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奇闻社交美文家庭
投稿投诉
家庭城市
爱好生活
创业男女
能力餐饮
美文职业
心理周易
母婴奇趣
两性技能
社交传统
新闻范文
工作个人
思考社会
作文职场
家居中考
兴趣安全
解密魅力
奇闻笑话
写作笔记
阅读企业
饮食时事
纠纷案例
初中历史
说说童话
乐趣治疗

商品房买卖合同

11月7日 眉梢欢投稿
  商品房买卖合同
  推荐度:
  深圳商品房买卖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买卖合同
  推荐度:
  商品房买卖合同标准
  推荐度:
  商品房买卖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品房买卖合同【热门】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品房买卖合同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按照《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房屋,房屋用途,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大写)元整(小写: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条载明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的,超过部分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付款方式见附件二,乙方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将房屋交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应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的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甲方应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本契约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门的双倍差价向乙方补偿。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七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认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在办理房屋预售预购登记后生效。预售、预购登记于本契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双方共同到局交易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本契约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转让,须报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第十条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内共同到预售登记的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第十一条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契约未尽事项,在不违反本契约的前提下,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契约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交房地产管理部门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品房买卖合同2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
  3。;
  4。;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6、。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商品房买卖合同3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民法通则》规定的有效合同标准。判断一个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主要依据上述《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便确认合同有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商品房并移转商品房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商品房并支付价金的合同。其中负转移商品房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出卖人,负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商品房买受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仅要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的规定,还应当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规范和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商品房所有权证书向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处的“应当”应理解为强制性规范,说明房地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成立要件。
  实践中商品房买卖纠纷时有发生。商品房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商品房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商品房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商品房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商品房时只转让商品房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商品房的主体必须是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商品房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商品房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商品房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商品房所有人出卖共有商品房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商品房所有人出卖租赁商品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商品房所有人出卖房商品房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商品房卖无效。
  一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存在三种情况的,包括有效、无效以及效力待定。而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无效的,这将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不利的影响。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为了你的利益着想,最好还是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帮你参考一下相关合同内容,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渡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面积以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年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电话: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5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出让于乙方事宜,缔结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房子坐落于,建筑面为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子土地运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赞同以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差错时,甲乙两边不再追查,转让金包定总额为元。
  第三条:因该房产系单位分房,现甲方尚未获得房子产权,经两边协商,乙方于年月日付出甲方元作为该房子运用权转让金,待房子产权断定并经房产部分准于上市后,本运用权转让金即转为房子的生意价款。
  第四条:乙方交给甲方房子运用权转让金的一起甲方应腾房并将该房交于乙方运用,如甲方单位提出异议由甲方和谐解决。
  第五条:本房子现有水、电、暖气、煤气、闭路电视隶属设备,如甲方单位收取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当,其他设备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六条:乙方赞同甲方单位选择的物业单位进行处理,甲方按本来际运用时间承当有关物业处理费用,房子交给乙方运用后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七条:甲方房产在有权上市销售后,在乙方催告处理权属改变登记日内,应持房产证与土地运用权证及其他有关证实与乙方共同处理有关权属改变登记。各自费用由甲乙两边分别承当。
  第八条:在权属未改变曾经,甲方不得再行就该房产进行生意、典当等处置行动。
  第九条:本协议收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依照约好将房子交给乙方运用并确保甲方运用,房子补葺等疑问如需甲方单位处理乙方应予帮忙。
