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经济合同模版 推荐度: 经济合同 推荐度: 实用的经济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关于经济合同模板汇编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济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合同篇1 委托人(乙方):经纪人(丙方):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围 1、在合肥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产转让或房屋租赁。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当事人应按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在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时,应向经纪人如实告知以下问题: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2、共有关系。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如系共有,转让房地产或出租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签字。 3、房屋租赁情况。转让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房地产抵押情况。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转让前,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丙方)应将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条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所有条款,知悉其含义。若需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条款由监制单位负责解释。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合价房〔20xx〕375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取成交价格总额的12(买卖双方交);房屋租赁: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 额的4050一次性计收;非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计收。 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二) 委托人(乙方):经纪人(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区〕号附近的〔住宅〕〔商业用房〕〔(一)提供订约信息;(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煤气过户〕〔〕〔〕;(六)日止。 第三条乙方拟〔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基本情况:(一)拟〔买受〕〔承租〕房屋建筑面积:略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 区〔路〕〔小〕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有〕〔集体所有〕,〔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二)经交易双方确认〔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 第四条乙、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房地 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四)乙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并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七)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押、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八)丙方应告知乙方:房地产交易相关部门应收取的税金、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标准及办事时限。 (九)丙方应协助、指导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十)丙方应协助乙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日内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第九条其他约定条款(一)(二)(三) 第十条本合同自乙、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签章: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字: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共有人签字: 经纪人(丙方)签章: 经纪人签字: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济合同篇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交易行为及合同管理,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劳动合同不适用本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合同 本程序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2合同管理 本程序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盖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全过程的管理。 4职责 4。1规划计划处 4。1。1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负责起草公司合同管理相关程序文件,经过批准后组织实施; 4。1。3负责公司合同的法律审查、结算付款审查; 4。1。4负责公司合同争议纠纷的处理,指导所属各单位合同争议纠纷的处理; 4。1。5负责参与公司重要合同项目的法律论证、谈判、合同文本起草; 4。1。6负责办理需呈报股份公司审批或授权签约的合同项目事宜; 4。1。7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1。8负责公司合同信息的汇总、编制、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报送材料; 4。1。9负责按规定保管、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 4。1。10负责上级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4。2相关部门 4。2。1生产运行处、管道处等部门 按照职责负责相关业务合同的专业、技术审查; 4。2。2质量安全环保处 负责对HSE合同及其他合同中所涉及的HSE相关条款等内容进行审查; 4。2。3财务处 负责合同的经济审查,审查合同结算条款的合理性等。 4。3所属各单位 4。3。1贯彻实施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经济合同篇3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籍贯: 性别: 住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批准文件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 单元层号房,户型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阳台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 单元层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米,属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批准文号为:武价函【】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合计总金额为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书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 (2);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排水。 (5)绿化。 (6)有线电视、宽带。 (7)小高层、高层电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一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 第十四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xx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 第十九条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买受人(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签于: 经济合同篇4 发包方:山东鲁王建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方抵押承包方:山东鲁王建工毕经广项目部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的经营积极性,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责任,保证承包指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合同。承包指标一年一定,实行三包四定的抵押承包方法,即:三包:包产值、包利润、包上交;四定:定职工收入、定应收款控制额、定管理费用、定承包人工资。甲方为进一步落实年度内承包任务,决定聘任 王荣辉同志为建筑二公司项目部经理,负责周村客运中心等工程,其责任是向甲方负责。