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 推荐度: 技术服务类合同 推荐度: 技术服务合同 推荐度: 技术服务合同 推荐度: 技术服务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技术服务合同【推荐】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技术服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技术服务合同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与客户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客户”) 乙方: 一、服务定义 “客户区域”是指网络数据中心()提供给客户用于放置客户设备的或放置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设备区域及空间。 “客户设备”是指计算机硬件(不包括存储数据)和其它被客户放置在客户区域的有形设备。 “客户授权者”是指经客户授权许可进入客户区域的人,客户应当列出他们的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给。客户授权者有变更时,客户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客户系统”是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客户所有的技术,包括客户的internet应用的设计、内容、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件和目标文件)、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客户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客户在此基础上,改进的、增加或由客户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 “提供设备”是指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其它有形的设备及计算机编码等。“系统”是指所有的技术,包括公司的服务、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件和目标文件)、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网络设计、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在此基础上改进的、增加或由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 “延展期”是指在服务期之后的延长期限。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或客户的控制范围的情况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电信主干网封网、电信主干网事故、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行为、罢工、封锁或其他的劳资纠纷、全民性的秩序混乱、战争、自然灾害或区域性的紧急状态。(点击查看详细定义) “互联网数据中心”是指用于提供服务的任何设施。 “服务期”是指客户在服务订单中接受的为其提供服务的最短期间。除非方另有约定,在服务期内,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有义务为每一项服务支付服务费。 “专业服务”是指由提供的咨询、解决方案等服务,详见有关的服务订单。 “基本服务”是指在有关服务订单中描述的由提供的主机托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即提供有关的数据中心客户区域和接入互联网的要求带宽。 “服务起始日”是指开始给客户提供服务的日期。 “服务品质保证”详见本合同第四条及附件二。 二、服务交付 客户须与签订《数据中心技术服务订单》,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与《订单》一起共同组成约束双方的技术服务合同,并作为服务交付的依据。 保留修订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的权利。但是应当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客户有关的修订内容。修订内容在发出修订通知2个月后自动生效。 三、义务 应按照客户签订的有关《服务订单》的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所需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的客户区域和接入互联网的带宽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的技术基本服务。 应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订单及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为其提供有关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所需的系统的运行维护、故障排除等相关基本服务和其他约定的服务。 四、服务品质保证(详细内容见附件三) 大带宽、高可靠性的电信级internet连接,接入全光纤ip宽带骨干网 承诺提供247(每周24小时x7天)的网络联接状况监控,247的主机运行状态监测,247的系统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247的客服热线,247的恒温恒湿环境,双路高压供电,后备柴油发电机,独立ups不间断电源保障和紧急状况下第一时间的响应与支持。高灵敏度的烟雾探测系统和fm200组成的消防系统; 承诺客户接入数据中心系统平台的线路应达到99。99的接通率,电源应达到99。99的连通率; 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给客户一个客户服务端软件用以管理服务器。 如果没有按 照第4条的规定提供服务,将根据客户要求,延长相应的服务时间。但是该服务品质保证不适用于(i)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ii)由于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过错引起的;()客户设备、客户系统或第三方设备引起的服务中断;(iv)提前通知的运维和移址等中断,保证尽力减少该操作所需的中断。 保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向客户提供基本服务。 详细内容。服务品质保证只适用于主机托管设施和整机租用的基本服务,而不适用于(i)任何增值服务(ii)任何专业服务()本条款所述基本服务以外的其它服务。 五、客户义务 客户向提出服务申请时,应当填写并签订有关的服务订单。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保证其向提供的客户资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在发生任何变更后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 客户保证获得一切必要的使用本合同所述服务的许可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的使用权。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拥有有关的许可或授权。 客户保证所托管(租用)的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和通讯设备行业标准。 客户应当指派专人与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设置设备、安装软件。 客户授权者进入互联网数据中心应当经过确认,并保证遵守关于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各项制度与规定,客户授权者只允许进入客户区域,如进入其他区域,应有有关工作人员陪同。客户保证不利用向其提供的任何服务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他人权利的活动。否则,有权停止服务,并保留对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客户在使用服务期间时,如发现系统或提供设备的故障,应立即向通告,应及时、迅速地排除该故障。在此客户认同:由于internet公网阻塞或其他通路(如访问目的地的服务器响应速度)问题,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线路中断或客户的访问速率下降,将不负任何责任。 六、服务有效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的主机托管最短服务期间为十二(12)个月,整机租用最短服务期间为一十二月(12)个月,自服务开通之日起算,直至第十二个月整之日结束(如一月五日零时起始至翌年一月四日二十四时结束)。 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增值服务、专业服务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服务。增值服务与专业服务的服务期间应按双方另行约定执行。 七、服务费和支付方法 服务费项目、金额及付款方式在《数据中心技术服务订单》中确定。 在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向客户提供发票,或收据。 如果服务起始日不是在当月的00日,则按照每月30天为准计算每日费用。 在服务期结束时,可调整有关的收费标准,但是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客户。如果客户不希望负担调整后的服务费用,客户可以在30天通知期届满时终止有关技术服务合同。 如果客户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有关服务费,有权终止有关服务及向客户追讨已提供服务的月服务费用,并自客户拖欠服务费十五之日起,每日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四(4)加收违约金。 八、补偿政策 违反服务品质保证的,客户有权就延迟、中断的基本服务要求延长服务期。但是客户应当在有关网络中断发生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否则客户丧失要求延长服务期的权利。 