  第十条:如甲方未依照约好交给房产于乙方运用,甲方除返还乙方付出的运用权转让金并付出运用权转让金的利息(依照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自付出转让金之日起核算)。
  如乙方在运用房产至处理房权改变手续前,甲方提出回收房子运用权,甲方要付出乙方的运用权转让金、利息(核算方法同上)及房子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当乙方添加的隶属设备及房子装修费用(不折旧)。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两边签字承认后收效。
  甲方:
  乙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6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已合法取得南京市区地块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名称坐落。项目总平面见附件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项目之商品房买卖,订阅本契约。
  注意
  1、如房屋为共有,共同购买人的名字要写全。
  2、看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以避免权益受损。
  3、此条为买卖契约标的的详细状况,应尽量详尽、明确,以便交付、验收时对照。
  第一条:标的
  第一款:乙方向甲方购买上述商品房中幢单元室房屋;该房屋使用功能为
  住宅(住宅办公商业)
  该房屋主体建筑总层数层,其中米以下层,米以上层;属框架框架框剪砖混)结构,层高米。
  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平方米。
  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其标准见附件2,该房屋的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见附件3,装修装饰及设备标准见附件4。
  第二款:本契约所称“该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房屋的土地面积在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款:甲方已申领宁内销第号《南京市商品房销售外销许可证》,依法可以销售该房屋。
  注意
  1、审查开发商的销售许可证所列房屋是否已包含所要购买的房屋在内。
  2、不要疏漏层高,注明套内建筑面积及公用分摊面积。
  第二条:价格
  乙方购买该房屋以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元平方米,房款合计(大写元整)(小写:),币种为人民币。
  注意:购房单价应以双方实际商定的价格为准,谨防出现多重价格,如有让利,应当明示。
  第三条:定金及其处理办法
  第一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万)(小写:元),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款:甲乙双方履行契约时,定金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5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2。在空白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
  注意:为使购房手续简化,此款建议选择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一款:乙方按照本契约附件5载明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二款:如乙方违反本契约附件5的约定,乙方承担下列第2种违约责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约的除外: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间的违约金。
  2。按照每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3。
  第三款:(以下适用于一次性付款)经甲方催告后天内,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额达到总房款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15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金的比例与甲方违约的情形应当对等,购房者更要考察甲、乙双方哪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最大。
  2。
  第四款:(以下适用于分期付款)经甲方催告后天内,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额达到总房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约,甲方解除本契约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约后天内将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定金不返还;乙方按总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提示事项同上
  2。
  第五款:(以下适用于分期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解除本契约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注意: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迟延付款所应承担的责任须明确约定,以防产生纠纷无约可依。
  2、如果选择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约定如贷款不获银行批准时的解决办法和处理方式。
  第五条:(本条适用于预售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
  第一款:该房屋竣工前,《》商品房的预售款应用于有关该房屋的工程建设,由开户银行监管。
  第二款:甲方如将该预售款挪作他用,视为甲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契约,甲方在天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赔偿金的比便应不低于乙方按揭贷款的利率,否则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以真正的维护,最终遭受损失的仍将是购房者。
  2。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间
  第一款: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款: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甲方承担下列第种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契除外: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2。按照每天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间已收房款的违约金。
  3。
  注意:
  1、选择第2种方式处理的应注意违约金的比例与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
  2、有些开发商往往要会求购房者给予以3个月左右的交付宽限期,但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处“陷阱”一定要防。
  第三款: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注意:
  1、逾期交房的催告期不要约定太长。
  2、在选择解约的情形下,违约金的比例应高于银行货款利率,以防开发商在房屋涨价时,不惜违约而另卖高价。
  2。
  第七条:(本条适用于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交付的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的交付时间
  第一款:甲方应按附件2载明的时间将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配套设施交付使用。
  第二款:如甲方逾期交付上述公共配套设施的,甲方承担下列第种违约责任;但乙方解除本契约的除外:
  1。按照每天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已收房款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注意:此处应明确约定清楚,有些开发商经常将此处填为空白,而交房时,很多配套设施如道路、水、电、气等根本无法使用,以致房屋实际无法使用,贻害不浅。
  2。双方约定其他处理方式。
  第三款:甲方未按前款约定的时间交附件2中第16项公共配套设施,经乙方催告后30天内甲方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注意:明确注明,如道路、绿化、水、电、气、防盗系统等。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将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
  第八条:房屋交付标准
  第一款:甲方应按第一条约定的标准交付该房屋。
  第二款:第一条约定的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甲方预测,如与实际交付的面积有误差,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的处理办法执行。
  2。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注意:
  1、面积误差选择按《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或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不能选择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第三款:甲方交付该房屋与第一条约定标准不符合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违约责任,但本条前款和第4、5款另有约定除外;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约: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元,并一交付该房屋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注意:此处交付的标准应包括房屋结构、层高、室内及公用分摊面积,如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降价或甲方按总房款的百分之承担责任,并加倍赔还定金。此处用“空白”是不明智的。
  2。
  第四款:甲方交付该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低于附件2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违约责任;甲方低于附件2约定标准交付附件2中第项公共配套设施的,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契约:
  1。单价降低每平方米元,并于交付后30天内与乙方结算。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2约定标准。
  3。
  注意:如甲方交付房屋的公共配套设施装饰装修低于约定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由甲方进行补偿,直至解除契约。
  第五款: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及设备低于附件4约定标准的,甲方承担上列第1种违约责任:
  1。按有关装饰装修及设备的重置价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2。采取补救措施使其达到附件4约定标准。
  3。
  注意:此处可约定,如争取补救措施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则按重置差价双倍赔偿乙方。
  第六款:乙方依本条上述约定解除本契约时,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于本契约解除后15天内,将已收房款及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
  第九条:工程质量验收
  第一款:甲方取得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二款:该房屋交付后,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停止使用的,甲方承担下列第1种责任:
  1。视同甲方自始未交付该房屋,并赔偿乙方因此蒙受的一切损失。
  2。
  注意:可选择甲方承担第一种责任。
  第十条:房屋交接手续
  第一款: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甲乙双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见附件6),即为交付。
  第二款:若乙方在上述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未对该房屋进行验收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按每天元向乙方收取房屋管理费;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注意:此处交接时间不宜太短且管理费不宜太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应当向乙方提供附件6《质量保证书》和附件7《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房屋保修
  第一款:保修期按甲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执行,但该《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国家规定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第二款: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按下列第种约定赔偿乙方:
  1。乙方实际损失。
  2。
  注意:此处可约定实际损失的范围。
  第三款:该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系甲方责任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
  有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约定见附件8。
  第十四条:权利瑕疵担保
  第一款:下述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下列第项权利;甲方保证,该第三人已书面同意甲方将该房屋出卖给乙方:
  1。(第三人)的抵押权。
  2。承租人(第三人)的权利。
  注意:
  1、尽可能不购买存在权利瑕疵的房屋。
  2、可以该房屋有对外出租,抵押的情形,应予明确。
  3、可以补充约定如甲方隐瞒权利瑕疵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3。
  第二款: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上述第三人权利:
  1。(以下适用于抵押权)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天内取得上述第三人不向乙方主张上述抵押权的书面保证,并于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前消灭该抵押权。否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契约,并要求甲方赔偿占总房款的赔偿金。
  (以下适用于承租人的权利)甲方应于本契约生效后天内征得上述第三人同意,从时起将甲方的有关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对预收租金按实与乙方结算。
  2。双方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第十五条:产权转移手续
  第一款:该房屋交付后90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准备完备的资料,协助对方输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及申领有关权证手续。
  第二款:如违反前款约定,则不协助方向对方承担上列第1种违约责任:
  1。按每天元计处,不协助方向对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注意:应约定如果甲方的原因现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地产证的情形如何处理及赔偿责任。
  2。
  第十六条:通讯
  一方向对方发送的有关本契约的通讯,以本契约载明的通讯地址为送达目的地。若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有关通讯不能送达或送达不到的,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期间
  本契约关于期间的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期间的规定。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契约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契约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意:解决争议的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建议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附件及空格部分填写内容的效力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作为附件9的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契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内容与铅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字
  甲乙双方以本契约的汉语文本为正式文本;若其他文字文本与汉语文本有冲突,以汉语文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本及留存
  本契约一式五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一份。
  附件
  附件1、总平面图(略)
  注意:索要并粘贴总平面图,以防小区总体规划的随意变更。
  附件2、公共配套设施
  甲方应按照下列标准和时间交付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套设施:
  1。名称:
  标准:
  交付时间:
  2。名称:
  标准:
  交付时间:
  3。名称:
  标准:
  交付时间:
  4。名称:
  标准:
  交付时间:
  5。名称:
  标准:
  交付时间:
  6。名称:
  标准:
  交付时间:
  附件3、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略)
  注意:
  1、套型图应当标明尺寸,以房屋结构随意变动。
  2、层平面位置图应标明所购房屋的具体位置。
  附件4、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注意:交付标准应尽量详细、具体,用材应当明确面非简单的“毛坯”、“豪华”等形容词。
  地面:
  天花:
  单元防盗们:
  分户门:
  内们:
  窗:
  内墙:
  外墙:
  厨房:
  卫生间:
  附件5、付款方式及时间
  注意:付款方式,时间应明确、具体,如选择按揭的应约定按揭申请,如不被银行接受怎么办。对已付房款及定金如何处理。
  附件61质量保证书
  房屋交接单
  甲方:
  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房屋座落:
  交接日期:
  交接情况
  1、钥匙:
  2、水表、电表齐全,运转正常。
  3、灯具、开关、插座按图施工,不缺件,使用正常。
  4、水龙头齐全,不渗水、滴漏,使用良好。
  5、下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6、门窗开关灵活,五金配套齐全,玻璃完好。
