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推荐度: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推荐度: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推荐度: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装饰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1 编号: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程总造价(金额大写):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就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3、工程期限: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4、承包方式:一切材料乙方自备。 第二条:工程做法及合同价款 注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依据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注2: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利润、税金。 注3: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测量核实所发生的工程量并提供结算清单。注4: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签合同人员进场甲方付乙方30的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 1、严格按照《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及国家现行规范施工及验收。 2、进场先进行原材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3、整体工程完工,乙方自检合格后报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修改后重新报验。验收结论以甲方出具的《竣工验收通用表》为准。 4、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保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签订保修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工作 1、由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监督工作。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3、甲方街道报验通知时,及时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由组织过硬的施工队伍,保证所有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并能按操作规程、规范及有关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全面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条款: 一、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 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1、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炒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3、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4、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工地安全员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2、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4、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即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条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3 委托方(甲方):姓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被委托方(乙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工程地址:。结构形式:。 1、施工面积:。 2、施工内容:(详见预算项目)。 3、委托方式:。 4、开工日期:年月日。 5、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总造价(大写):(附工程预算书)。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预算清单);材料质量须甲方认可,所购材料为质量合格的环保装饰材料。 2、工艺标准及质量按照中国轻工装饰协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执行。 3、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定补充合同。 4、质量保修自工程完工后起为两年。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3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第四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自行返工,费用自理。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2的。违约金。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如甲方提出施工内容变更,需同乙方协商方案及费用并发生协议。 5、合同生效后,由于一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6、因甲方要求增项过大,施工工期另议,预算外安装项目不计入施工工期。 第五条: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修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协调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 第六条: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需变更合同,需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签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结算凭证以正式收款收据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4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愿将室内外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工程的施工,特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见附表 四。承包方式: 包清工 五。工程量计算: 竣工现场实物测量 六。承包价款: 七。工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程期天。 八。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每一项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图纸要求的部位,必须返工重作,由此造成的人工、材料、工程延误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则按照国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及本行业施工验收标准惯例验收。 九。材料的领用: 乙方应指派专人持工地主管工程及甲方工程监理鉴发的领料单到库管处领取材料,并合理的裁切搭配使用,精确计算计划用料,将消耗量降至最低点,严格按材料限额领用办法执行。 十。工程阶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进度款按下表支付: 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由甲方工程监理签发工程进度款申请表,附工程量计算清单及质量评定意见,工程部经理钳子后财务付款。 2。变更工程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时,必须附带甲方签发的变更单,否则不予结算。 3。返工重作项目结算时,必须要有返工的原因负责及项目经理的处理意见,否则不予结算。 4。当工程全部完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现场工程临理、工程部、施工工长(乙方)三方进行现场测量工程量,严格按要求填报全部工程量结算表(按表格要求相关人员及内容签完后)报预算部审核,工程量结算单,主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支付清算工程款95,扣留5余款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十一、奖罚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质量达到要求不奖不罚,达不到或部分达不到要求罚结算总价的0。52,工期提前或逾期一天奖或罚结算的12。 十二、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如需明火操作的项目,必须经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在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负责。 十三、其他 1、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对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保护好现场成品,造成损失或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穿公司统一服装,挂牌施工。 4、见方按时(或按期)支付乙方的分项工程费用。 5、各个施工队施工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因结算问题有威胁打骂管理人员现象者,一律不予结算,甚至追究相关责任。 6、各施工队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若不清理,监理可安排他人代清,一切费用由相关施工对承担,决算是扣减。 7、乙方已施工,但甲方监理认为乙方无施工能力,达不到质量要求不能确保工期,与甲方配合不利,甲方负责人有权责令停工直至清理出施工现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5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4。工期顺延: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监理:指专业化的家庭装修监理单位接受业主(装修户)的委托或授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家庭装修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家装合同,协助业主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户型: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倡装修人(甲方)选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等级证书和住宅装饰行业自律证书的企业。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家居卖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该卖场各执一份)。实行工程监理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向监理方提供原始合同备查。 4。甲、乙双方应认真参照合同文本的格式、规格填写,如有更改,双方应协商一致,且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约定内容应尽量采用机打版本,避免手填。 5。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为止。 7。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应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全称。 8。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本合同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工程价款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廊坊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材料供应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并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收条,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书。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不交付使用。 4。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四条工程工期及工程验收 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3。