为保证承包期内各项承包指标的完成,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法规、政策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指标(三包内容): 1、总产值3600万元; 2、利润432万元; 3、上交款57万元。 (1)上交款是按照实际销售收入13上交(三大材自己供应的结转销售时由技术处测量出三大材的价值,用财务转帐形式将销售收入跟成本直接兑转),上交款内容包括:利润、税金及1的上级管理费。上交办法由甲方按照规定比例从收回工程款中扣交,年终汇算清交。 (2)上交税务部门的税金由甲方统筹上交,乙方不负责。 (3)承包人工资由乙方按季上交,甲方统一按月发放,年终找补。 二、四定指标: 1、职工工资总额 采用产值工资含量的计算办法产值工资为23,实际完成产值产值工资含量全年职工应发工资总额。连续两个月超出规定的产值工资含量,工资总额进行下调(重新计算审批)。 (1)工资总额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其他补助性质的津贴等。 (2)工资总额的考核,按实际含量与指标含量考核,对比控制。 (3)各种报表必须按规定日期上报,不准拖延。当月工资表下月15日前,考勤表(原始考勤)每月30日前报。地方材料,甲方材料耗用表,各种调拨材料,每月26日前报。每迟报一天,罚工程负责人50元。 2、应收款控制额: 以年初帐面数为基础上下浮动(2万元至20万元)进行严格控制,年终若超出规定数额按增加5的利率计息减少当年利润。另外扣承包人10,由个人工资、奖金或风险抵押金中支付。 3、自交工之日起,五年未收清工程款的,年终核算从利润中扣20~30。 4、费用开支 (1)非生产性开支必须报公司批准,批准后方可办理。对业务招待费必须先请示后办理,不准先办理后请示,发现自请自的,甲方将辞去承包人职务。业务招待费不能大于产值的5,招工费不大于产值的10,超出部分从承包人工资中扣回。 5、承包人收入总额 采取以实际上交款和实际完成利润为基数百分比的计算收入总额,即实际上交款35实际完成利润3承包人工资总额 (1)平时月发放900元,剩余款待年终审计结束后,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发放。收入总额平时发放额年终补发工资额。 (2)利润指标是保底数额,完不成指标由奖金和风险抵押金中抵补,完成指标超出部分按照46分成的办法进行分配,即:甲方占40,乙方占60作为奖金。承包人奖金20~30,余额部分由承包人分配,报公司批准。 三、风险抵押承包金 保证合同指标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实行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的承包办法。即风险抵押金为10万元。此风险金不计息、不分红,只是做风险抵押,指标完成的按照合同规定到期,并且不再继续进行承包的风险金可以退出。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标准: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耐用年限一年以上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可列为固定资产管理,不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的可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2、固定资产报废及变价处理,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五、工程工期、质量 1、乙方施工的一切工程,在正常情况下,必须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期竣工(交工),否则。所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要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争创优良工程,杜绝不合格工程及质量事故的发生。若出现不合格工种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奖金全部扣发。年内计划创优工种的奖罚和其它工程质量的奖罚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规定。 六、安全检查考核 1、公司设专职安全员对项目部施工工程进行不定时检查出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将改结果上报质安处,每拖一在罚款100元。 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得分少于80分低一分罚项目部20元。 七、伤亡事故控制率 1、轻伤负伤频控制在10以内。 2、重伤负伤率控制为0。 3、死亡率控制为0。 4、杜绝火灾事故,火灾事故控制为0。 5、杜绝重大设备事故,设备完好率控制在95以上。 乙方保证甲方规定安全目标的实现,每超过一个千分点扣发乙方年工资总收入25。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外,另扣罚乙方年工资总收入的1030,并根据事故发生性质,相应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并取消评比活动。 八、文明施工 1、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文明施工必须达到优良,否则罚项目部500元。 2、文明施工现场要按QLW。G0220xx《关于下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QLW。G0120xx《关于下发〈二0一0年质量安全设备行政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进行整理,否则按公司规定处理。 3、公司要求创安全文明要地时必须创出安全文明工地,否则罚项目部5000元。 九、安全设施完好率 1、现场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到省、市安监站指定的厂家或指定的交易市场购买,若出现私自购买无准用证和质量保证书的防护用品,除了不准使用外,还将对其处以2倍的罚款。 2、密目安全网要使用好、保护好、严禁穿洞。否则新网每片罚款50元,旧网每片20元。 十、培训 1、全员持证上岗率100。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3、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搞好以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别要加强对临时工安全教育培训。若发现一人次未进行三级教育罚款100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如出现无证或让外包人员随便操作现象罚款300500元。 4、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时,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十一、合同指标兑现 承包人及工资管理人员奖金,在各项指标都完成的情况下允许兑现并且实行先审批后兑现的办法进行。如果年终上交款完不成的一律按照当年上交款完成的同比例进行兑现,奖金发放来源从原拖欠工程款中支付,严禁使用工程进度款。 十二、其它 1、甲方供材应严格按图纸用量,变更增减部门按实调整, 并及时通知公司技术科,其超用部分及甲方变更后剩余材料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处理,否则从奖金中扣出。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甲方有关制度规定。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付本两份,报总公司有关部门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济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小区住宅楼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以为首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协调,管理工作,其他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及行政管理人员配合,协助其工作。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取长补短,把工作做到最好,在平等互利,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算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目标:确保赤峰市玉龙杯工程及自治区级文明工地,争创市级优质工程。 三。工期限定:该工程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遇人力不可抗拒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除外,超出工期,每延误交工一天,罚乙方元) 四。经济指标: 1。土建工程由负责施工。每按100元计算人工费, 其中。33元为基础,主体及建临设费用;。52元为装修费用;。5元为装卸车,零活,维修的费用;。10元为施工管理费。装修内容详风工程量清单。。。项如有不足,每超过0。6元时按实际进行调正。 2。木工:按粘灰面积,每平方米13元计算,含本工程所有材料的卸车费。材料用完后,必须按指定地点码堆成垛或直接装车运走。 3。钢筋:按计算,含本项工程所用的材料工具,材料的卸车费,剩余材料的装卸车费及运费。 4。暖卫:按7元计算(工具自备),含本项工程所有工具及材料的卸车费,剩余材料的装,卸车费及运费,临时用水线路的铺设,维护,完工后的拆除入库工作。 5。电:按5元计算(工具自备),含本项工程所有工具及材料的卸车费,剩余材料的装,卸车费及运费,临时用电线路的铺设,维护,完工后的拆除入库工作。 6。架子:按5元计算,其中含外保温架子费及本项工程所有材料的卸车费,完工后必须按指定地点码堆成垛或直接装车运走。 7。技术组:由负责,年工资元整。负责整个工程的技术,如出现错误,所引发的经济损失由负责协商赔付。施工前做技术交底,施工工艺由承包人,技术员,质检员共同商议统一后方可进行施工。 8。质检员:由担任,年工资元整,如工作不到位,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承担30费用。 五。确保达标政策: 1。自治区级文明工地奖:2元;市级文明工地奖:1元;拿不到罚:1元。 2。市玉龙杯工程奖:2。5元,拿不上罚:1元。 3。市级甲优工程奖:3元,乙优工程奖:1元。奖惩分配金额及办法由负责实施。 六。严格杜绝后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每发现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一次罚款100元。如出现工伤事故所发生费用,在各分项工程总金额的6以内,由各分项工程负责人承担。 七。工程所用材料按预算量进行核算,超出部分由责任者全额赔偿。 八。保修期内出现维修情况,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必须主动维修,因维修不善,客户不满意投诉到公司按用户损失费用双倍处罚。 