免责。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2 为了明确买卖旧机动车时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售车方(甲方):龙斌购车方(乙方):龙成信 一、甲方将车主龙斌的湘D86197,发动机号车架号LJVA34D99CW002188转让给乙方。 二、该车在20xx年3月13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xx年3月方无关。 三、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四、因此车是按揭付款车辆,还有余款未还清,不能及时过户,特立此协议。 五、因乙方无驾驶证,湘D86197货车由司机伍满生驾驶。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已购物业:乙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邮编: 为了方便乙方在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甲方向作为业主的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场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车位使用权签订本合同: 一、车位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使用的车位位于地下停车场层1、机械停车位;2、非机械停车位;3、非机械式子母停车位】;车位容车尺寸:、载重为:。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个计算该车位使用权总款为:(),此价格中不包含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修维护费用。 三、付款方式。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签订本合同时即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权利 该地下停车场由甲方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所有权归甲方。 五、乙方权利 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占有、使用、转让(受让人仅限业主)、继承使用的权利,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将此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业主使用。乙方将该车位转让给非业主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通知收回该车位,且不承担任何资金返还和赔偿责任。 六、交付期限 1、甲方应于年月行予以通知,届时,乙方须自行前往甲方或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接收手续。乙方逾期未到场接收的,仍须在此交付时限届满之日开始承担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和相应费用。 2、乙方本人或乙方委托人(持有效委托证明)凭本合同和缴费凭证到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移交手续,取得该车位的使用权。 七、车位使用约定 1、乙方所购使用权之车位仅作为乙方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车位的性质、外观及堆放杂物等,乙方应妥善管理车辆停放。若损坏或由此产生的事故,乙方除应承担恢复原状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法律后果。 2、乙方日常使用车位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制度,并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具体收费以物业管理公司规定为准。 3、乙方使用车位停放车辆时严禁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若乙方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而由乙方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使用车位仅用于停放7座及7座以下适合此停车位停放的车辆。 5、乙方自行考虑所选择的机械停车位或非机械停车位的停车尺寸;无论乙方选择机械停车位、还是非机械停车位,甲方均不对乙方所选择停车位是否能停放乙方车辆而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为机械车位使用条款 6、若乙方选择的车位为机械停车位的。,则乙方或该车位使用人必须阅读作为附件的《机械停车位设备使用说明手册》,自行进行车辆停放或驶出;若乙方或该车位使用人不明白如何操作使用,则可先行咨询本小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中心后才可操作使用。 7、乙方或该车位使用人自行承担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8、为避免操作原因或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甲方或物业公司建议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 八、车位使用年限 甲方所出让的地下停车场车位系使用权出让,故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是乙方所受让的车位享有与所购房屋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停车场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停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保修期限及保险责任 1、非机械停车位保修期限为算,保修期内的维保责任由甲方负责,但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超过保修期的维护保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下条款适用于机械停车位 2、乙方接收车位或视为接收车位后2年内由机械车位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维保,该维保期届满后的3年内由甲方对该车位进行维保【此维保期不因进行任何维修而重新计算】,该期限届满后,由乙方自行对该机械车位承担维保责任【乙方亦可承担维保费用,委托本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维保,具体按物业公司维保要求进行】。 3、甲方承诺的维保期结束后此机械停车位的机械设备若需要更换维修等,乙方认可均与甲方或物业公司无关。 十、其他约定 1、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要临时使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2、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地下停车场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服务方式。 甲方:乙方:日期: 车位转让合同4 甲方:乙方:联系住址:联系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xxxx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xxxx停车位一个。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x整(即)(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车位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四、使用管理 1、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车位转让合同5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或管理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支付方式如下: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中约定的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作为本合同的定金,由乙方直接付款给开发商; (2)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二部分转让款人民币元整(小写:)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并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要求乙方支付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是在只有开发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的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管理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小写:)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7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 二、协议价款 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三、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后24小时内,乙方将转让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户名: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2、甲方在收到款项后转让甲乙双方一同将该车位在物业就该车位的使用权手续办理完毕。 3、乙方将该车位转让款项向甲方付清时,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带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的一切手续(发票、收据等)均应交付乙方。 四、车位状况 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车位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车位坐落于武汉市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车位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元。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丙方(经纪代理方): 经纪人: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车位转让合同9 地下停车位转让合约(可适用于储藏室等转让)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编号为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 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凭缴 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 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 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 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 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 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 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 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 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 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xx年xx月xx日 车位转让合同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方为规范小区管理,维护小区良好生活秩序,拟将自己拥有使用权的车位有偿转让给盛达铭筑小区业主固定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如下,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甲方将位于郏县盛达铭筑小区的号车位,约8(以实测面积为准)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车位在小区内的所属位置(以车位所在的位置实际情况为准)。 转让给乙方的车位使用年限与盛达铭筑小区占有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一致。即自20年10月16日起至20年10月15日止,使用期满若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自动续期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元(大写: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订立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该转让价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车位期间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转让费后10日内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时为乙方办理使用车位停车证明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相关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将转让价款付清的,延期超过二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上述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乙方所受让的车位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若本协议订立后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允许办理相应权属证明的,甲方及时与乙方配合办理。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11 甲方: 手机号: 乙方: 手机号: 住址: 现双方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车位)的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车位一个,该车位转让使用费用人民币(大写)。该车位不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车位产权。 二、乙方付清全部车位使用费且车位交付使用后,享有与乙方所购住宅的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 三、乙方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买卖定金。甲方把所有资料给乙方后,一次性把剩余费用交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30元月车位的车位管理费。具体缴纳方式、时间及收费标准调整规则以乙方与物业公司有关协议为准。如遇物业部门调整或市场因素,此管理费上涨,则乙方不持异议,并同意物业公司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收取。 四、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使用该车位。 五、本合同签署后,车位一经乙方选定不得退、换。 六、本合同双方签订且乙方付清车位有偿使用费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一份,具有现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1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小区拥有地下二层号车位年使用权(年购买,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第四条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 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13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年月日在市(区县)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 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日期: 车位转让合同1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让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号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位于“居易国际广场”地下车位第号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二、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约定转让的停车位使用权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此价格不含该地下停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车位款元,即 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续 1、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办理该车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续,乙方取 得通行卡视为甲方办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车位款的,甲方有权暂不办理。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应当自约定交付日起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甲、乙双方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对该购买的地下车位不享有产权,但享有与房屋主体同等年限的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国家法律政策或相关地方规定处理。 2、乙方购买的地下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地下停车位分布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4、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车位后,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权利凭证。 5、如该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战争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设施,或关于停车位使用权的政策发生变化,该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按政府要求办理收回时,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6、若今后出台通过补缴税费等形式获得地下车位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办理所购的地下车位权属证书的,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办理所购买的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所需支付的费用及所所有税费。甲方仅承担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权属证书的协助义务。 7、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10、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书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转让价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权益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 12、甲方已经委托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乙方所购的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认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对乙方所购地下车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费用及其支付,具体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13、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1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合同项下的地下车位(库);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总额0。1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甲方未按时交付本合同项下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转让价款0。1的逾期违约金。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 签约地点: 日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年月月日 车位转让合同15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389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湘湖人家三期编号为389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停车位属性以开发商。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1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陆仟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甲方付乙方本年已产生的车位管理费120元。 三、甲方应于20xx年3月26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取得车位后,甲方租用乙方该车位,租期最长不超过20xx年9月30日,租金按月交付,每月租金为350元(含管理费)。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成立并生效。 七、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