工程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需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其它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第五条其他事项 1。甲方 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 2。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它说明,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定期完成施工任务。 按照小区物业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8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包给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百隆购物 3、工程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完工。 4、工程价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及时办理乙方向其申报的关于装饰装修的相关手续,并负责监督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施工制作。 3、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尺寸、材料、质量要求制作,确保运输中安全,安装到位。 4、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盗、防伤亡,如果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甲方按合同付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完成。延误一天扣除工程款的3。 6、在工程进行中,如果甲方再进行图纸设计修改,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开工15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人民币。大写:。 2、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人民币。大写:。 3、甲方将剩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次结清。人民币。大写:。 4、售后服务。装修保修期一年,乙方须定期回访,随叫随到,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掉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份。 3、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待施工完成验收后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9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酒店装饰装修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施工内容: 3、开工日期:年月日 4、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价款:总价款元。 质量要求: 付款方式: 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安全监督、配备施工所需的安全设备。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施工问题导致施工人员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做好隔音降噪工作,严禁噪音扰民。 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到甲方非施工区域随意走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停止乙方施工。 6、乙方损坏自带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负损失;因操作不当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乙方应当及时清理,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单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10 甲方: 乙方: 签约地: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方的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甲方(资质方)经与乙方(挂靠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承揽的工程,属于甲方经营资质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及其提供的经营、资质文件承揽施工,并接受甲方的行业指导意见,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费用。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项下合作期限为:自该工程施工合同签署生效起至该工程履行完毕止。 三、管理费 1、管理费用为该工程施工合同所反映的总金额的计收。 2、该管理费用,若乙方从甲方账面过账的,甲方可以从到账金额中扣除;或甲方开具委托收款书由乙方收款时,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3、若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转入甲方帐户的,在三日内转给乙方;涉及甲方开出发票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四、税费及权益 1、凡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纳的税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需由甲方开具发票的,税金包括:营业税。 3、除涉及甲方的税金及管理费外,工程所获权益均属乙方; 五、经营管理 1、甲方必须合法经营,维护现行的商业信誉,提高企业竞争力,确保市场主体地位,确保并逐步提高相应的资格、资质;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项目协议的签订、盖章等相关手续; 3、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在工程业务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严格执行以甲方名义与建设方签订的项目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信誉,; 4、合作期间,若乙方因承揽业务之需,需要招用、雇佣员工,由乙方自主决定; 5、乙方须对自行招用的工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各项培训和安全教育;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抓工程质量,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承担,与甲方无关;工程结束后的质量保修责任亦由乙方全部负责; 7、因业务上产生的纠纷(包括与建设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责任亦由乙方承担;若因业务上的纠纷未能协调解决而在诉讼程序中解决的,甲方须配合乙方共同处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技术规范、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尽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作为施工人应尽的责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组织管理行为均由乙方独立完成并完全负责;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宜,若出现争议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其驻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生效,相应工程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缔约代理人:缔约代理人: 日期:日期: 附:甲、乙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4、发包方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签订合同前甲方要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专用章。 5、工程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6、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结束须进行验收,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7、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8、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期。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 10、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内容可向天津市家居商会咨询。 粘贴印花税票处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师:职称:证书号: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职称:证书号: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住宅结构:。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以上工程造价中是否包含隐蔽工程(水电项目): a。包含水电项目b。不含水电项目 隐蔽工程(水电项目)款:本合同隐蔽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4)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包含隐蔽工程)。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定,并告知乙方。 4。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水电工程施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5。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对现有房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允许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5。7水电工应持有岗位证书。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xx)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四)、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见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三)、《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解决方式;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市场主办单位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12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该建设项目的装修设计任务,根据国家设计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的设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计划投资约元整建设地点在。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装饰设计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甲方在乙方出施工图设计前,应确认平面配置图、天花吊顶图文件和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的资料,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准确,不得随意变更。 2、甲方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施工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按进度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施工图纸。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所有设计文件一式3份。 2、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委托书,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甲方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修改,参加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原定委托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需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下条办法计算。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1。