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区域商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商品购销合同模版 推荐度: 部门商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商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热门】商品购销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购销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购销合同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二条、指定交货地点:指定收货人: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条、结算期限及方式:双方每七天结算一次,甲方人员持《北京龙泉华泰建材有限公司货物现场交接单》与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应当日支付该笔货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及时交付货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因乙方提供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信息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逾期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足额支付货款外,还应依未付款额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合同履行中,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在《北京龙泉华泰建材有限公司货物现场交接单》签名,即为完成对货物的检验和验收。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签订如下业务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于年月日委托乙方购买甲方所需办公家具及饰品。 2、甲方每次采购前向乙方发采购订单,采购订单样本见附件。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对订单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3、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负责现场量取尺寸。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需由经乙方提供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家具生产。 4、交货时间:为甲方向乙方所发订单上注明的日期。 5、交货地点:甲方在订单上注明的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家具运送到甲方指定办公地点并安装调试。 6、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办公家具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进行采购,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例如但不限于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附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7、货物验收:甲方在乙方交货并安装调试后,对家具外观,颜色,商标,数量等进行当场验收。如果在交货后,甲方发现家具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进行相应更换或维修。如果甲方发现家具有害物质超标,有权要求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付款,家具安装完毕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甲方尾款支付完毕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9、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晚到一日每日按照未到货款的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规定交货日期后累计个工作日仍然不能交货,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延迟交货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接受违约金作为赔偿还是无条件终止合同。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变更家具制作,如材料,规格,款式及尺寸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拒收货物,并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10、质量保证:所有货品终身维护免费维修(人为损坏和不正确使用造成除外)。若货品在验收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或调换,产生相应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1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份。 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盖章) 日期: 乙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盖章) 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3 甲方(供应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价款 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2)订货合同(3)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其他 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1)扣率结算方式(2)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1条第(1)、(2)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60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商品购销合同4 合同编号: 供方:签订地点: 需方:签订日期: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 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 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十、违约责任: 五、运输费用负担:十一、合同附件: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七、包装费用负担: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 执一份,付本份,供方执 份,需方执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签章)需方:(签章)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 商品购销合同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所需商品清单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X1X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5886800元(大写:伍佰捌拾捌万陆仟捌佰元)。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20xx年7月20日。 2。交货地点:茂县尔玛国际酒店。 3。运输方式:甲方运输。 第五条验收方法:按样品规格验收。 第六条预付货款: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第七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20xx年7月20日结付款。第八条运输费用负担:甲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X10X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X10X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X10X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商品购销合同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型号为,套数为。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大写元)。 2、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 3、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的货款。 4、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分批将设备交付完毕。 2。卖方应于交货日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 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氢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7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地址: 委托代理人:职务: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邮编: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面积为。地块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 〔暂定名〕,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属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实得 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共〔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另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幛〕〔座〕层号房, 第〔幛〕〔座〕层号房, 第〔幛〕〔座〕层号房, 第〔幛〕〔座〕层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代收,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代收,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代收,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5。代收,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代收,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第六条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 第七条付款优惠。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的优惠,即实际付额为(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八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 千百拾万千百拾元;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 千百拾万千百拾元; 3。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 千百拾万千百拾元; 4。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 千百拾万千百拾元; 5。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 千百拾万千百拾元; 第九条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后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 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 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十一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 3。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 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天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 2。; 3。; 4。; 5。; 6。; 第十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保修月; 2。地面保修月; 3。顶棚保修月; 4。门窗保修月; 5。上水保修月; 6。下水保修月; 7。暖气保修月; 8。煤气保修月; 9。电路保修月; 10。保修月; 11。保修月; 12。保修月; 13。保修月; 14。保修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仅作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签订的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天,由甲方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商品购销合同8 甲方(供应商)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商品,商品名称、型号、计量单位、销售单价、数量详见下表1。 二。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小写)。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验收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乙方应自交货时起承担货物损坏或丢失的风险。付款前,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收到货物后,应根据订单安排人员亲自与甲方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证明;如果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可能会被拒收。