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推荐度: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标准版 推荐度: 房屋租赁及居间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居间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居间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居间合同1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x市相关规定,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型:;楼层 其他情况 1。1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 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xxx前以现金 方式补齐房款。 3。2资金监管服务 xxxx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 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 《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4。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 税费。 4。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xxx。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 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24页 5。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 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 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 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 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丙方责任 第34页 9。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 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xx元,由xxx方承担。 10。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特别声明 11。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 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 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房屋居间合同2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 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XX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 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 房屋居间合同3 出租方(甲方) 证件及编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及编号 居间方(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徐州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转租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租赁用途及房屋修缮 (一)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四)甲方或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钥匙)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垫付的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可以凭相关票据向对方进行结算。 第八条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的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如实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事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元(大写: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元(大写: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三)甲乙双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总和不应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十条房屋返还 (一)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二)乙方添臵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办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应通知乙方在一定时间内前来处理,乙方不来处理或者同意甲方处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适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损坏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适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协议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居间服务费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者乙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丙方应当到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四)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市房屋租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部门补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无权代理 甲方或者乙方由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协议并办理相关事宜的,代理人应在被代理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与对方确定本协议具体条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书面追认的,对对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丙方存档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日期日期 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客服(投诉)电话 联系地址 营业地址 经纪执业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居间合同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座落(区位) 项目名称 楼层 户型室厅卫阳台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性质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屋使用权租约号 合同登记号 委托单价 委托总价 计价方式 按建筑面积 按套内建筑面积 按使用面积 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 1、委托意向: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独家委托非独家委托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 三、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和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十一、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十二、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三、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居间合同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用于乙方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租赁房产 1。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泰州市海陵区室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1130。8M2(其中二层2011室;472。42M2,二层201室624。52M2,一层四单元171室:33。83M2)。房屋用途为电玩,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的使用权,自 第三章租金 免租期:自起租日期乙方享有个月的免租金房屋的使用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金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实际经营发生的费用。 3。1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房产的使用权。 3。2该房产不含税租金采用先缴后租的方式第一年租金人民币伍拾万元(20xx年月日缴纳二十五万元,20xx年月日缴纳二十五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为陆拾陆万元一年。第四年、第五年在原定每年陆拾陆万元的基础上递增8,以上租金除第一年分两期缴纳外,其余均按每年一次性缴纳租金。 3。3甲方在乙方租赁期满后拟继续出租该房产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3。4租金以人民币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账号:户名: 第四章租金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4。1乙方同意物业费、水电费、国家规定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并承办该房屋在承租期间的相关保险。 4。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经济补偿通知书,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书10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 直到补偿结束为止。这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3当本租约期满拾天内,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包括乙方装饰装修须原样保留依约完整交还甲方,如超过约定时间视为乙方放弃处理。 第五章管理费及其他 5。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5。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相关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章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有权根据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6。2乙方有必要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6。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6。