应当将补偿在网络中断发生月之随后一月进行延长服务期计算,除非该中断是在客户最后一个服务月内发生。 客户在签署本合同及有关服务订单后如果立即要求终止合同,而基本服务尚未开通的,有权根据已做的电路调度和调测的完成情况一次性收取相关费用和获得第10条2款规定的经济补偿。 九、设备重置与其它服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客户需要将客户设备移到另一个客户区域、或因某种原因停止服务后重新服务,客户应与有关工作人员尽力配合,并承担因重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客户需要线路升级、扩容或其他网络修改时,客户应提前书面通知。在确认有网络资源后,双方可签订有关的协议合同和服务订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客户需要主机托管接入和整机租用接入基本服务以外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服务、专业服务,客户应填写有关的服务订单并与签订相关协议,以便接受相应的服务。 十、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届满后,除非双方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延展1年,并以此类推。 在服务期内,如果客户要求终止本合同,客户应当向支付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以未履行期间总服务费的30和月服务费之间的高者为准。 在延展期内,客户可以终止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 如果客户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延迟付款,且有证据表明客户没有支付能力的,可以要求客户提供付款担保,或以书面通知中止有关服务。 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终止前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影响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十一、免责条款 客户授权者、客户代表或任何参观互联网数据中心的人员在进入互联网数据中心时应自行斟酌风险并承担可能的后果,对由此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该损害是由于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不承担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的损失赔偿责任,除非该设备损失是由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对于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客户损失,应赔偿置换该设备硬件部分的当时成本而不包括有关的软件、数据库和类似的设置等。 除本合同条款第7条、第10条规定赔偿以外,双方同意:本合同所述的其他任何赔偿应限于因己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不包括间接损失(如营业收入或利润损失、技术或经营权的丧失、业务间歇、服务或设备使用权的丧失等),也不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十二、保险 在此告知客户可在中国现有的保险种类中投保合理的财产和责任保险。 建议客户就使用的有关服务购买有关保险。 十三、保密 客户可以向第三方透露在客户手册及公开印刷品上提供的服务信息。未经书面许可或法律规定,客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他提供给客户的商业秘密。 未经书面许可,客户不得转让其因本合同获得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为本合同之目的,“专有信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方是非常重要的;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四、违约 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合同的一方应有权通过本合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获得补偿。 乙方保证不通过托管或租用在数据中心中的设备向数据中心中的客户以及本身进行安全攻击。若违反此条款,有权立即取消其托管租用的资格,并且保留通过正当程序对其追索的权利。 十五、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用户各执一份,本合同的相关文件双方须以书面形式传递。如邮寄应采用挂号方式,如以传真形式发送给对方,须获得对方的接收确认。 本合同及服务订单构成客户与之间关于本合同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合同,其将代替之前签订的有关同类内容的合同和协议。 在本合同下,不行使或延迟行使任何权利或求偿权,不等于放弃行使这些权利。并且如果部分地放弃任何权利,不排除行使其他的或进一步的权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客户同意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邀请或尝试邀请的雇员或合同工与客户或其相关联公司签订有关的雇佣协议。 本合同某些条款如果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与客户因本合同产生任何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可提供一种或更多种语言译本,但应以中文本为准。 十六、其他补充规定 十七、附件 附件一《数据中心技术服务订单》 附件二《主机托管、整机租用用户入网责任书》 甲方: 授权人签字: 职务: 盖章: 日期: 乙方: 授权人签字: 职务: 盖章: 日期: 技术服务合同2 在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于年月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年月日赴(甲方国名)的(市)(或某工地); 2、在(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甲方的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个每月(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本条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甲方服务期间,乙主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第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第三条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应以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的中国技术服务组,其余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况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城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公司(即乙方公司)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款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忆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交通工具; 3、提供乙方必要的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技术服务人员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乙方人员第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起算起工作十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应全部以美无(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本合同第三条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3、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款); 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款):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俞时,乙方同意: 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甲方国名)的旅费。 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按(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尺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后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年月日开始,有效期限共年,此为经一阶段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 甲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乙方签字人: 乙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技术服务合同3 甲方: 乙方: 1乙方服务: (1)乙方提供优质的硬件,提供装机前的一次性的软件安装及调试。 (2)对安装的系统因人为误操作出现故障,乙方不予调试重装,如需安装,需要另外收取服务安装服务费。 二、购买硬件产品名称和数量、价格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三、合同总金额:(大写),(小写)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和费用负担e邮寄或者本地送货,乙方负担运输费用、上门安装。 