  7、地面平整,无跑砂现象;墙面粉刷完好。
  8、厨房设备、设施:
  9、卫生间设备、设施:
  10、
  以上各条经双方核验合格后签字。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物业公司签署:
  附件62质量保证书
  说明事项
  保证人(甲方)
  保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报修电话:
  监督电话:
  1、保证人保证在本保证书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2、在保修期间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请业主填写《房屋质量问题通知书》投寄保证人或拨打报修电话。
  3、在收到《房屋质量问题通知书》或接到报修电话后,保证人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三天内安排人员人门维修。
  4、若确系业主非正常使用以及超过设计要求承受能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保证人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业主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5、保证人将对维修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反馈跟踪。业主接受保修范围内的维修服务均可获得《维修完毕顾客意见单》一份,特殊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举报。
  附件63质量保证书
  保修范围及期限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不低于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不低于2个)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为年(不低于2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年(不低于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年(不低于1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年(不低于1年)
  8、管道堵塞,为个月(不低于2个月)
  9、卫生洁具,为年(不低于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为个月(不低于6个月)
  商品房买卖合同7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金钟镇大庄村大庄中社,房屋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屋价格及房款交付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出售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房款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房款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将房价一次性付清后,甲方将房屋钥匙移交乙方。乙方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须及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甲方如果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1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钥匙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8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省市区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万元。
  出卖方(甲方)
  电话:
  购买方(乙方)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9
  出售方(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国藉:
  身份证号码:
  址:
  邮码:
  电话:
  分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市用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使用年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XX,系定名,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XX的第幢号(第层)。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公用分摊、其他)。
  第三条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上述原因必须凭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XX售价为:单价元,总金额币千百十万千百十元(小写万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XX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XX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XX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XX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XX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XX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XX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XX,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0
  甲方(买方):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一个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的一个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砖混;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乙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以乙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乙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甲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商铺的产权证交由甲方处理,并到拆迁指挥部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上述行为后日内付清余款元
  第三条乙方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不再享有商铺的增值收益。若遇政府拆迁安置补偿等情况,其补偿安置及增值收益为甲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购买资格证明编号: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该房屋销售许可证号:房屋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房屋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房屋价款
  房屋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币种:),计(大写)。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交付日期
  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x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房屋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屋价款按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房屋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5、暖气。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房屋设计变更的约定
  屋的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屋交接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房屋预告登记
  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乙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第十三条房屋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房屋再上市交易
  房屋购买后又上市交易的,应当按照《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六条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无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x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
  xx年x月x日
  委托代理人:
  xx年x月x日
  委托代理人:
  xx年x月x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2
  填写说明:
  1、付款方式:请填写“按揭贷款或者一次性付款”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请按实际填写;
  2、开发企业:是否同意合同变更;
  3、公积金中心:是否因购房存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4、权属登记中心、分局或房管所:该合同是否办理按揭贷款、若办理了按揭贷款是否已经提前还款;
  5、买受人签章需至房管局市场科当面签字并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1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成都市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三、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四、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
  (一)乙方选择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1、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2、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4、乙方须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1、乙方选择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给予乙方元平方米的优惠,即实际总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乙方须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币元(含定金)并签署购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价款,计人民币拾万佰拾元整,由乙方在购房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申请成年按揭贷款。乙方委托按揭银行将取得的按揭贷款全部一次性转付甲方指定的帐户。乙方已明确知道按揭银行规定的申请按前述金额贷款所需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资料,并保证自己符合该条件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资料;否则,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银行的按揭贷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银行申请按揭年限及成数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
  3、应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保证期内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签订《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按揭贷款合同)时,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价款的1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当日内按贷款银行的规定备齐按揭的(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因按揭贷款而产生的公证费、保险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则按乙方申请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甲方保证期内,乙方未能按按揭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每期贷款本息,导致银行从甲方在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从甲方代还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近代还金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收取代还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应当在30内归还甲方被扣划的保证金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在甲方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银行从甲方开立的帐户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罚款和复息等),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一周内归还甲方代还款项(以银行扣款凭证为准),并向甲方支付代还金额10的违约金;若银行解除与乙方的抵押贷款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加带清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或会同银行依法处置乙方所抵押房产,所得款项除支付处理抵押房产的费用、甲方代还的所有款项及向甲方支付代还款项10的违约金外,若有盈余归还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直至清偿为止。乙方采用公积金抵押贷款方式或公积金与银行组合抵押贷款方式购房的,参照上述约定执行。
  五、对合同第九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第九条中累计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纳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对合同第十条的补充约定:
  合同所指的规划、设计变更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订立后国家或四川省成都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进行的规划、设计变更。
  七、对合同第十一条补充约定:
  1、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外,甲方应以合同记载的联络方式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动到甲方销售中心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交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甲方领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据的联络方式如有错误由乙方负责)
  2、乙方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经按期交付。
  3、房屋一经现场交付,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质保期内出现瑕疵或为质保范围内的问题,乙方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4、本条所称房屋交接单是指《房屋验收表》,本条所称拒绝交接是指拒绝收付使用。
  5、对乙方提出超出质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以具体、详细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争议,由乙方委托成都市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该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注:房屋交接验收按合同约定交接验收标准进行。
  6、附件二配置标准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统,在房屋产付后陆续开通。
  商品房买卖合同1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
  第一条
  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均在(含)之内的,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
  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超过(不含)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违约金。
  (2)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分摊建筑面积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二条
  根据该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若甲方应返还乙方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于收到房屋土地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文件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面积差价款。甲方逾期返还面积差价款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差价总款的万分之叁)。
  第三条
  甲方因不可抗力逾期交房的,甲方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不可抗力证明后方可凭此免责。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即在年月日前)代理乙方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商品房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且申领取得该商品房房地产权属证件。否则:
  (1)乙方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应自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并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