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6。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同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由于乙方过错而致该房屋损坏时,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表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6事前为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二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6。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6。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己的所有可移动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内部线路、开关等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6。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交乙方使用,乙方需国家规定按期缴纳水电费用。 7。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主要结构、排水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7。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三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7。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7。5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7。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7。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7。8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若有第三人对房产主张权利的,乙方在接到第三人主张权利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与权利主张人交涉并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7。9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第八章不可抗力 8。1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乙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同时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需拆迁或重建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予补偿。 第九章违约责任 9。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9。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甲方除了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四章第一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以外,还应当继续履行出租房屋的义务;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承担50万元的经济补偿给甲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约期内欲提前终止合约,或到期后不再续约,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如甲方提前终止合约,需在终止合约后10日内退还乙方已交付未到期部分的房租,否则,还须按延迟退还天数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9。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3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 9。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3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第十章法律适用于争议的解决 10。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0。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乙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章附则 11。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和可执行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金其他条款。11。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函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署后的十五日内,应由甲方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4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11。5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11。6本租约正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一份用于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甲方身份复印件 甲方授权代表委托书 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乙方授权代表委托书 房屋居间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乙方自愿租用恒通货运市场楼内柚房间,每月房费为元,上缴房费为6个月为元,租用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租用后,在本房间内发生的电费和电话费,都有乙方自行承担,在租期内必须保证室内所有的设施完整无损。 三、乙方按期缴房费,不得超期,否则按房费的。10予以处罚。 四、乙方在租期内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严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入楼内和房间。 五、乙方在配货中,不准有欺诈行为,要文明、诚信配货,否则并将此户清出市场。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要严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在租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如甲方违约,甲方可退还乙方所有预先交纳的房款,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回乙方预先交纳的房款。 八、乙方违约上述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即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居间合同7 一。定义 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中,又称为中介合同。 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 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在房产交易中,是指: 买房人与中介,或卖房人与中价之间,以中介人介绍订约机会或信息并提供房屋销售的中间服务包括介绍房屋状况、协助签约、协助资金产证监管等为内容的服务性合同。 简单的说就是购房者委托中介协助买房或卖房者委托中介协助卖房而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本质上说是一个保护中介2头收钱的。协议,具体可以观察居间合同上, 购房者,卖房者,中介,三方各自的义务责任条款各占多少比例。 注意:有些中介概念不清或故意混淆概念,其《居间合同》模板的名字为《定金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又或者是其他名称,而实质内容却是《居间合同》 区分的主要区别就是 1。《居间合同》比《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买卖双方多了一个居间方,即中介。 只要合同上或签名处有居间方(通常为丙方),那这就是《居间合同》 2。合同内容中有委托相关内容。 3。违约责任中有“定金法则”,详见“2定金” 二作用: 1。保证中介利益。 2。中介凭居间合同就可去网上拉房屋买卖合同,凭此网上备案拉合同并加锁,意味房子必须通过这个中介卖。 3。可以做低高房屋价操作 4。包装成首套房 5。其他某些《房屋买卖合同》中不能约定的内容。 三必要性 居间合同对于买卖双方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对房屋交易起正式左右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条款比居间合同详细,违约代价也更高)。 而如果因居间合同的内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差异而产生矛盾时,岂不是多此一举?例如居间合同签订后,定金也付了,但在谈房屋买卖合同适意见分歧严重无法达成一致,是否算违约?暂时还不清楚, 貌似以目前的情况,很难跳过居间合同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中介要保护其利益。不过可以尝试尽量避免这种麻烦。 那就是把2种合同的内容差别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 也就是把居间合同写得详细点,内容与房屋买卖合同尽量一致。 居间协议多是格式文本约定付款方式, 那么就在居间合同的补充合同协议中添加与缺少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居间合同补充合同协议)内容(房屋买卖合同) 有些中介把居间协议连同买卖合同放在一起,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房屋居间合同8 甲方: 乙方: 丙方(居间方) 在接受甲方及乙方的出售及购买居间委托后,经丙方居间活动,现甲、乙双方对本居间协议 第二条所述房屋买卖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介绍的甲方房地产之购买诚意,交付意向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B)。 二、买卖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其他:类型: 2。2坐落:本市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2。3权属:使用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恩房地 2。4装修:;附属配套设施:。 2。5是否设定了抵押:否是 2。6是否设定了租赁:否是 三、购买条件 3。1总房款:人民币佰万仟佰拾元整(小写B)。 3。2房款的支付方式: A。甲、乙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日内,乙方X向甲方补交人民币佰拾元整,即定金共计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B:)。该定金收取适用下列第种方式:壹、甲、乙双方同意此款交于丙方暂为保管,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交付给甲方,抵作房款。贰、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同时,甲方应该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交由丙方保管至甲乙双方签署该房屋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 B。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内含已付定金)。上述款项中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办理完结该房屋交房及更名手续当日,其余首付款收取适用下列第种方式:壹、由甲方向乙方书面签收后直接收取。