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完成验收的,出具待验收回执,同时告知具体验收时间。 四。产品质量和保修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还包括:无 3。产品保修和服务: 4。硬件应根据制造商的保修规定实施。 五。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按照合同中甲方指定的账户转账。若付款至合同指定账户以外的账户,甲方不予确认。甲方收款账户信息:银行:户名:账号: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后25天内支付全部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应负责更换或补货;延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支付延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果甲方逾期30天仍未交货,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返还定金。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逾期一天,按日支付应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如延迟超过30天,甲方有权选择收回已供应给乙方的全部货物,并自行处理已收回的货物,处理后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人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到达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后,视为已经送达。 2。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应根据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果买家是自然人,我签字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进口合同)编号为。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 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日内进行验收。 2、检验标准: 3、检验方法:。 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日内交货。 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日前向甲方结清。 3、年结: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年月日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合作约定 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与乙方合作: 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区域唯一经销商,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 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 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6。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商品购销合同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技术规格要求技术参数像素间距像素密度像素尺寸像素组成纯红色管芯点由供应商提供1R台湾光磊(波长620630nm,)模组像素(点X点)模组尺寸(长X高X厚度mm)整屏像素点模组行列数屏幕尺寸(长X高)屏幕总净重功率消耗显示颜色亮度调节灰度等级水平视角垂直视角观看距离驱动方式控制距离控制方式供电要求盲点率备注注明封装厂家由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提供近似于4:3由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提供256级(各种颜色)140度100度由供应商提供18扫灵星雨由供应商提供同步控制系统三相五线制出厂时为小于万分之一(且离散分布)平均无故障时间使用寿命平均无故障时间使用寿命防护等级工作环境亮度开关电源驱动IC大于10000小时像素模块平均10万小时以上,大于10000小时像素模块平均10万小时以上,IP5515C55C、全天候运行大于4000cd每平方米上海衡浮台湾聚积采用香港健韬A极板材KB料PCB板屏体内5V线及排线采用有UL认证及3C认证的国标线材 二、产品质量参数要求:《LED电子显示屏通用规范》 三、交货方式及时间:现场制作安装,签订合同一周内交付使用。 四、货款结算办法: 1、预付定金元 2、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余额人民币现金全额付清。(留质保金,最少5)五、验收标准:通电正常工作视为合格(使用一个月视为合格),若有质量后续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于处理。(48小时内) 六、产品服务:乙方对产品质量及安全保证一年,提供上门免费保修壹年(最好2年)。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有一方不依约履行或单方面取消本合同,应偿付对方此批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付款,每逾期三天,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货款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交货,每延期三天,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货款的5的违约金。 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凡与本合同签订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双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程序解决(法院),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不成,可以向合同签定所在城市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11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六条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甲方就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货期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桩基础工程结束。 四、甲方委托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浇注方式。详下表 五、供货量的确认 1、依据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预拌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 2、混凝土供应量以一联一单并有先后顺序的编号由甲方现场人员签收为付进度款的依据,甲乙双方在每月29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量及供应总额。 3、在乙方供货过程中,甲方有权过磅抽查,甲方可免费使用乙方磅秤,也可选择其他磅秤(过磅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误差为2,(C10:2400kgm,C15:2400kgm,C20:2400kgm,C25:2395kgm,C30:2385kgm,C35:2376kgm,C40:2370kgm,C45:2370kgm,C50:2370kgm,C55:2370kgm,C60:2370kgm),随机抽查每批不少于3车,按照3车平均值计算,如果平均值误差没有在2误差范围内,其结算量每车按照抽查结果进行比例下调,如果平均值数量在误差范围内,其结算量为该批次交货的结算依据。 六、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品混凝土,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3、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4、甲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果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 7、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提前到现场进行勘察,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和供应的连续(在需要的时间段前后二车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分钟)。 8、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9、竣工结构验收时,混凝土实体检测不合格,一切质量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照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3、对于达到甲方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甲方安排专门人员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上的强度等级、浇注部位、坍落度,以及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实际进行核对。 4、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 5、乙方混凝土到现场后发现坍落度小于规定值时严禁加水,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及外加剂用量。 6、甲方在接受罐车混凝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凝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进行收签字,并接收使用,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最终认可(应以检测结果为准)。因乙方提供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8、预拌混凝土浇注后,甲方如发现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 9、若因气候原因造成路面凝冻,水泥无法运输,乙方不承担甲方工期推迟造成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项目,甲方不得使用其他商混公司的商品混凝土。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达到协议要求的质量和数量标准,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有关资料,甲方负责按时按金额为乙方支付在该项目工程中所使用的全部商品混凝土货款。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商品混凝土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数量,若乙方违反了协议要求,甲方可单方处罚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终止双方合同。 3、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2小时前,以书面通知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灯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若遇人为堵工,甲方负责处理,若因堵工造成已经装进搅拌车的混凝土损失,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混凝土搅拌车达到工地后,甲方应尽快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尽快卸料。 6、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处罚不符合标准材料的双倍罚款。 7、甲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8、甲方通知乙方已搅拌装进搅拌车的混凝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浇注,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凡需地泵输送的施工部位,乙方派技术人员负责混凝土输送管道、管道安装技术指导和泵车操作,甲方在安装输送管道时,乙方派专人负责指导。 10、需用地泵输送混凝土的部位工程完工后,甲方负责把输送管道拆卸点交给乙方。凡乙方运送到现场交付给甲方管理的管道,若有遗失,甲方负责赔偿。 11、乙方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安排工人放料。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乙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甲方付清余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资料。 3、乙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人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 5、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乙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乙方停止向甲方供应混凝土。 6、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在终止合同3日内结清已使用的混凝土货款,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7、无特殊原因外,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供应甲方混凝土。 十一、安全 在浇筑砼过程中,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司机等相关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必须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 1、结算方式:每月29日,乙方和甲方核对该月已供给甲方的商品混凝土的数量。 2、按如下方式付款: 甲方结算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实际已使用混凝土货款的80,其余主体封顶一月内全部结清。 