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流转合同田亩流转合同 推荐度: 农田流转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农田流转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田流转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田流转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甲方的农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1、流转面积:亩,价格亩年。 2、流转年限:年,自年月至年月,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签订权。 3、付款方式:每年的月日前付清全款。 甲方责任:不得虚报。假报面积,不得流转有争议或者界限不清的农田。有义务维护乙方正常农业生产。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强加流转费。 乙方责任:不得改变农田使用性质,流转金保证按时到位。不得以天气等自然灾害而少付流转金。 其他款项:农田直补金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助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在不破坏耕地使用性质。不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将农田转让、承包。 合同违约:在双方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甲方违约将赔偿乙方200元亩,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宁乡县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政府保留一份。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农田流转合同2 甲方(承包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原发包方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亩承包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后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该土地只能用于。 三、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 四、甲方将承包的耕地流转给乙方,该地块名称四至。 五、土地流转费用支付: 流转费每年每亩元,按照流转合同的年限合计元。流转费第一次年月日乙方应付甲方元,第二次年月日乙方应付甲方元,第三次乙方于年月日全部付给甲方元。 3、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定金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照合同约定,获得全部流转收益。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法律合同约定,享有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维持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承包方缴纳土地流转费。按时缴纳水费。 八、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合同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上级农业承包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仲裁解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补充如下条款: 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被流转土地被征用占用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助的处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司法公正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违约金元。 甲方(承包方)签字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月日 农田流转合同3 甲方(承包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流转)合同。 一、承包(流转)土地范围、面积: 武功县游凤镇三合村冯东组王俊杰家责任田苜蓿地,实际种植面积亩,因本责任田周边存在荒边,本合同暂时执行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如果本村其他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把责任田荒边算为正式承包面积,本合同执行承包(流转)责任田面积为亩。 二、土地承包(流转)费用支付及用途: 1、承包(流转)合同年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承包(流转)费每年每亩元。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年一次性全额支付承包(流转)费应,即每年的月日前支付次年的承包(流转)费。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后,如果本村承包(流转)费上涨,乙方无条件将本合同土地责任田费用上涨为同一标准;如果本村承包(流转)费下跌,乙方继续执行本合同元每亩每年的标准。 4、转让后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该土地只能用于苹果树种植。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获得全部流转收益。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法律合同约定,享有承包(流转)土地的。经营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维持承包(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承包方缴纳土地流转费,并按时缴纳灌溉水费。 五、其他事项: 1、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乙方应清除干净,不能影响合同到期后甲方农业生产;如果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及时清除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甲方有权全权处理。 2、被流转土地被征用占用后,如遇政策性土地征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助的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月日 农田流转合同4 甲方:乙方: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甲方的农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1。流转面积:亩,价格亩年。 2。流转年限:年,自年月至年月,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签订权。 3。付款方式:每年的3月15日前付清全款。 甲方责任:不得虚报。假报面积,不得流转有争议或者界限不清的农田。有义务维护乙方正常农业生产。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强加流转费。乙方责任:不得改变农田使用性质,流转金保证按时到位。不得以天气等自然灾害而少付流转金。 其他款项:农田直补金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助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在不破坏耕地使用性质。不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将农田转让、承包。 合同违约:在双方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甲方违约将赔偿乙方200元亩,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宁乡县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政府保留范本。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监证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