甲方应该将该房屋的产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贰、由甲方向乙方签收后交丙方保管,待甲方办理XX行还贷手续当日由甲方取回。 C。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内办理完结注销该房屋抵押登记事项。还贷当日,甲方还将该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由丙方暂为保管至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止。产证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产证进行挂失补办。 D。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向XX行申请贷款并提交齐全按揭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乙方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B:)。在乙方就该房屋的产证及他项权证办出后壹个工作日内,乙方X将他项权证原件通过丙方转交贷款XX行,贷款XX行在收到该他项权证后将乙方所贷款项直接支付甲方。 E。如乙方的贷款申请获得通过,则在乙方的贷款申请经过XX行审核且在甲方办理完结该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赴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乙方的贷款申请未获通过或者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X在XX行作出不予通过决定后日内将不足额度补足,并于补足当日和甲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F。在甲方收到全部贷款后日内乙方关于该房屋产权证办出后日内(可以复选,视为须同时满足所选条件),甲方向乙方办理交房手续。交房前的水费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G。该房产内的水电煤气电话物业维修基金装修家具等都已包含在总房款内,随该房产一并转让给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赴有关部门办理上述各项及该房产物业的更名手续。如因此产生的更名费,则由乙方承担。 H。乙方承担因申请按揭贷款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保险、评估、贷款合同的公证(如有)等费用。 I。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负担交易所产生的税、费。 J。如该房屋内存有户口,则甲方承诺在送件后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机构办理完结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K。房地产买卖合同需公证,公证费由(根据需要而定) 四、丙方应在接受本协议 第一条所述意向金后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业务处理情况。 4。1在此期间,乙方不得收回本意向金,否则乙方支付之意向金作为丙方居间费用由丙方直接扣除。 4。2在此期间,如乙方所提的要求甲方无法接受,致使甲方与乙方无法达成交易,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认可的两个工作日之外的某个时间,将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如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本协议 第三条所述之购买条件,则乙方同意将该意向金作为定金(或定金的一部分),由丙方转交甲方。 六、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天内按照本协议 第三条所述内容至丙方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甲、乙双方有义务在约定的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限前与丙方确认签约时间、地点。 七、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之约定,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本协议约定定金的总额,可用定金抵扣)。同时,乙方确认丙方的居间费用为总房款的 1。5,并同意按此支付。 八、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之约定,则应返还定金,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当于本协议约定定金的总额)。同时,甲方确认丙方的居间费用为总房款的 1。5,并同意按此支付。 九、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丙方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双方利益的,应向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如果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后将该款项放至丙方处代为保管,则适用本条款。 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甲方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且授权丙方将保管之定金返还乙方,则丙方可以将所保管的款项返还乙方,甲方所持有的款项保管证明同时作废;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如乙方明确以书面形式表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或未在居间协议约定的期限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则甲方可从丙方处取回所保管的款项。 十一、甲、乙双方向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应具真实性。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丙方。否则,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或通知均视为甲、乙双方已收悉。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据以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应及时署名通知相对方。在征得相对方同意后,上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未经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协议条款,如给相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即为生效。 十六、补充协议:。 出售方(甲方):买受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居间方(丙方): 地址: 日期: 房屋居间合同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称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1。1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XXXX; 1。2该房屋位于市; 1。3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为准)。 上述相关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资料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如下证件、证书等资料: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第三条购房人登记 乙方应为甲方建立购房人登记制度。登记了的客户经甲方确认后,若该购房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的日内,购买了该房屋,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年。代理期限届满后,协议双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代理期限自动展期个月。代理期限展期结束后,除双方另行协商同意延长代理期限外,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五条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以(小写)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 乙方将收取买卖之间的差价作为乙方应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义务 本协议中,一方义务即为另一方权利。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假、伪造情形。 甲方应保证在与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结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收视费或其他任何与本房屋有关之费用。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及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立契过户手续及贷款手续(如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的相关信息、资料给乙方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私自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1。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后起之日内,甲方不论是直接地或是间接地与乙方寻找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应按实际成交价之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于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人交纳首付款的同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佣金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3。为确定该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其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拒绝出示房屋买卖合同的,乙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评估价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违约金。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该房屋的,乙方无须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补充协议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协议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所有权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居间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未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态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及续租事宜 1。双方商定租赁期自共计年月日,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及设施,乙方应如期交还。如逾期三天未搬,视为违约,乙方所交押金不退。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议事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万千佰拾元整;乙方付给甲方租金的付款方式为。提前七天支付下次租金;并交纳1个月租金作为各项费用的押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各项费用,押金退还,在合同期满内押金不能充抵房屋租金。 第四条:出租人的责任 1。