五、付款方式和发货期限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帐号,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全称:开户行:帐号: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乙方软件是XXX,如甲方需要改动,乙方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需另签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发费用。 3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按合同法处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4 委托方: 服务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2。2技术服务期限:。 2。3技术服务方式:。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3。2提供工作条件:。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该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支付技术服务费,并按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 100款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通过银行汇款或支票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XX、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侵权处理 8。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8。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2)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法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9。2甲乙双方依照协议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力确属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 9。3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 a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而导致的与本协议发生的抵触;b因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疫情或其它不可预估的意外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不可执行)确实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4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9。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均视为违约。除继续履行协议外,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下限为合同总额的30,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额;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议。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达成解决协议,双方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2。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 12。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2。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2。4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2。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5 甲方: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1、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技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要求来实施,在小试生产的技术成果。 2、技术指导的内容:基本标准上的技术协调及产品技术服务。 3、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4、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1)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甲方可以随时履行,乙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可以在乙方所在地履行。 (3)以的结构设计、新品开发测试分析,利用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验等方式来完成。 5、验收的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质量及服务 6、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7、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8、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9、违约责任:乙方如果未经过甲方同意泄露甲方产品技术等信息,要支付违约金。 10、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5 甲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铅业分公司 乙方:阿法拉伐(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当前阿法拉伐换热器泄漏进行维修焊补,使阿法拉伐换热器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换热器维修费用)总计为26317。76元(含17增值税)。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两周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信箱: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 技术支持电话为:传真:信箱: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10年。 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三、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指技术服务期限为年 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乙方的服务,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如甲方不再需要乙方的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为及其他。 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 甲方: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代表处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签字: 日期: 签字:日期: 技术服务合同7 甲方: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技术服务合同8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电子政务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数据保存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基本情况 1、服务内容:; 2、服务项目:; 3、服务方式:; 4、服务要求:。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元年的技术服务费,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加工贸易申报系统,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申报加工贸易合同。 3、甲方应确保计算机系统和ie浏览器能正常工作,自行解决网络接入问题。 4、甲方应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加工贸易业务知识)负责系统的操作,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信箱: 5、甲方在遇到技术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系,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应及时跟乙方联系,乙方会按照标准的上门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ca证书的使用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贸易系统的技术支持,但不包括对甲方计算机的维护和提供加工贸易业务咨询,不对甲方合同数据的正确性以及能否通过审批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为:传真:信箱: 3、乙方的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8:3017:30,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4、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形式是用户的电话咨询或来访培训,不包括上门服务(vip会员除外)。 