九。以上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及行政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十。公司为了奖励遵章守纪及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人员,上全额社会及医疗保险,但由于违反纪律及造成损失者所扣余额的费用,须由自己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完工到保修期后自行废止。十三。(附)工程量清单。 甲方: 乙方: 年 日月 经济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强化我公司内部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面积层数 3、承包范围: 4、合同造价: 5、施工地点: 第二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工期每拖延一天罚乙方合同价的工期每提前一天奖乙方合同价的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 2、工程达到优良,甲方除按上级规定奖励外,加奖乙方负责人元。 3、工程达不到质量等级要求,罚乙方负责人元。 4、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政治经济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出现基本合格等级以下工程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加罚2万元。 第四条施工安全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以下。 3、施工期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按上级规定的处罚外,处罚施工队长元,工地安全员元。 4、发生一起重伤,除按上级规定的处罚外,处罚施工队长元,工地安全员元。 5、轻伤负伤频率每超一个千分点罚施工队长元。 6、发生伤亡事故的经济损失由。 7、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奖施工队长元。 8、施工生产中,因违反安全规程忽视安全防护工作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除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外,给予行政处分,免除施工队长职务。 第五条社会治安 1、贯彻落实上级法规制度,以人为本、做好防范。 2、安全制度不健全,无专职保卫人员,罚乙方元,每出现一起治安案件罚乙方元,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罚乙方元。 3、施工期内不出现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奖励乙方元。 4、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罚300元。 第六条成本控制 1、工程成本范围:按照总公司〔1998〕9号文件《单项工程管理及成本核算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执行。 2、工程材料节余,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超支使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3、人工费含量控制在上级规定系数内,栋号管理人员每月发放工资额的,待工程决算后,有节余给予补发,并加发扣留额的,亏损不予补发。 4、其他事宜:执行公司单项工程核算与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上缴综合管理费及分配 1、乙方上缴甲方综合管理费率为(以工程决算审定值为准)。 2、工程优良奖的分配比例为。 3、工程审结后的节余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 4、工程亏损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管理好,履行本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2、对承包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胜任者,可解除承包合同,更换乙方负责人。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工程节余分配乙方负责人分配25,剩余部分集体统一分配。 (二)承包方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规政策,对工程的管理负全面责任。 2、履行本协议,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建立以施工队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 3、风险金抵押按工程总造价的1。 4、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进行出让或转包工程包括铝合金、水电卫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及甲方有关政策、制度执行。 第十条其他 执行公司单项工程核算与管理实施细则,百元产值含量工资按17分段进行控制发放,超含量工资收超额工资的36归公司。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总公司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终止。 甲方:(章)乙方:(章) 总公司意见:(章) 签订日期: 经济合同篇5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 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 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济合同篇6 一、经济合同审计的意义 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由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经济合同审计应当分为合同草签前的审计、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和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以实现对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在当前,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工作,具有如下意义: 1、可以帮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 2、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避免经营风险; 3、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 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指当事人就相关经济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条款也已基本确定,但双方尚未签字前所进行的审计。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经济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经济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在实质上就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形象、信誉方面的损失,甚至是经济方面的损失)。 故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谈判过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又为以后的审计打下基础。 (一)审计目标。 包括: 1、确保经济合同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需要; 2、确保经济合同的条款完整,意思表达清楚准确; 3、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合理,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 (二)应索取的资料。 内容包括: 1、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 2、对方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3、对方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分证,或者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授权委托证书; 4、对方当事人开户银行账号; 5、对方提供的履行相应经济合同能力的证明材料; 6、选择对牙签订合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 7、业务部门到对方实地考察的书面报告(对方地点、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情况、技术水平、履行经济合同内容的能力等); 8、经济合同专草本。 (三)审查的主要订容。 1、审查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 包括: (1)明确经济合同项目的内容,审查企业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该需要; (2)是否已列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 (3)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其内容为: (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违反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 (2)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计划的要求,履行该合同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利益; (3)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 (4)对方是否有履行该经济合同的能力和诚意;(5)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对象。 