经双方协商,如本工程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元,如不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元。 2。设计基本布局确定后,甲方先付给乙方30的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同时设计交付日期顺延。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贰个星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相当于设计费的0。5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施工方施工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随意变更图纸或更改材料而达不到设计的预期效果,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七、其它 本合同支付定金之日即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13 发包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山东省 3。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主厂房12。6米层的集中控制室及锅炉电子设备间、工程师室、交接班室、更衣室、过道、洗手间等相应附属工程的装饰装修, 乙方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做出的具体安排。 4。开工、竣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据业主提供条件及甲方的施工需求。 第二条分包方式 双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本工程,但门窗、灯具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除此之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结算依据:96版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和与其配套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济南地区价目表(20xx年版)以及94版的全统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人工单价21元工日,按?类工程?丙级取费,取费后总结算值下浮?5?。材料价格依据施工时由甲方材料科签字认可的采购价格按实调整。 本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乙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器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费用,但税金不在其中由甲方代扣代缴。同时,下述费用也应被认为包含在乙方承包价款中: (1)与工程有关的风险、责任等; (2)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暂住证、施工人员上岗证、通行证等证件的费用; (4)因停水、停电、设计变更、质量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图纸、设备和材料迟供、施工协调不及时等其他任何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5)现场材料、机械的保管发生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以及材料、机械的检测试验费用。 (6)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用工费用; (7)劳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费用; (8)政策性调整; (9)其他不可预见费。 另外下述费用也已在费率下浮中充分考虑,不再另行计取:1)各种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用。2)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费用。3)成本保护及修复费。4)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甲方和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工完场地清。5)材料二次倒运费用。6)职工劳动保险费。7)场区内(围墙内)设备、材料运输费。8)施工竣工期延长人工机械降效费。9)现场垃圾清理费。10)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进出厂费。11)二次打孔打洞及修补费用。 第四条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下列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果有);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4)乙方的投标文件; (5)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 (6)其他有关文件。 2。上述各合同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应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 (2)甲方应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量签证,协调联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乙方应予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 (5)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履约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动态评价,公布评价结果。甲方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乙方实施奖惩。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如乙方未能遵守此条款,一经发现,根据情节的轻重,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对乙方实施了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将转包或分包的工程按本合同的要求及时整改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甲方终止了同乙方签订的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同意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80向甲方结算,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2)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定的日期及时开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依据第五条第一款(6)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的评价。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事故时,按事故的责任大小,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其额度分别为结算额的38,乙方无条件接受。 (3)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其他技术资料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5)执行甲方的指令和变更。 (6)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驻工地代表易人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7)乙方应将其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甲方。 (8)及时向甲方报送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结算资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9)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预防风、雷、雨、震等自然灾害的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 (10)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11)遵守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与体系程序》的要求,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卫生、质量、治安等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对违反规定的乙方人员所做出的任何处罚,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治安的监督检查,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质量缺陷。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安全和质量责任。 (1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法令和规章,禁止实施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乙方应及时向其雇佣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应遵守《承包方员工工资支付协议》(详见附件一)。 (14)乙方应配备本项目施工的规程、规范、和验评标准。 (15)乙方自购材料质量和价格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购买。 (1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包括材料采购、租赁设备和材料等业务在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对乙方实施5万元50万元的罚款,乙方无条件接受。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7)乙方负责小型设备及车辆、材料的装车、倒运、卸车、保管及设备的防风、防雨、防火以及脚手架、安全设施、自用材料仓库的搭设拆除及其他辅助用工,上述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8)乙方自备施工人员需要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及必需的安全设施,且必须合格有效且符合安规要求,同时施工人员必须配有本工种必须的合格安全防护用品,上述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承包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第六条材料管理:详见材料管理协议(附件二)。 第七条工期管理 1。乙方应按约定工期完成本工程,并接受甲方根据工程总进度提出的任何工期计划修改。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代表认可的其他原因,工期相应顺延外,其余不予顺延。 2。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和足够的施工人员。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机械、加班加点赶工,因赶工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仍不能按时完工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包范围内拿出部分工程,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或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从乙方的已完工程费用中全额支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质量标准及其他要求 1。本工程适用的规程、规范、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及甲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乙方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工程的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工程项目达标投产,实现省优部优工程,争创国优工程。 3。其他质量要求:乙方应努力提高自身施工工艺水平,消除质量通病,严格贯彻彻执行甲方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及相关文件 第九条质量管理与验收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同约定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2。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1000元。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参加检查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当甲方提出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质保文件《TM16工程质量管理办法》《TM17外包队伍质量管理办法》《TM19焊接管理办法》和甲方或其项目工地的《工程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及其它有关质量规定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承担其责任。 