5、在发生网络故障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系统无法使用时(如internet接入问题等),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应当准确记录甲方传输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灭失。电子数据的保存期限为年。 7、乙方应采取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8、因加工贸易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9、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未经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提供其存储的电子数据。 四、服务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技术服务期限为年,从双方签定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时间为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如要续约,应重新签订协议。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费用甲方每月日按月支付给乙方,12个月后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人民币现金结款支付宝转账微信支付银行转账。 六、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名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交接工作。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由于甲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 2、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所需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因甲方不按时支付所需费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适当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款项总额的20。 4、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为及其他乙方不能控制或避免的原因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方透露或泄露。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面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争议纠纷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纠纷或争议,双方当事人应以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成,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乙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在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精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信息咨询,企业注册认证,项目申报认证服务,包括: 1根据乙方的要求,详细向乙方介绍创新基金的有关情况,协助乙方选择申报项目,提示申报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2对乙方提交的企业注册信息进行认证,协助企业完成注册工作。 3对乙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相关附件的扫描,录入,打印,复印等工作;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推荐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后寄送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4辅导,帮助乙方学习和使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 5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及推荐单位规定至项目申报受理前必须为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工作。 6乙方自愿选择甲方作为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服务机构,按照申报要求及甲方的意见及时报送企业注册资料,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资料,并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合同技术服务费金额为元整(元),在乙方向甲方报送企业注册资料时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的项目申报资料承担保密责任,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与项目申报,推荐,评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乙方的项目申报资料。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项目由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终止。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名) (签名)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10 甲方:乙方:签署地点:签署时间: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咨询费用金额、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1咨询费用总金额: 2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3支付时间: 四、甲方义务与权利 1义务: 2权利: 五、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及时为甲方提供咨询产品。 2权利: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在提供《项目咨询报告》后,为甲方提供日次项目相关咨询服务,超过提供的咨询时限,另行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折以上标准计算咨询费。 六、其它条款 1 2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甲方单位地址甲方电话 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乙方单位地址乙方电话 技术服务合同11 搬迁方(甲方):搬迁公司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1)家私 (2)电器 (3)日用品 (4)书籍 (5)杂物 (6)贵重物品:电脑、服务器 二、搬迁搬出地点: 搬迁搬到地点: 四、签订搬迁合同日期:年月日 五、包装要求: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标准包装。也可由乙方进行包装,但包装前应检查物品,保证安全运输。 六、乙方责任: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一般货物保险由乙方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验,逾期未收货,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用。 八、包装运输总费用:。货物到达并验收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九、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内蒙古呼和浩特辛辛板污水处理厂泥区消化系统顺利运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系统的调试指导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履约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辛辛板污水处理厂 二、双方职责范围及工作内容: 甲方职责范围: 1。根据设计要求及行业标准要求,甲方应完成如下工作,保证后期的顺利进行。 仪表(流量计、液位计等)应安装到位,各项参数准确可靠。完成设备联动试验、管道打压试验、构筑物闭水试验等,并有相应的试验报告提供给乙方。 检查污泥循环系统、热水循环系统、沼气管路连接处应严密,阀门启闭应顺畅、方向应正确,止回阀能够有效工作。 电气设备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避雷系统应可靠接地。 准备必须的安全措施及设备,如配备门卫、沼气泄露探测仪、管道泄漏点检测药剂(洁洁灵、洗衣粉等)、大型灭火器、防毒面罩、安全警示牌(禁止合闸、无令勿动等)强制排风设备、专用防爆工具。 确定适合运输车辆的种泥投加点。 应具备双电源供电能力。 应具备给污泥加热的热源,其温度应能满足设计要求。 2。甲方负责调试期间的运行值班、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3。