3、审查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 内容为: (1)审查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 (2)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 (3)审查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 (4)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 (5)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不同的经济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不完全相同。我们下面以购销合同为例,说明经济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购销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 (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和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 (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 (4)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5)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运费的承担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 (6)接(提)货单位或者接(提)货人; (7)交(提)货期限; (8)验收方法; (9)产品价格; (10)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 (11)违约责任; (1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在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这些条款?所缺的条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条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审查结束;提出详尽的书面进意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讨论解决办法,以完善合同,实现合同审计的印标。 对于一些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还应咨询法律顾问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的意见,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问题。一般说来,在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有: (1)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的代扣代缴的问题,特别是与个人或者外方签订的经济合同; (2)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服务的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 (3)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担问题,特别是技术服务或者技术转让合同。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一)审计目标。 包括: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 2、检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例如,分批销售合同,查明对号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货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若对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企业是否采取相应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暂停供货,或者签订其他补充协议等。 2、审查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首先,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合规。按照经济 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才合法: (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其次,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文书、电报、传真等形式。 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4、审查经济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四、经济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 即在经济合同已经履行,即将清算,以解除双方的合同经济责任前所进行的审计。在正常情况下,千般的经济合同没有必要进行此类审计。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经济合同应当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述。 五、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相关条件 1、必须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经济合同责任和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 该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哪些经济合同属于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办理办法;合同的审计要点。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款项。这是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没有该制度,合同审计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合同审计也就没有制度依据,可有可无,或者流于形式。 2、审计部门相应制订较为详细具体的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以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这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3、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专司经济合同审计之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下设专职合同审计部门,或者设专人负责经济合同的审计。在人手不够时,再聘请兼职审计人员,实施交叉审计。所聘请的兼职审计人员必须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并应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 4、领导支持和重视经济合同审计,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领导应在这些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人力上给予支持;在出现不同意见时,能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部门的正确意见;经常听取审计部门对重要经济合同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对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处理。 5、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是发挥经济合同审计的关键。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不以监督检查者自居;遇到问题多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遇到不同意见,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水平。 经济合同篇7 委托人(甲方)拍卖人(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拍卖下列物品: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质量 用途 占用状况 存放地点 第二条拍卖方式 采用第()种方式拍卖: (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三条拍卖物保留价格 第四条佣金和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的,甲方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由乙方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拍卖未成交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收取用于对拍卖物进行评估、鉴定、保管和图录等费用开支,以及双方确定的开支需支付的。费用元。 第五条价款结算 拍卖成交的,乙方就在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以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拍卖期限 乙方承诺在年月日前在举行拍卖会,对甲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七条拍卖物的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将上述拍卖物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因交会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由承担。