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个人企业咨询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咨询服务合同【精】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咨询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咨询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特聘请乙方为其整个项目经营开发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要求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担任甲方的经济、法律顾问,以维护甲方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该律师担任甲方的特邀经济、法律顾问,并配之以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二、双方约定:受聘律师须为甲方提供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 1。根据项目开发进展,完善甲方参与的三方合资合同、章程; 2。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前期动迁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招标标书的制定,参加甲方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4。代表甲方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达到可正式签约条件; 5。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承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6。代表甲方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为甲方代办工程分包合同公证或见证; 8。督促、检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约资料的积累、保管工作; 9。协助甲方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10。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甲方与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 1。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 2。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部分或全部楼宇出售、出租(境内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协调甲方与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门的联系,以便在甲方需要并符合条件时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签订补地价合同; (2)协助甲方办理楼宇外销批准手续; (3)协助甲方起草《购房须知》、《楼字预订合同》、《楼宇预售合同》、(楼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楼宇出租合同》等楼宇预、销售或出租法律文件; (4)协助甲方办理境内外购房银行按揭手续,起草与此有关的法律文件; (5)代理甲方向购房业主出具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预收楼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6)如甲方需要,代为监管预售楼宇价款,使购房业主增强信心,减少风险; (7)如甲方需要,代办购房业主的楼宇预、销售公证; (8)如甲方需要,代理购房业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9)协助甲方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甲方对上述律师服务支付人民币元。 2。支付方式;律师服务报酬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期限为: (1) 第一次:本合同签约后10天内,支付20计人民币元, (2) 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1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元; (3) 第三次:工程施工结构封顶后工0天内,支付30,计人民币元; (4) 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天内,支付剩余的20,计人民币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构成的各法律关系如遇有争议并引起纠纷,乙方须代理甲方全权处理,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师可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项目及有关要求,安排有关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事务,具体工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确保服务质量,确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律师服务收费的10倍即人民币元。具体赔偿办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师承办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过错责任有限赔偿试行办法》执行。该试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须按期支付律师报酬,如支付逾期,以应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应按规定提供各种有关书面材料,如实向律师阐明情况,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虚假不实或有重大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十、甲方承诺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中认真负责、确保服务质量,甲方在本合同确定的报酬外,另给以不超过人民币元的奖励。 十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务时失效。 十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2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代理方: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签约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 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http:www。bjfdc。gov。cn)”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六)。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银行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代理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件号码: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咨询服务合同3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公司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甲方为扭亏转赢,需对公司进行亏损诊断,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公司竞争力。乙方拥有提供此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并同意提供该项咨询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公司的咨询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为,规模为:。 二、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一)区域经济、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二)公司的现状及亏损原因分析; (三)公司的客源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四)公司扭亏为赢的具体策略; (五)公司的发展规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营管理策略)。 三、咨询服务的具体标准:本次咨询服务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具体材料:公司的咨询服务报告书包括: (1)公司现状、亏损分析及整改方案; (2)提升竞争力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市场调研、形象策划、运营框架等; (3)公司重新定位的中长期规划等。 四、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分工: 五、乙方于前向甲方递交咨询成果的框架性意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结束咨询工作,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初稿,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年月底前提供报告定稿。 六、在乙方咨询期间,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公司经营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二)为上列咨询人员提供在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为本次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万元咨询费;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即万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报告后日内支付其余的,既万元;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九、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执。十 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4 编号: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聘请乙方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咨询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的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2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3若乙方不按咨询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有权终止合同; 4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依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具体工作内容为: 2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3服务形式根据甲方需要而定,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服务方案、建议、报告、信息服务等,也可以为甲方提供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的咨询服务;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 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 双方确定,本次服务费用为元整。