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提供污水处理厂内的办公场所,乙方应合理使用。 4。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提供完整的设备、设施的各种技术参数、资料。 5。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出的方案措施及时安排、调整生产运行,保证工作按时落实到位。 6。正式调试时根据乙方计划进度甲方需安排相应设备厂家到厂配合。 7。甲方的指派人员应严格按照乙方的指导进行污水厂内的各类设备操作工作,保证调试工作的安全进行。 乙方职责范围: 1。乙方应遵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污水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工作。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制度科学合理的调试计划及方案,报监理、业主批复后并监督计划落实情况。 3。乙方应定期进行巡视监测污泥消化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甲方,并提出解决方案供甲方参考。 4。乙方根据运行需要,自备相应的运行监测设备。 5。根据污水厂的运行情况和污泥消化系统调试计划,指导甲方运行人员实施。 6。调试过程中收集、整理调试资料。 三、人员安排: 乙方委派两名技术人员每天到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上述员工具备所需的充分的工作经历和经验。 甲方负责提供污水厂的生产运行岗位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方面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安全和防护制度 1。乙方进入污水处理厂后,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制 度并接受甲方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对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配备运行及日常工作所必须的安全防护 用品和设备。 五、验收及移交: 本次污泥消化系统的调试以产生沼气并顺利点燃火炬并通过监理、业主验收为合格标准。调试完成后乙方移交给甲方相关调试资料。 六、违约规定: 1。在消化系统调试期间,如果甲方人员未按乙方要求工作,造成消化系统调试延期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2。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调试方案有问题或乙方现场人员能力有限,导致污泥消化系统调试延期,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遇到以下情况时,乙方无需承担调试逾期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2)由于消化系统进泥量不足,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3)由于外供电线路停电,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4)因设备故障或构筑物无法使用,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5)因供热系统无法满足要求,导致调试工作暂停。 七、合同期限: 本次调试时间为2个月,暂定年8月20日到年10月20日止,从现场具备进泥条件正式开始。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即年8月20日至年8月19日 八、协议金额: 本协议总金额为贰拾壹万贰仟元整(含税价)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五日内,乙方开具合同额50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合同额的50给乙方。 (2)调试工作结束后,经过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额50的发票给甲方,甲方支付合同额的50给乙方。 十、其他约定: (一)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如出现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三)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08月17日 技术服务合同13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鉴于: 乙方是一家拥有尖端品牌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满足甲方的个性化营销需求,甲方委托乙方利用系统软件平台及强大的技术团队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 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推广项目技术服务。 二、服务期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月的服务,自20xx年7月18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内容 1、网络营销策划服务的技术支持 乙方利用包括网友数据库、会员数据库、购房者投资消费决策信息数据库等多个数据库组成的强大的数据中心作为数据基础,根据网络关键词管理系统、浏览量统计系统等分析系统,通过对网友的网络访问习惯和个人行为进行分析和统计,为甲方提供包括网站平台、会员平台、移动平台、媒体平台等全方位精准定向及营销策划服务的技术支持,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便于进行项目的分析、营销策划,以便掌握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依据,为网络营销策划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2、推广形象设计制作服务的技术支持 乙方根据甲方前期的项目需求,结合推广方案,了解市场及用户的需求,将界面设计及产品可用性、整体的创意和视觉设计整合,并融合跨文化设计的经验;度身打造属于甲方的独特产品;依托甲方项目特点运用设计心理学与产品定位相结合同时整合品牌元素,在新技术的采用上针对用户的使用习惯、目标访问群体的分布地域、年龄阶层、网络速度、阅读习惯等特点设计不同的阅读模式,从用户心理学角度出发,进行深度的用户需求挖掘、调研、可用性评估,通过对项目的视觉优化、交互优化、产品优化、文字优化以及图像强化概念使用图片资料库准确抓住每页焦点,运用前端制作编译方式撰写代码,适配多种浏览器,保证流畅;并支持视频输出与输入FLASH高端效果实现炫丽等效果,以便为甲方的推广形象设计制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 3、网络推广服务的技术支持 (1)网络推广的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对甲方确认的营销项目进行技术预定、技术实现、实时监控效果,并提供提示及反馈服务、确保甲方营销项目准确及时。 (2)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服务: 乙方通过网络管理技术系统来支持甲方利用全国的站点资源,通过乙方技术确保甲方在上进行基于资讯、信息、软文、评论、口碑、排行等推广形式的实现,保证项 目在上正常、有序、可控的推广和全面实现。技术上采用LAMP架构进行负载均衡,并有针对性的设置南北机房,保障服务的持续性,避免单点故障。在调度上采用关系型数据库,为乙方设置定时的技术,以实现服务执行,同时以技术统计等支持手段,提高甲方项目在上推广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3)搜索引擎服务 乙方将利用强大的采用分布式、并行计算技术搜索引擎服务为甲方的目标受众提供实时的搜集、汇总互联网上房产、家居等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并按照搜房特有的计算方法进行索引、排序和搜索。确保用户在搜索甲方信息时可以进行精准匹配,并确保内容的有序、准确和及时。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款共计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2、甲方在年(40000元);20xx年10月1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全部合同款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3、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首次网络推广日前5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提交必需的法律文件或法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项目的主体资格、信息图文的权属合法性证明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2、甲方如对乙方技术服务情况存在异议(包括认为存在错发、漏发或任何其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每一阶段技术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认定为全部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完毕。 3、甲方承诺指派专人配合本合同的执行工作。 4、甲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各项应付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应保证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搜索引擎系统等多个集成系统的稳定性,保证在服务期内能够正常运转。 