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合同 推荐度: 装修定金合同 推荐度: 买卖房屋定金合同 推荐度: 房屋租赁定金合同 推荐度: 二手房定金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华】定金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定金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定金合同篇1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市区(县)路弄号室共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其他情况。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币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币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计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2 甲方:(卖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预购方): 住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定) 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3 甲方:(卖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预购方): 住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的;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的,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 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定) 年月日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4 甲(卖方):身份证号码: 甲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乙(预购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向甲预订《》(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乙预购《》(以下简称该房屋)。甲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土地证: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第2条乙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乙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整,乙采取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万,尾款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乙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甲乙双方于年月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注明:1:该房为房。 2:卖方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并配合过户。 3:卖方必需保证交易的房产(财产)无债权、债务及产权纠纷,无一房多卖现象。 4:买卖双方商议同意交易的房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5:如上述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以产权面积为准。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富鑫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 甲:(签章)乙:(签章) 甲代理人: 见证方:(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5 甲方(卖方): 通讯地址:邮编: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通讯地址:邮编: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第二条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第十一条本定金合同内,甲、乙双方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且甲、乙双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签署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要求返还定金的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无息返还乙方,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双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约定:(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篇6 今收到的定金(人民币)整,小写元元,用于购买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轿车一部,剩余购车款在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之后一次性付清。如果因卖方原因,未在天内过户成功,则卖方双倍退还买方定金。如果因买方原因,未在天内过户成功,则此定金不予退还。 买方:收款人(卖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定金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区路弄(支弄)号室。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币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四、房屋租金 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币元整。乙方以形式支付甲方。支付方式为付押。 五、其他 甲乙双方商定在年月日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时甲方应带好房屋产权权利人的有效、房地产权证(若是代理人签约,应还带好代理人有效和产权权利人的委托书),乙方应带好本人有效(公司签约应带好公司有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如期签约可视为违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