付款时间及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即元;在乙方按照约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后、供应商应标前支付30,即元。本阶段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场所协助甲方进行看标、析标及其他工作;待甲方完全确定供应商(以签订书面协议为准)之日起日后,向乙方支付剩余40,即元。 2、双方确认,以上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乙方如有任何违反本合同之行为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服务费,且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全部甲方已付费用。 第六条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5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为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咨询项目 1、(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2、(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二、委托项目进度 1、 第一阶段:完成《》,限期为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完成《》,限期为个工作日。 3、 第三阶段:完成《》,限期为个工作日。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报送与确认方式乙方在各阶段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取得阶段成果后报送甲方审定,甲方审定或要求乙方修订的时间不在限定期限内,审定通过后,由联络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之日为下一阶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预付金万元。 (2) 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日内,付万元。 (3) 第二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日内,付万元。 3、工作费用分担:乙方去甲方处工作往返路费乙方承担,在甲方处工作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作出了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4、自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完成后,提供年的咨询服务,期间费用按本合同书 第四条第3款执行;期间的专题培训、讲课费用另议另计; 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对成果冠名宣传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无权要求返还预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进度,每推延日向甲方支付当期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协议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当期款项,并返还预付金。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公章: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是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 第一条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负责按照与甲方商议好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参见附件1),利用乙方的系统及资源,为甲方提供客户服务。 场地: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符合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2、甲方保证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3、甲方保证其运行的项目本身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具体数据、信息和知识,并提供相关培训。 5、甲方负责提供给客户发送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模版。 6、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并按照相关流程提出建议与改进方案。 7、甲方应指派项目管理人员与乙方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协调项目工作事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服务内容。 2、乙方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证系统服务的正常进行,并给予合同确定的服务时间内不间断的技术支持。 3、乙方声明并保证: (a)其为依照其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b)其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本合同的签署、交付及执行进行授权。 (c)其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d)其已获得并将保有履行服务及继续营业所必须的现有的所有同意、登记、文件、执照及批准。 (e)提供应有的谨慎、专业的服务,乙方应成立专项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工作。 (f)提供的服务及与服务有关的。任何材料与乙方所知的所需服务的任何目的相适应; (g)乙方应保证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但不限于《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h)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在任何广告、商业展示或公开陈述中,或者出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使用甲方的名称或标志,或者其它任何缩写或改编。 (i)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报酬与支付 1、服务费用包括(参见附件2): 2、乙方当在项目运行后的每月25号向甲方提供项目每月服务费用(含5。27营业税),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款。 3、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及时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逾期甲方应当向乙方就欠付金额支付每日0。1的欠款利息。此外,双方的共识是:如果甲方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就首次发票足额付款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以下是乙方的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合同的期间 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以及盖章后生效,服务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信息保密 1、双方承诺,对于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据本合同合作的范围内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给予最严格的保密。 2、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信息应当获得合同对方的事先批准。合同双方应当促使所有根据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担此等保密义务。 3、保密义务不应当适用于目前已被双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双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获知的构想、概念、专有技术和技术或信息,且不适用于那些可普遍获得的或意在向公众公布的信息、数据和出版物。 4、在本合同或合同关系终止或届满之时,任何一方应当立即向另一方交还与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相关的其从另一方获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本规定不应适用于那些按照本合同的本意应当由另一方保留的文件。 5、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 6、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本保密条款,将对由此给对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违反合同一方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了严重阻挠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罢工、停工、战争、政府命令、火灾等,或其他超出任何一方控制范围的事件且事件直接导致服务或商品供给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再进行。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程度不需要更长的时间得以恢复,质量标准均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4个工作日内恢复。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导致任何一方在超过6个星期的期间内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应商获取相关服务的权利。在此等情形下,本协议双方确保给予对方相互支持。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超过12个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2个星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恢复其物品供应和服务的大部分,则另外一方有权根据其自身考虑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个别部分,且需给予书面通知。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仲裁 本协议及其附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引起的或涉及本协议而出现的异议、争议、索赔要求或者违约、正常和提前终止本协议、或由此致使本协议失效,应当由双方通过协商和谈判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成的,则应交将上述事项递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裁决,仲裁以中文进行。双方在此均明确任何上述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九条通知 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通知均应当以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送至有限公司: 在一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进行更改之前,以上地址一直有效。