拍卖物交付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有关拍卖程序中止和终结的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财产拍卖条例》第76条、77条之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保留价的支会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 附件:(略) 委托人(盖章)拍卖人(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经济合同篇8 一、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在合同签订前需要对合同立项及乙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审计。 在立项方面,主要审查合同项目的必要性,有无更好的替代方案。要审查合同的立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作为依据,是否经过职能部门和领导的签批。 在资信和履约能力方面。主要审查签约方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对承包方(分承包方)和采取招标和竞标的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并领取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否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签约方名称与营业执照上名称是否相符,并留存签约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给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对代理人代理签约的,还要审查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范围、合同标的限度、合同金额限度等是否与本次所签合同一致,代理期限、限定代理的总时间或限定代理权终止时间是否在本次签约的时间范围内。 在审查签约方资信能力时,要重点审查对方的规模、注册资本金、企业历史信誉、所产产品及已建项目的知名度等。 审查签约方是否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要防止工程转包和“皮包”公司参与。 二、合同条款及内容审计 条款审计包括合法性、严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查,是防止合同纠纷、杜绝违法、无效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的重要措施。审查合同标的名称是否明确具体(采用通用标准名称或标准代号来表示),标的内容是否合法。 审查合同条款:签订的各类合同是否做到条款齐全、责任明确、逻辑性强、内容具体、用词准确、字迹清楚并按照示范文本要求填写。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应是经过资质审核的法人或组织名称、地点。 标的: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的。 数量:在合同中必须明确标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有些重要项目的数量必须用大写,防止涂改刮擦。 质量:质量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化要求。明确规定对标的及附件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和验收标准。并明确标的物的质保内容及期限。 价款或酬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审查单价、总价是否相符,合同价款是否合理。 结算:结算方式是否具体可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是否具体明白。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并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支付方法: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条款,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定金(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要作为履行合同主要的担保方式。如特殊情况需支付预付款的合同,要作出详细的付款时间。 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要确定明确的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和履约方式。 违约责任:合同有法定违约责任的,按规定予以明确,否则要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额或计算方法。 三、具体合同审计 1、购销合同审查:产品质量、数量和包装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数量的计量是否按国家规定或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质量要求是否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强制性标准或双方协商的标准;产品的规格、型号、色泽、等级、技术标准、工艺要求等内容是否齐全。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审查: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投资计划签订。 3、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审查:是否明确工程范围、建设日期、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4、仓储保管合同审查:是否明确规定储存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和保管方法;是否签订验收方法、入库、出库手续及损耗标准、损耗处理、费用负担和结算方法等。 5、财产租赁合同审查:是否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维修保养等责任;租金是否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或当事人双方协商标准签订。 6、财产保险合同审查:是否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坐落地点、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缴付办法以及保险起止期限等条款。 7、借款合同审查:是否明确了贷款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方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8、对外投资(联营)合同审查:是否明确投资总额、合同签订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投资利润分配比例、投资收回期限及违约责任条款。 9、加工承揽同审查:加工、承揽的内容及保密相关条款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和签约方有欺诈行为,并严重损害我方利益的应及时与签约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 必要时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四、合同履行审计 1、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的履约质量进行审查,审查是否有违约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2、发生合同纠纷时,审计部门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进行调查,核对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纠纷的处理,首先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及时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出现变更、修改、终止或解除等情况,要审查合同变更是否符合规定解除的条件,是否依照法律规定的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进行。当合同发生转让时,审查是否履行了合同规定的转让手续。 4、遇到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审计 质量要求不明确时,审查是否按国家质量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是否按通常标准执行。 期限要求不明确时,审查债权人(或债务人)是否随时向对方要求履行义务,是否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审查给付货币的,是否在给付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是否在发生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价款约定不明确时,审查是否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是否参照市场价格或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劳动报酬的标准履行。 审查合同的履行是否贯彻了实际履行原则和适当履行原则。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有无任意改变合同内容或标的,是否按合同规定的主体、客体、期限、地点和方法履行。 五、合同履行结果审计 1、核实违约责任和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行为的赔偿是否到位。 2、审查合同经济责任是否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责任是否明确。 3、审查合同实现经济效益情况,是否同签订合同前的预测相符并进行对比分析。对经济效益不理想或造成损失的合同要查明原因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4、对各类合同审查是否建立合同档案,有无违约行为和合同纠纷的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