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中的要求,施工中杜绝质量通病的发生,施工工艺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6。对于原电力部《火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要求的质量监督项目,乙方应实施内部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活动。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编写自检报告,提请甲方及质监站检查验收,并积极配合。 7。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的一切与质量有关的质量抽查、监督和中间检验,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并履行在质监检查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履行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有关程序和手续,实施甲方或监理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 8。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根据甲方和业主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未提供资料的不予结算。 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工程施工质量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施工,因另择施工单位施工而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地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1。因乙方的工期、质量问题使甲方被业主罚款时,甲方将按双倍罚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12。乙方应建立技术、质量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人员常驻现场,满足技术、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但不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有关损失。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保修 1。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指: 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2。建筑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筑条例新规定执行。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赶到现场无偿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施工队伍进行修复工作,修复费用自保修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支付 1。乙方承担的工程完工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包括经甲方施工负责人确认的工程量表),甲方审核确认后向乙方支付结算值的95,留5作为保修金。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在此后30天内无息支付保修金。 2。进度款支付: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工程人员核实工程量及经甲方批准后,合同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乘以当月完成工程进度百分比得到的金额的70支付,支付程序执行甲方规定。 第十三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结算以具体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详见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三)。 第十五条环境管理与文明施工 1。为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应接受甲方项目工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目标,以保证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粉尘、噪音。乙方不能随意丢弃施工垃圾、含油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将这些废弃物放置到指定地点。乙方不能随便排放污水,应将污水排放到指定地点。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4。在生活区,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常流水”、“长明灯”。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及时无偿修理,乙方不能修复的应支付甲方的修复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按合同结算总价款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结算总价款的20。 3。乙方单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超出违约金的损失仍由乙方赔偿。 5。乙方的违约金或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合同价款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6。当乙方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提供足够的、熟练的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 (2)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并拒绝整改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 (5)乙方破产或处于清算中; 当上述行为或情况发生甲方解除了同乙方的合同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向甲方结算已完成的工程量80,另外的20用于对甲方的补偿。 第十七条争议与处理: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发生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均同意停工外,不得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1)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司法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其他: 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8份,甲方7份,乙方1份。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济南市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14 甲方:乙方: 依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乙方承担施工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完工后若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税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总金额6计算,加入原工程总造价。 工程期限:双方商定本工程期限共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施工项目任务,因特殊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双方另行商议协调处理。 第二条甲方义务 开工前天,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杂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对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提供施工期间乙方所需的现场临时办公场所;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所需的一切费用。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须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变更项目事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用的自购材料。 第三条乙方义务 指派公司员工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生、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影响邻居及污染小区居住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整。 泥、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元整;工程进行至木工工程基本完成时,油漆工进场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元整;工程竣工验收柒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元整。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送交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报价结算表),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在7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工程质保金双方约定为总工程款的3,即元整,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五条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甲方因下列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A、不能按期供水供电; B、不能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D、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E、因甲方原因至使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及造成材料、人工的浪费;F、逾期验收; 乙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12个月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C。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复或赔偿; D。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或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E。乙方如没有征得甲方同意而未按图纸或预算表项目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和扣除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委托方):甲方代表:办公地点:电话:传真:附件: 乙方(承建单位):乙方代表:办公地点:电话:传真: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1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工程价款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廊坊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材料供应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并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收条,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书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不交付使用 4。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四条工程工期及工程验收 1。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假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3。工程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需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其它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第五条其他事项 1。甲方 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 2。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它说明,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定期完成施工任务 按照小区物业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