甲方保证房屋在乙方住房内基本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物业费由甲承担。 2。在乙方按时交付租金并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于租赁期内安全享用出租房屋。甲方查看房屋需提前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列外。 3。甲方需要对上述房产具备依法代理的法律文件,如因有特殊情况确需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的租金及押金,同时支付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承租人的责任 1。承租房屋内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都由乙方承担。如有拖欠应尽快交清,拖欠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直至收回住房。 2。乙方应爱惜房屋内设施与设备,如在租期内、因人为出现故障由乙方自行修复。若因居住或业务需要进行改善。装修及设备的增加,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在承租房内进行装修及添置设备,否则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喧哗扰民,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而乙方所交押金及未满期约租金不退,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乙方应无需甲方通知,按时到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如逾期三天未支房屋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而乙方所交押金及未住满房租不予退还。经甲,乙双方协商,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入住,乙方每天将按所交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方可继续居住。 5。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自己的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七日内如逾期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6。乙方应按本合同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实用性质,不得擅自转租及转借他人,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物品,如因此造成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签约之日起,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需要解除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在三十天内配合甲方出租房屋,并赔偿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丙方责任 1。负责审核租赁双方有效证件的真实性。(出租方房产证,身份证。承租方的有效身份证工作性质等等) 2。在租赁双方产生矛盾时,负责调解与见证作用。 第七条:免责任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地震。天灾、国家政策等)。 第八条:使用法律 本合同的成立,其有效性。解释。签署及解决与其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受到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对于本合同的争议应协商解,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条: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本合同原内容具同等法律效应)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居间合同11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 楼房为室厅卫; 平房为间; 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 家具:; 楼层:; 朝向:; 建筑面积:平方米; 月租金标准:元; 大致租期:; 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XX编码: XX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居间合同12 委托人(承租方): 居间人: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居间人办理承租房屋套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人承租房屋的。具体要求 1、地段:2、面积:3、套型:4、结构:5、朝向:6、楼层:7、装潢:8、家具: 三、希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希望承租房租金应在元至元之间。 2、租金的支付方式:季付半年付年付;3、可接受承租押金元。 四、居间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经居间人努力,促成《租赁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自愿支付与首月租金50相等的酬金,作为报酬,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六、违约责任: 委托人如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后,私自与居间人的客户达成交易者,视为违约,委托人须在居间人支付相当于承租该不动产首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七、注意事项: 委托人预交定金后,经居间人通知,如不按居间人的通知前往约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者,则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身份证号:店长签字: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经办人:签署日期:年月日 房屋居间合同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以下简称乙X):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的房产,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乙X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付款方式为:前乙X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支付首付款(大写)元(小写)元(此数额含定金)。 过户的同时乙X将剩余房款以现金方式或按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丙方代理费用为房价全额的。 签定本合同时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元(小写)元。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方支付丙方。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仟佰拾元整。 乙X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X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日乙X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X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X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X,利息按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佰万仟拾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方支付。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 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X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X(签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章): 资质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经纪人: 房屋居间合同14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居间人(盖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邮政编码: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 产权证号(其他权属证明):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该楼房总层数:;本套房屋层数:朝向: 户型: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 月租金标准: 大致租期 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 具体为:有线电视接口;防盗门;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空调;上下水 家具清单: 电器清单; 其他: 房屋居间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区面积:平方米,乙方对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后自愿承租。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RMB元月,每年按(季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每月日前支付下(季月)的租金。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能正常使用,且就该房屋出租事宜已经过配偶或其它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同意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或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免收当月租金。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将房屋作为居住或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在不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装修并可以按装修后的结构在退房时将该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有破坏承重结构,按照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2、乙方保证按时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房租、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逾期未付,则每日按缴纳费用的百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3、因甲方虚假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已受到限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全部损失赔偿。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即拥有该房屋在租赁期间的全部使用权,但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于甲方无关,乙方须自行解决所有纠纷。 五、甲、乙双方同意,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的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将采取通过武汉仲裁委员会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