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物流运输合同 推荐度: 物流公司运输承包合同 推荐度: 物流公司运输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物流运输的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流运输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流运输的合同1 甲方(发货方或收货方):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承运方):安徽三联物流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第一条业务模式甲方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方指定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元卸货等产生的费用)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甲方的损失甲方因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日和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数量,规格清点货物, 2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3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 2、损失由甲方负责。地址有误,必须及时 3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方的银行帐户, 2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司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期:日期: 物流运输的合同2 第一:承运方和托运方的个人信息 第二: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情况 第三:包装要求 第四:货物运输的时间地点 第五:运输费用 第六:货物装卸责任及费用 第七:托运方、承运方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规定 第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关事宜 托运方:承运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最新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第一条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内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内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最新物流仓储运输合同 第六条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内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物流运输的合同3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纠纷处理方式 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出现合同第七点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点的规定。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流运输的合同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运输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2、工期:约X年 3、运距4公里以内,超过每公里,按实际价格比例增加。 第二条、运输价格:车箱长:5。6米至5。8米。宽:12。35米,车箱高:1。45米至1。5米。每车价格:元。 第三条、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后按照每天的每车运输车次数,由甲方负责签单计算,每天十二点前结清,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前日全部款给乙方(税后款) 第四条: 1、甲方负责车辆在路上的切路保、超载、罚款关系处理。 2、甲方提供住宿,乙方车辆必须有辆车正常工作。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误工,甲方应给乙方每台车每天XX作为补偿,政府行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下,不给予补偿。 4、每天24小时作业,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停运,一般停运时间不超过2天。 5、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违约超过一天,乙方车辆有权停工并有上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每台车每天赔偿伍佰元。 6、在运输期间的便道路面破损,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甲方负责。 7、如果乙方车辆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运输,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每天误工费按壹仟元计算。 第五条:乙方运输负责 1、乙方车辆为前二轮后八轮,车辆甲方付贰仟元调车费,车进场后甲方给乙方每辆车贰仟元预支款1个月后扣除。 2、乙方车队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政府和甲方指定路线运行,若乙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责任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运输车队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要遵纪守法,不得在场内打架、吸毒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人员伤害等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不得自行离开或者在同一工地给别人运输土石方,否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如把碎石渣卖给他人,乙方赔偿甲方没车贰仟伍佰元。 5、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无故停工(车辆维修除外)乙方赔偿甲方每天每台车伍佰元的经济损失。 6、乙方车辆保证每天出勤率要达到90。 第六条:进场时间及车辆数 20xx年年日车辆进场,车辆数为辆,确需增加由甲方通知,乙方安排车辆进场。 第七条:仲裁与调解 如遇发生劳动争议或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进行调节。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添加条款,否则视为无效运输合同)甲乙双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为附件。 2、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3、视运输进展状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附加协议,经双方签订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通知发车时间为准,合同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流运输的合同5 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服务区域:中通快递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乙方不予派送。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自行负责所配送货物的运单打印及分拣包装工作,并保证运输面单上的信息无误。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货物退换货,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延迟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每天下午17:00前安排人员上门取件,在货物交接时,乙方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请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包裹,乙方取件人员在快递单上签字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商品完好的移交给乙方,此后商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将甲方交付的货物完好无损的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乙方应无偿运至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客户或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如客户要求跨区域改变送货目的地,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核实后告知乙方如何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超过乙方派送范围的货物,乙方不予派送。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收件人收到乙方的货物时: 经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经检查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乙方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后方可将货物退回。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甲方指定仓库。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本合同所称运输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计量单位为1kg,不足1kg按照1kg计算;计费重量的计算将以运送货物包装后的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的较大者为依据;体积重量的计算公式(计泡)为:重量(kg)长(cm)宽(cm)高(cm)8000运输单价参见附件:中通价格表。 每月30日前,乙方提供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明细及汇总交由甲方核对,双方均需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确认。 在费用核算无误后,由乙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行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运费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甲方自愿为价值1000元以上配送包裹买保价服务,双方约定的保价费率为3,最高报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甲方自愿选择是否保价。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遗失或损毁,或延误配送时效而引发顾客退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裹或商品损毁,遗失的,如果甲方已购买保价服务,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未购买保价,甲方提供交易凭证,乙方按照本单实际交易金额及快递费赔偿。如发生乙方应赔偿金额的。,在甲方应付乙方该期款项中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扣除的,由乙方现金补足。 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破损而引发顾客拒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发一票快件给甲方顾客,如发生该顾客仍然拒收的情况,乙方应免除此单运费。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第八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甲乙双方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它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10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流运输的合同6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七、付款办法 八、违约责任: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流运输的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 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 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 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物流运输的合同8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XX市鸿运兴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仟佰拾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最高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 (6)政府征用或罚没; (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月日 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月日 业务联系电话: 代收款查询电话: 物流运输的合同9 托运人:合同编号: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承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物流运输的合同10 物流合同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公章: 年月日 物流运输合同(三) 甲方: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日和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日期:日期: 物流运输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二、甲方 1、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2、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三、乙方: 1、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2、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3、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实施: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物流运输的合同12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货物品种:以实物为准,乙方自愿承载,货物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扬州货物到达地: 第四条运费及付款方式: 第五条到货时间要求: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集装箱灭失、变形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输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特别是油漆不能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流运输的合同1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就有关货物运输事宜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品种:以实物为准,乙方自愿承载,货物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扬州货物到达地: 第三条运费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到货时间要求: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集装箱灭失、变形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运输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特别是油漆不能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物流运输的合同14 甲方(托运人):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乙方(承运人):签订地点: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在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本着保证双方权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运输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方的《交运单》为准,所签定的《交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交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运单》“客户签收联”上签字盖章,填写收货人的证件号码后交还甲方。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运输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发生的一切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2、为保障货物安全运达,当每月配送货值低于万元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作为货物安全保证金;当每月配送货值高于的,乙方按照月配送货值的向甲方补交货物安全保证金。甲方收取的货物安全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不再续签且不存在争议的前提下,应在一个月内返还给乙方。 3、《交运单》的“客户签收联”作为乙方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与发票共同作为运费结算缺一不可的凭证。 4、运输费用结算周期为天。乙方须在每个月的号前向主动甲方提供上月的对账单、《交运单》“客户签收联”及发票。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付清上月运费。 4、若乙方仍存在甲方委托运输的在途货物尚未运达,则需延后待在途货物安全运达且将收货凭证交付甲方后再进行结算。 六、赔偿责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安全运达。 2、运输过程中非因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发生货物逾期运达、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交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交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与收货方达成的协议价格赔偿。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运输的最晚时限为小时公里,若乙方未能按照《交运单》约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则按该批货物运输费用的进行罚款,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元。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若因发生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如乙方未主动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若发生纠纷,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若因单方违约时,对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有效。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双方如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物流运输的合同15 合同号: 委托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20年月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发地目的地数量(吨)运价(吨元)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年月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 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