十三、违约责任 在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乙方若无产品质量、数量问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甲乙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2)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五、合同解除 1、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研制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六、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商议,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赫章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甲乙双方现场联系人员 项目经理: 现场签字人员:电话: 乙方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电话: 十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13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一、当事人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六、面积差异的处理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七、产权登记的约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八、违约责任 出买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合同范本 合同当事人: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乙方(买方): 出生日期:; 国籍:; 所占份额: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其他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年月日起计算,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其他用地50年。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填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的项目名称)。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颁发机关:;编号:;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颁发机关:;编号:;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颁发机关:;编号:; 5。。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 该商品房作为在建商品房,已具备《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的预售条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核发机关为。 第四条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项目中的层房(下称该商品房),房屋地址:。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约平方米。 第五条物业服务 甲方应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报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已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 甲方已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元,由乙方自收楼之日起按【月】【季】【半年】【年】按时交纳。甲方应当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于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报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镇)备案。 甲方应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乙方明示该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作出书面承诺。 第六条基本术语的含义 双方同意,合同中出现的基本术语作如下理解: 1。首层:本合同所指首层以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的标注为准。 2。建筑面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其中,全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3。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4。层高:是指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楼面至瓦底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结构,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5。共有分摊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的共有建筑面积,其内容包括: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6。已支付房价款:以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款项不限于乙方自行支付的首期价款,还包括以贷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第七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该商品房以【套】【整层】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该商品房以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单价为每平方米(币)元,总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八条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在年月日支付全部房价款,总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自本预售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日内(不超过5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第二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第三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第四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第五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6)。 3。按揭贷款方式付款 首期款:自本预售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日内(不超过5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除首期款外,剩余房款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应于年月日前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按照按揭方式付款。 按揭银行是。 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1)甲方代理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日内,将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由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乙方自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首期款后日内,将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由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交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 4。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 甲方应当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使用乙方支付的预售房款,即在项目竣工之前,预售房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为保证预售款按照上述用途使用,防止挪作他用,乙方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户,接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控。 预售款监控银行:; 预售款监控账号:。 第十条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一次性付款的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期限将全部房款支付至预售款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催告,逾期超过日,乙方仍未按约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分期付款的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期限将各期房款支付至预售款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未支付房价款0。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催告,逾期超过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按揭付款的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期限将首期款支付至预售款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未支付首期房价款0。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催告,逾期超过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代理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或甲方指定按揭银行的,甲方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预售款监控账户,不得放入其它账户。 乙方自行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预售款监控账户。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1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预售合同备案确认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确认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甲乙双方共同办理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日内(不超过30日),持本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确认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2。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网上签订之日起日内(不超过30日),为乙方办妥预售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并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交付乙方。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登记机关要求的需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确认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甲方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提供或延迟提供相关资料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若甲方未在规定或者上述约定的期限内与乙方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乙方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乙方可以按照《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的规定,单方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第十二条交房条件 该商品房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满足供水、供气、供电及通邮等必要居住条件,并取得了公共服务单位出具的永久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作为本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当向乙方发出收楼通知书,甲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交楼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中介机构应当向乙方出示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房屋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以房屋已交付使用为由怠于履行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如:办理产权证的义务等。 