  (2)若乙方不退房的,甲方应自乙方提出继续履行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
  第五条
  甲方按照该合同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测绘部门该商品房实测面积数据及该合同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件,并经乙方签字验收确认该房屋达到该合同第条及所有附件规定标准后,双方共同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否则,甲方交付房屋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不能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见该合同第九条规定)。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诺的合法性及真实性,并作为该契约附件组成部分:
  1。该商品房建筑、装修、装饰、空气质量等标准符合国家、市及有关部门环保要求,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合同有关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智能化系统:
  (1)门禁系统:门禁感应器和感应卡,并具备小区联网功能。
  (2)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产品,专用超五类线电缆入户,每户均设置双口信息插座(主卧室、起居室各一个),总出口带宽M、入户带宽M。
  (3)楼宇可视系统:楼宇可视对讲系统。
  (4)保安监控系统:摄像机,面分割器。
  (5)停车场监控系统:读卡器和感应卡,控制器。
  3。房屋交付后若房屋的上述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应按照该合同第条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15
  编号:穗房合字号
  合同细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资质证书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土地出让面积为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自然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属【封闭式】的个,【非封闭式】的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方米元,总金额为(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屋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该商品房屋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金额为(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实测计价面积及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计价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应当按时如期将房价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售房款银行监控账号上(已竣工项目买受人可将房价款直接支付给出卖人)
  监控银行:
  监控账号: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5)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计(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
  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30天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期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2、
  3、
  4、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3、;
  4、。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内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双方签订后30天内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企业管理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部门:
  登记时间:年月

我曾经过你身边第一封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友子太阳已经完全没入了海面我真的已经完全看不见台湾岛了你还站在那里等我吗友子请原……一切,都好痛亲爱的你给的一切,我都会记得不知道是不是我比叫不會讓人心疼不然,你怎麼舍得我難過。甚至會讓我……你永远欠我刚结婚那阵子,我们家很苦,很苦还记得吗?那年春节,看着别人家一摞一摞地买年货,我们仅仅是买了五斤猪肉,在那个集市场挑了一条最小最小的鱼,一斤多吧,那肉也是最廉价的五花肉。……小芳你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nbs……比心更痛的眼眸你说你很纠结,不知该是放手,还是留恋。你说你曾经一度的痛下狠心,可是听着《爱情买卖》终是又舍不得。你问我这究竟是为什么。……这个隆冬,你会想我吗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想一个人不一定会拥有,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珍藏。有时,脸上的快乐,别人看得到;可心里的痛,又有谁……与子偕老,我愿一生执子之手曾经,无数次经历岁月的磨洗,如同那生命延展的小草,一岁一枯荣,当春乃发生。我们,手牵手,相互鼓励着挺过了一关又一关。没有海枯石烂的誓言,只有相濡以……情书愿我们彼此相忘我在微博上看见你说你回家了,开始倒时差了,我想我现在不清楚自己的心里了,也就隔了两个月而已,真的是相爱的人若是因为“分手”两字就能斩断一切,那些我想你我爱你,口口声声的话都变得……优美情书想念一个人是孤独的我想你了,你听到了吗。只有眼泪在心里翻滚着。是否现在你也像我一样。此时,耳机里放着K歌之王,我想着我认识陈奕迅不是因为你,可是却因为你彻底了解他歌曲里所有痴情人的情……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推荐度:安全协议书推荐度:旅游安全协议书推荐度:房屋安全协议书推荐度:电力安全协议书推荐度:相关推荐……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推荐度:工程分包合同推荐度:土建分包合同推荐度: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推荐度:拆除工程分包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我们的爱还在不在恋爱,像装在五彩缤纷的盒子里的糖果,诱惑着我们,一切从甜蜜开始。童话般的生活,从金灿灿的秋季开始,仿佛连幸福都镀上了金色。我们手牵手在公园的湖边散步,谈着理想,谈着未来,……
二手车转让合同二手车转让合同推荐度:二手车位转让合同推荐度:二手车转让合同样板推荐度:二手车辆转让协议推荐度:二手车转让合同协议书推荐度……广告合同广告合同推荐度:广告合同推荐度:电视广告合同推荐度: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推荐度:广告制作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必……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推荐度:建设工程合同推荐度:简易工程合同推荐度:电梯工程合同推荐度:装饰工程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精选工……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买卖合同推荐度:房屋的买卖合同推荐度:房屋买卖合同推荐度:正规房屋的买卖合同推荐度:个人房屋的买卖合同推荐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推荐度:保姆签订合同协议书推荐度: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推荐度:二手车交易签订合同推荐度:青岛二手车交易要签订合同推荐……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推荐度:建设工程合同推荐度:简易工程合同推荐度:电梯工程合同推荐度:装饰工程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关于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推荐度:工程分包合同推荐度:施工分包合同推荐度:土建分包合同推荐度: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合同推荐度: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推荐度:续签合同申请书推荐度:续签合同申请书推荐度:续签劳动合同推荐度:……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推荐度:股权转让合同推荐度:股权转让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股权转让合同范文集合十篇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材料购销合同材料购销的合同推荐度:装饰材料购销合同模版推荐度:装修材料购销合同模版推荐度:材料购销合同推荐度:材料购销合同书推荐度:……房屋合同租赁房屋合同推荐度:拆除房屋合同推荐度:租赁房屋的合同推荐度:租赁房屋合同推荐度:最新租赁房屋合同推荐度:相关推荐……个人合同车位租赁个人合同推荐度:借款合同个人推荐度:劳务合同个人推荐度:保安个人合同协议书推荐度:抵押借款合同个人推荐度:相……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美丽时装彩妆资讯历史明星乐活安卓数码常识驾车健康苹果问答网络发型电视车载室内电影游戏科学音乐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