3、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对甲方营销项目进行维护、更新、防毒防黑; 4、乙方应在服务期内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七、保密责任 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 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八、特殊免责条款 1、甲方理解乙方为了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统软件进行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不能按计划执行,甲方不对此追究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该部分技术服务在本合同期限内顺延。 2、乙方可能不定期对其技术服务内容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执行,经甲方认可后,不对此追究法律责任,乙方则应该尽可能将上述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三十(3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补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期间,如甲方逾期七(7)日未向乙方支付到期款项,经乙方合理催告后,甲方仍拒绝支付的,乙方可经书面通知甲方而终止本合同。 如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支付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逾期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具有与合同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协作,互相促进,优质、高效,按期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三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和调整。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或场地不具备施工。 (2)未能提供相关的资料、隐蔽物的走向、产权的纠纷等相邻的产权单位。 (3)未按本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设备购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 第五条甲乙双方负责事项及分工 1。甲方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相关的地质资料及周边的隐蔽物资料及产权相邻的单位划分的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办理用电的有关合法手续 (3)委派工地代表对本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并对施工中的问题进行协调。 (4)按工程施工的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和竣工后的结算。 (5)负责办理供电部门所收取的相关费用。 (6)负责提供供电部门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且合法有效。 (7)未竣工前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的操作使用。 (8)负责提供设备维护人的资质证明报供电部门。 2。乙方 (1)按照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预算,组织人员根据方案图纸进行实地勘察,制定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措施。 (2)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合法有效。 (3)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配合向供电部门报送且办理。 (4)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的供电局用电手续费用,此费用在总费用中包含。 (5)乙方全方位的进行施工跟踪,施工中严格按照供电验收标准加强自检安全责任到位,做到文明施工,加强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 第六条设备材料购置 1。工程所需的电器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及规格符合甲方要求,电缆为并且必须具备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资质生产厂家,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且信誉度高的供货商。 2。乙方负责进行运输到施工现场。 3。所有设备都具有相应的出厂报告等技术参数。 4。开工前检查材料、设备是否齐全、完整。 第七条付款方式 工程签订本合同后开工前预付合同总价的6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送电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5工程款,预留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到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其它 1。本工程中有争议的,应双方协商解决,涉及到供电相关部门的安排,请供电部门进行协调 2。送电后的资料由甲方人员进行管理,并由甲方专职人员负责电器等设备的操作。 3。我公司故障抢修电话并二十四小时值班留守 第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15 建设单位: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以下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本工程如期完成,特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至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元器件。 第四条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额为人民币(大写):850000元捌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法: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金额的xx,计xx元。设备进场完毕,付总金额的xx,计xx元。竣工后再付总金额的xx,计xx元。调试验收后付xx,计xx元。一周内付清,延迟付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留维修保证金保留一年xx,计xx元,到期后一周内付清。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须用货记凭证或开具乙方全称支票转帐,否则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量等变更: 1、甲方修改设计的,需与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修改通知单,并征得乙方同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量变更,应经双方同意,竣工时按实结算,如遇材料调价,费率调整,工程总金额也相应调整。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保修: 1、乙方必须按国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标准,双方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及试压的验收,签证工作。 2、乙方提供的设备,对其质量负责,应经上海市消防局认可。 3、凡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返工,以及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修复,并承担其费用。如属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施工中因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延期,工期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填报验收通知单及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甲方接收期间,甲方有责任保护设备的完好。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执行安全施工规则,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事故,由责任方负责,乙方人员发生的工伤或急病,甲方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之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均需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由此而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本合同所订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新规定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填写,如15日内未签约时,应另行核算,填写。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xx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xx份,甲方执xx份,乙方执xx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竣工验收,经费结清后(除保修条款外)失效。 第十四条附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