第十四条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的,甲方应自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总房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不超过30日)退还乙方已支付房价款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乙方付款日起至甲方退款日止为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同时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补偿其差额。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自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总房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时的有关资料 甲乙双方进行房屋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商品房的下列资料: (一)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凭证。 (四)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永久使用证明材料。 (五)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六)《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七)《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 (九)。 上述文件中,(一)至(五)项应出示原件并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六)、(七)项应载明水电等设施配置说明、有关设备安装预留位置说明、装修注意事项和建筑节能等有关内容,甲方应提供已加盖公章的原件给乙方;(八)项应交由乙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效凭证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第十六条交付时的验收 乙方应在接到收楼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该商品房。 乙方认为该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一次性提出异议。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乙方异议事实成立,该商品房视为未交付。 第十七条风险责任转移 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地产进行验收后,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甲方通知乙方收楼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面积与用于产权登记的实测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面积为准。 1。选择本合同第七条第一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乙方要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不超过30日)退还乙方已支付房价款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乙方付款日起至甲方退款日止为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 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 房屋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其中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负责,所有权归乙方。 房屋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其中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甲方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2。选择本合同第七条第二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的,双方自行约定处理方式如下: 。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的变更 该商品房预售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规划、设计的,甲方应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甲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的,乙方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乙方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不超过30日)退还乙方已支付房价款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乙方付款日起至甲方退款日止为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同时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补偿其差额。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因甲方擅自改变规划、设计,造成乙方利益损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权利瑕疵担保 甲方保证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对该商品房的任何权利。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丧失或者无法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乙方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知道第三人对该商品房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第二十一条产权登记 甲方应在该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内,申请该商品房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为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证》: 1。甲乙双方共同办理 甲乙双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不超过180个工作日)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2。乙方委托甲方办理 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不超过210个工作日)到房地产登记机构为乙方办妥产权登记,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交付乙方。 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要求的、需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 甲方应一次性如实告知乙方为办理产权登记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甲方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或者上述约定的期限内与乙方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乙方可以按照《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的规定,单方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转移登记。 第二十二条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产权登记的 如因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期限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甲方应自逾期之日的次日开始,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自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2。乙方委托甲方办理产权登记的 如因甲方为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期限办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甲方应自逾期之日的次日开始,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20日的,则乙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不超过30日)退还乙方已支付房价款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乙方付款日起至甲方退款日止为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同时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补偿其差额。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当自逾期之日的次日起至乙方实际取得《房地产权证》之日止,每日按该商品房总价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甲方按约定标准修复、更换,因此造成延期交楼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3。。 第二十四条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在该商品房交付乙方时,该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甲方应按批准的进度进行建设并至验收合格。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公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该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2。甲方支付该商品房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乙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公建配套项目; 3。。 第二十五条工程质量保修 正常使用下,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期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3年;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五)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六)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七)管道堵塞2个月; (八)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九)卫生洁具1年; (十)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执行。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乙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甲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乙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乙方应当在办理房屋收楼手续前自行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目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乙方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甲方不得将房屋交付乙方。 1。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南沙开发区)、萝岗区(广州开发区):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各网点和广州市商业银行各网点交存。 2。花都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新华支行交存。 3。番禺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网点交存。 4。从化市: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网点交存。 5。增城市: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网点交存。 第二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利用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经营的,所得收益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利用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经营的,所得收益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3。。 第二十八条乙方使用房屋注意事项 该商品房仅作(用途)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它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乙方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关于通知的约定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均自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于 商品购销合同14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 日签约地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合同范本)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商品购销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渡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面积以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元,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年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