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项应以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任何一方发生变更,应于变更之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变化的一方承担。该通知亦可用于司法程序(包括仲裁及诉讼)中的通知,本合同各方在此确认,如果司法程序的通知未能依据以上或变更通知中注明的联系方式送达,守约的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公告方式送达。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政策、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相抵触,该部分条款自动废止,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业务需要重新约定相应内容。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方为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是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7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认证业务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认证业务管理系统内容,具体模块见附件。乙方保证认证业务管理系统的提供可执行的开发代码、必要时安排对甲方的使用培训(见附件说明)。需维护时,维护费元年(包括部分功能的改进),维护需另行签约。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必要的设备、办公场所等。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 第一条款中标明的服务并满足规定的要求。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不固定履行地点,可以是甲方、乙方的办公地点,也可以是乙方能解决甲方问题的地点。 合同履行方式为可以是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服务,也可以是乙方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为甲方进行服务。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采用乙方演示本系统的方式验收,由甲方验收。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元。 (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返还全部费用,另加10罚金。 (二)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除支付全部合同金额外,加付10罚金。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仲裁。 八、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咨询服务合同8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培训服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培训内容、要求、计划和进度: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六、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八、其他: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服务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咨询服务合同9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国家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咨询指导服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专项扶持资金的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立项审批机关:立项审批机关(四川省达州市区县),项目资金最终审核审批机关(四川省达州市区县)。 第三条服务内容 1、指导并协助甲方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申请所需资料(涉及相关评估及资金申请报告等材料,帮助甲方联络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编写。); 2、指导并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的行政公关工作,包括政府部门以及专家评审委员会等行政公关,尽快获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报告》的向上转报文件及专家评审;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咨询服务费总额为元(大写:元整)。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元(大写:元整)。 备注:此费用仅为咨询指导服务费用,不含资料编写、行政公关及差旅等支出。 2、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大写:元整); 获得国家专项扶持资金后支付元(大写:元整)。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向乙方了解相关工作进度情况。 2、有权对甲方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3、有义务为乙方提供配合人员及便利条件,并保证无隐瞒行为。 4、有义务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单位简介、项目简介等材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5、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向甲方索取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相应资料。 2、认真执行有关节能法律、法规,遵循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评估意见承担责任。 3、对甲方所提供的企业各类资料及资料内容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散布评估内容、评估细节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经济秘密或其他情况。 4、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评估要求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改、更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示甲方:乙方尽最大努力指导并协助甲方完成项目资金申请工作,因甲方项目或国家政策原因,乙方不保证相关扶持资金一定到位,未能申请成功乙方不付相关责任。 2、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合同条款规定则视为违约,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若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乙方负有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生产状况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向除法定主管部门外的第三方泄露。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2、项目尚未进行到出具《专家评审报告》前,甲方或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应支付咨询指导费的25作为对方准备工作的费用。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和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第十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所有正式通知均使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进行。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可增加《补充合同》或附件,经双方达成共识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0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名,在甲方举办的婚礼会议聚会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摄像师姓名联系电话。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机型:台数:; 模拟摄像机,机型:台数:。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分钟,并以文件格式,制成cd,数量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第三条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 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工作。 第四条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小时;拍摄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拍摄起始地点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年月日前。 第六条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元,即(小写)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 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银行卡支票其他: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即元; 第二期:甲方于日前向乙方支付元; 第三期:甲方于日前向乙方支付元。 第八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39;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cd或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177;播放设备。 (八)。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日,未支付 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计付。 (二)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计付。 (三)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的。胶片、数字底片和成品。 (四)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服务报酬的倍,即人民币元。 (五)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元进行赔偿。 (六)合同约定的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像纪实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像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八)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元;如影像部分灭失,应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自行协议解决;或向相关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址: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意图从乙方处得到完成xx中心货运站场搬迁、专业市场、新增出租车及农村客运市场项目的专业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调研、市场分析、商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年投资分析、财务顾问等,且乙方已向委托方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定义 除协议中另有说明外,本合同的下列术语一律具有以下含 义: “甲方”指xx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指xxxxxx咨询有限公司;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外国货币”指任何非人民币的货币; “服务”指咨询方根据合同条款为完成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2。合同的适用法律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解释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3。执行合同的地点咨询服务将在中国进行。 4。税收 与本咨询业务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下所征收的赋税由咨询方承担。 5。合同的生效、完成、修改和终止 本合同在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签署后60天内不能生效,签约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方都无权向对方就此提出索赔。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20xx年12月30日内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延长时间,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但是合同的终止不能解除双方之间未决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期满时自动失效。从合同签署之日算起,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如需变更、终止、延长合同期限,应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咨询机构承认的技术、惯例和咨询标准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乙方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应始终维护和支持委托方的合法利益; 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并尊重当地的有关风俗; 乙方在履行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服务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甲方检查,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乙方按约定内容向委托方提交的所有书面电子材料(包括有效问卷原件、调查统计报告等)知识产权、物权归委托方唯一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公示; 乙方不得与受访商户串通、协商,作出有失访谈信息客观、真实的行为。 7。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清楚表达咨询项目,不得随意变更; 甲方不得随意要求改变总报酬,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甲方应负担咨询方为调查委托方意图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主要领导同意,可预支费用。 甲方应向咨询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验收 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阶段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和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一式二份。咨询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咨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9。咨询费用支付 本次项目咨询的咨询费为人民币100,000(拾万元整)元,由甲方自咨询业务完成之日起5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开户行:商行瑞南支行 户名:xxxxxx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xxxxx 10。公正和信用 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1。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员所作的仲裁裁决应为双方当事人作为终局裁决接受,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当事人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合同,特此为证。 12、其他 双方如要开展其他合作项目需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2 甲方:济宁汇阳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济宁市鑫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建设工程事务服务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咨询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 理;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一切证件(原件),乙方负责资料报批所需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培训及交费。乙方负责资料整理及装订,在整理过程中的。一切复印、装订及交通费用均有乙方负责。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经乙方提示,甲方拒不更改的,出现申报材料返回重新整理的装订费由甲方负责。凡因甲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及资料造成乙方连带责任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收费标准:该服务代理项目服务代理费壹拾叁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该款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捌万元整,待资质批准后、报省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复前再付剩余伍万元整。 三、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完整的原件并和乙方签订代理协议后,乙方需在一百二十日内完成以上所有证件,如甲方资料不齐全造成时间推迟则协议工作天数顺延。如乙方给甲方代理未被批准,则乙方退回收取甲方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本协议代理服务费的50为违约金。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该宗服务项目中断,则视为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则乙方终止前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商议。 甲方:济宁汇阳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乙方:济宁市鑫通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3 申请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咨询服务人接受申请人的要求提供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申请人申请赴(国家),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等)。 注:申请学校名称及数量以补充合同方式约定 第二条咨询服务人向申请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学校的咨询、协助办理入学申请手续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缴付出国留学相关服务费,在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中申请人所缴费用均为留学服务费的构成。 1。申请人选择以下方式支付留学服务费用: 方式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方式2:签约时先行支付留学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签订学校确认补充合同时,支付相应服务费。 2。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按缴费标准最高的国家收费,不按国家累加收费。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的,按申请博士学位的标准缴费。 4。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及以下学历层次的,按申请的学校综合排名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5。咨询服务人帮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学校提供的奖学金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奖学金确认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服务人缴付第一学年奖学金的15。 6。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院校申请数超过咨询服务人合同内规定学校数量及标准的,按增加学校的层次和数量加收相应申请服务费。 二、咨询服务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咨询服务人承诺向申请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介绍留学层次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咨询服务人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咨询服务人指导和协助申请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咨询服务人指导或协助申请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要求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申请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未能拿到录取通知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方式1:申请人可自动免费获得下一期的申请服务。 方式2:咨询服务人按以下情况退费: (1)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硕士及硕士以下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90。 (2)申请人申请的学历层次为博士学位的,咨询服务人应当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服务费的50。 (3)申请人同时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但取得硕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的,咨询服务人在扣除相应的硕士申请服务费后,应当向申请人退回其余申请服务费的70;如均未能取得录取通知书,则按上述第(2)款办理。 5。申请人的最终院校录取结果与申请人缴费标准不匹配,咨询服务人应当根据下述约定退还相应的申请服务费: (1)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国家,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2)申请人按申请学校排名增加申请服务费,咨询服务人在扣除录取结果最高院校的服务费后,退还其余申请服务费。 6。咨询服务人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报告办理申请入学的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申请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咨询服务人指导申请人向申请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咨询服务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进行面试辅导培训。 第七条其他 1。如咨询服务人协助申请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相关服务费中标明。 2。咨询服务人收取申请人的相关服务费,应当为申请人开具有效发票。 3。咨询服务人收取的相关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申请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咨询服务人代申请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咨询服务人对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申请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请人义务 第八条申请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申请人向咨询服务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咨询服务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与咨询服务人,或按咨询服务人员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申请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试,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服务人和申请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咨询服务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应向申请人退还相关服务费。 第十五条咨询服务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相关服务费外,还应按相关服务费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申请人。 第十六条咨询服务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申请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咨询服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申请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询服务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咨询服务人不退还申请人缴付的相关服务费。 第十九条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申请人签约后,咨询服务人已按留学要求进行咨询、协办项目进行部分咨询服务,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务进展,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1)咨询服务人已开展申请人评估指导、留学全程策划、背景提升指导、语言考试指导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1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项服务外,已进行申请人个人简历指导、修改、写作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2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套磁服务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3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4)咨询服务人除已开展上述第(1)、(2)、(3)项服务外,已指导、协助申请人进行推荐信以及个人陈述写作、修改的,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85,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2。咨询服务人已向申请人意向学校送交了申请人入学申请材料,申请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询服务人扣除相关服务费90,其余费用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无论是否开展签证工作,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询服务人不退还咨询服务费。 4。申请人因自身原因致使无法达到申请条件放弃申请或无法继续申请的,依上述第十九条的第1,2项办理。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如申请人未要求咨询服务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咨询服务人、咨询服务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与咨询服务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申请人(签字):咨询服务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操作流程、付款方式: 甲方提供的 可以直接在相关部门备案,采用结算方式即的使用费。 一、乙方选择光纤类型为,统一资费为年大写:。 二、当乙方确认选择联通光纤,填好申请表(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缴交第一季度的费用为:元,大写:元。 三、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资料及首期款后,上报司勘察线路,并在三至七个工作日内 回复乙方是否有资源,个工作日能完装完成。若因司资源问题无法安装,首期款全额退还。 四、司工程安装完毕以后,给予乙方七个工作日测试,乙方需在此测试日之内将余 款付清。金额为:元。第八个工作日开始计费。 五、 六、若因线路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请拨打:申报故障。甲方负责协助光纤的安装、流控接入调试,制度相关策略,保障乙方线路方案使用最优 最大化,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违约责任 1、协议签定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时付款,否则甲方按每日10的滞纳金。若无故超过日仍不能结清光纤使用费,甲方有权停止光纤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甲方调测完毕以后,乙方不得私自拆换与调换线路及硬件,否则造成的网络事故甲方不负责。 3、甲方(代表)服务人员服务完毕后,须得到乙方对服务情况的检查。 4、甲方接到乙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等方式提出光纤线路故障的服务请求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出响应并提供服务。 5、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热线电话,保证乙方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有关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 服务热线:投诉电话: 6、乙方负责提供网络结构、线路接入、网络环境数据。 7、甲方在施工的过程中会给予乙方参加培训技术人员的指导与支持,乙方必须严格用心学习相关知识,学习培训期间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任何工作。 8、无论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享受服务的权利,并且甲方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技术支持。 9、乙方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异常,务必做好详细记录,便于甲方迅速作出诊断,及时解决故障,并配合甲方服务人员做好维护档案。 10、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等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损失。 (非法操作特指: A、非正常退出软件。 B、感染病毒。 C、非操作人员使用软件。 D、其它非正常使用软件或电脑。 E、未安相关规定接入不安全的线路) 1、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协议规定之外的不合理服务请求。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协议内容,签约双方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遇法律认可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协议条款不能正常执行,不能视为违约。 九、如遇争议,双方经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日期: 电话: 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15 委托人(甲方):【借款人】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项目:办理投资咨询服务 二、甲、乙双方议定,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间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之日起,至甲方投资事项完成之日止。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投资事项,应按下列方式1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投资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出具书面确认函)一次性支付。 2、预先支付委托费总额为(人民币):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乙方应将全部退还。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甲方投资事项完成后,如逾期支付投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都对本合同项下相关的全部材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任何方式将相关材料泄露给他人。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向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壹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