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推荐度: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标准版 推荐度: 房屋租赁及居间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集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 合同编号:114841 甲方:乙方: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租赁乙方产权所有的房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同概况 房屋地点: 房屋面积: 房屋自然情况: 物品明细: 二、合同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相应权利义务。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房租款为每月元;每年元。 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用乙方房屋使用权,使用期间,不对房屋内部框架结构做实质性改动,在正常使用磨损情况下,合同到期尽量保持房屋原样将房屋交还给乙方。 2、甲方对租用的庭院将进行统一规划平整。 3、在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在租用期间如发生人为灾害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支持并同意甲方对房屋统一规划。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继续租赁,则甲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他人。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双方可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注:如有延期,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租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X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清点时间: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2 委托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人】姓名: 【身份证】【执业证号】【其他】: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委托求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求租符合要求的房屋,具体详见房屋情况需求表。 二、委托期限:自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止。单方终止委托,需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委托。 三、房屋情况需求表: 四、甲方义务 1、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2、提前解除委托的,应当书面撤销委托关系。 3、需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义务 1、查看甲方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积极提供需求房源信息。 2、积极开展委托求租的相关事项,协助商议交易的相关内容。 3、如实、及时地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交易情况,包括看房信息反馈等。 六、服务报酬 甲方经乙方居间服务促成签订《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时,甲方应按《杭州市房屋经纪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向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 服务收费标准:1个月租金的40,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 乙方服务收费标准: 七、特别告知 1、委托的事项及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委托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件等,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租赁税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和缴纳相关租赁税费。 3、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租赁信息及咨询、通过各种形式发布信息、协助签订租赁合同、协助完成物业交割等。 4、附属文件:业务流程图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委托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另行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未如实、及时地书面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交易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住人数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超过日。 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 电表现为:度; 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4 甲方: 证件号码: 乙方: 证件号码: 丙方: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及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三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随房一并出租室内设施、家具、电器及办公用具。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及全部设施、物品,乙方保证如期交还。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天前书面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三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第四条租金 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租赁期内共计人民币元。 2。租金按交付:第一次租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交付,第二次于年月日交付,第三次于年月日交付,第四次于年月日交付,租期较长的按上述交付日期类推,交付日期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3。租金交付方式:乙方交付现金,甲方直接收取;甲方在银行开立帐号,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 4。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据。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在起租前,乙方向甲方交付月房屋租金作为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 2。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不丢失家具、电器、物品和不拖欠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的保证。保证金不充抵末期租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甲方应将所收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 第六条居间服务费 本合同签订时,方应一次性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按个月租金计算,共计人民币元。 第七条其他费用 1。该房屋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由支付。 2。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收视、电话及上网等费用由乙方按单向相关部门交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丙方出示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甲方是转租人的,应向乙、丙方出示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允许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甲方是代理人的,除出示上述凭证外,还应向乙、丙方提供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租赁期内收回房屋构成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保证出租房屋的上下水管道、供电、供暖等设施能正常使用,如发生自然故障或损坏,由甲方负责联系物业管理部门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乙方的义务 1。认真审验甲方出示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购房合同》、能证明产权属于甲方的相关凭证、身份证明、户口本。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 3。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结构,如需装修、装饰,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应爱户房屋内的装饰、家具、电器及办公物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进行修复,并承担因维修发生的费用。 5。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或储藏违法物品、危险物品。 第十条丙方的义务 1。协助审验甲乙双方提供的。相关证件。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甲、乙方的合法利益。 3。如实报告租赁房屋的相关信息,并为甲、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间单方终止合同构成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租赁期间内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应向甲方支付欠交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日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约定 1。丙方的居间服务期限,自丙方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起至签订本合同后起租之日止,如甲方或乙方有任何违约,丙方所收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 2。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及丙方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通信地址: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经纪人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 通信地址: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经纪人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有限公司 经办人姓名: 部门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房产性质,证号为。该房屋抵押情况:。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水表:。电表:(其中峰数:谷数:)气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元大写。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元大写。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丙方(签章): 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6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 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XX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 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7 合同编号:11538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楼单元 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每年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元,大写: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 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8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 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租赁乙方产权所有的房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同概况房屋地点:房屋面积:房屋自然情况:物品明细: 二、合同期限房屋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相应权利义务。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合同金额:房租款为每月元;每年元。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租用乙方房屋使用权,使用期间,不对房屋内部框架结构做实质性改动,在正常使用磨损情况下,合同到期尽量保持房屋原样将房屋交还给乙方。 2、甲方对租用的庭院将进行统一规划平整。 3、在租用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4、甲方在租用期间如发生人为灾害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支持并同意甲方对房屋统一规划。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继续租赁,则甲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他人。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双方可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注:如有延期,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租金。)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X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0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结构:;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租期:;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1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篇三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房产性质,证号为。 该房屋抵押情况:。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 水表:。电表:(其中峰数:谷数:)。气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总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元大写。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元大写。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2 合同编号: 委托人:居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结构: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租期:房屋用途:房屋权属: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应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看房费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元,可看房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转委托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在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住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传真: 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居间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传真: 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3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丙方(见证方):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区面积m2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后自愿承租;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RMB元月,按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提前日支付下的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共计RMB元,甲方应在乙方退房时确认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说明该房屋口是口不是转租行为,并保证没有产权纠纷,能正常使用。且就该房屋出租事宜已经通过配偶或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或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提前RMB元违约金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房屋作为使用,并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等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如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损坏装修及全部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3、乙方保证按时交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房租费用,逾期未付,则每日按租金的2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超过日未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或变换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房租时,甲乙双方即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自行约定房屋交接其他时间同时就该房屋内的有关家具、电器等设施问题,双方另行拟定了物品交接清单并确认 六、甲、乙双方同赢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RMB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丙方中介服务成功,需立即支付丙方中介服务费RMB元,由承担合同签订后丙方不再对甲、乙双方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八、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将采取通过武汉仲裁委会员解决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 补充条款:甲方:乙方:丙方: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4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居间方(丙方):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符合国家对租赁房产的有关规定。第二条房产的坐落、面积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产位于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归属清晰、产权人。(该房屋现有装修及甲方向乙方提供设施清单详见合同附件,该清单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产时的验收依据)。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水表:电表: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 3。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产租金为3200元月,租金总额为10176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壹佰柒拾陆元整),一次性支付。出租方开立租金发票所需缴纳之税金由乙方承担。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支付,开户行:银行,户名:账号:。 第五条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2。经协商,物管费(含公摊费用)及有线电视费用在租赁期间实行包干,包干费用为600元 3。宽带委托中介公司代为申请办理,其中安装费用为98元,套餐费用为63元月,在租赁期间宽带费用共计287元。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详见附件)。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第八条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第九条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条款 1。中介信息服务费: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1600元,大写壹仟陆佰元整。居间方开立租金发票所需缴纳之税金由丙方承担。开户行:银行,户名:账号:。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民丰房产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设备清单 以上记录之房屋现状,确认无误。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1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街号商城楼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计人民币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元,每月计人民币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