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协议书 推荐度: 入股协议书 推荐度: 投资入股协议书 推荐度: 公司入股协议书 推荐度: 最新入股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入股协议书集合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入股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入股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网络平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网络平台。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 (二)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四、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二)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五、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一)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二)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六、违约责任 (一)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二)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九、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入股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乙公司。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价值入股后拥有乙公司百分之的股份。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投入乙公司工作,将自身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投入公司项目。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 2、甲方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4、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5、无论何种情况,如乙公司出现亏损,甲方不承担亏损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月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每年支付甲方以净利润的做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春节前以现金形式支付。 3、乙方保证财务账目准确无误。 4、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协商约定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公司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九条: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 (公章) 日期: 入股协议书3 甲方(公司): 乙方(入股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 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4 一、股东名单: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合股的单位名称为: 二、总则: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相互扶持、共同创业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书: 三、出资比列、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主要职责: 四、追加投资: 若因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增加投资、发展战略需要等)需要追加投资的,经股东商议具体金额后,有股东乙方全额出资,公司其他三方以借款形式向乙方借出,不计利息。 五、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 1、各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按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东无能为力阻挡的风险(如天灾人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单一一个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3、如果是正常的经营风险,有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如因违反投资协议,或者按照规定应由股东会会议决定的事而未经股东会,而产生的风险,则有当事人承担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股东大会: 1、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担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统筹运营管理。 2、公司发展及解决问题,需要召开股东会议的,必须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每次的股东会议必须有详细记录,并形成统一意见后贯彻落实。 3、股东会议少数服从多数,当任何一方利益与公司产生冲突时,个人服从集体。 七、禁止行为: 1、所有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资金、项目情况及其他保密事项。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伙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的则按实际赔偿。 3、禁止私自转让和退出股权。经股东会商议后,自动退出的在盈利情况下只退本金,不参与分红,则在亏损情况下,按实际亏损的比列进行赔偿,一月内退本金剩余部分资金。 八、其他 1、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个股东各执一份。 3、本协议书自各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入股协议书5 甲方:专利权人: 乙方:区域合作人: 为使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技术名称为: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生产。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入伙保证金10万元。 4、甲方具体负责产品的开发、员工的招聘、指导生产、协助销售,并按销售收入的x提成,结算方式:一月一结。 5、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厂,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40。 6、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7、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查看工厂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不低于万元。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并独力承担。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厂房、设备、资金到位。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并有权分得销售收入的60。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工厂生产,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定金后若不能按时生产或放弃生产,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10万元。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四、其它条约 1、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10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同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6 甲方(公司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入股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要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计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万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乙方占股。 四、分红 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退还,已分红利亦按计算。 B、合同到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退还,已分红利亦按计算。 C、合同到期时;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同类产品营利性投资。 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同类产品经营公司。 3、合同到期日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4、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份。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7 甲方:地址:电话:联系人: 乙方:地址:电话:联系人: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2、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3、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整,占出资总额的,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 4、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乙方。 5、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打入指定的银行:,公司账号:,开户行:。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XX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XX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XX公司成立后,任X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份。 甲方(签字):签订地点: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订地点:签署时间: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8 受资人(甲方): 出资人(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投资事务,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入股分红协议: 第一条项目 入股资金用于甲方(以下简称投资项目)。 第二条期限:自出资日至离职或经营合同到期。 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乙方出资额:;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缴付期限:年月日以前。 第四条收益分配: 分配方式:自出资之日起按自然月分配收益。 分配比例:乙方按出资额的实际占股比例分红。 分配期限: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不再享有收益分配权,甲方退还乙方出资本金。 1、乙方离开公司时 2、该项目合同到期 3、该项目停止经营 第五条乙方收益账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该项目获得的分红,由甲方将财务报表报给乙方并将全部账款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收款账号: 收款人: 开户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乙方按其收益分配方式享有对该项目的。收益分配权; 乙方享有该项目财务知情权。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无该项目经营和管理的决策权。 (二)乙方须对该项目涉及的商业信息保密。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协议自动终止 (一)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时造成经营终止时,该协议自动解除。 (二)双方协商解除。 第九条合同保密: 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透漏本合同内容,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9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3 为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决定,公司将让出公司的经营权,由以公司销售总监为头的公司管理层投资参股经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订立以下参股协议条款: 1、公司将截止年月日经营投入的流动资金元,作为参股投资总额。 2、公司暂时不将前期投入的市场开发费用及固定资产等作为投资额计入参股投资总额中,由公司职工参股经营后在盈利的前提下,按年盈利额比例收取使用费。 3、参股经营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期满后原股东可优先续签。(具体条款界时另行约定) 4、参股经营期间,职工按参股比例享有公司经营期的盈利分红或者承担经营亏损。 5、参股经营期间原则上不退股,特殊原因另行商议。 6、在经营期间,如有对经营产生意见分岐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全体参股人员按参股人数投票机制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7、在参股后,对于参股前经营发生的未报销费用,在参股经营期间发生,另行记帐,不列入参股经营期间费用,公司财务每季度提供经营状况报表,由全体参股人员确认盈亏。 8、对于现有仓库里库存的及下游经销商库存的,按年月日会议精神处理,亏损由参股前股东承担。 9、参股人员股权比例及应缴纳的股款。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参股人员: 年月日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4 现有共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国内市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身份证号码电话 2、身份证号码电话 3、身份证号码电话 4、身份证号码电话 6、身份证号码电话 7、身份证号码电话 8、身份证号码电话 9、身份证号码电话 10、身份证号码电话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江苏省宜兴市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3、法定地址: 4、通信地址: 5、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100万元人民币。投资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资金额。其中: 1、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2、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3、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4、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5、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6、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7、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8、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9、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10、 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 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 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 时间: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投资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乙双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及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及承诺郑重签署本协议。 1、甲方承诺在乙方资金到位后按本协议约定回购转让给乙方的股权。 2、乙方承诺出资人民币万元持有甲方转让的股权,并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付清受让款。 3、甲乙双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之规定。 第二条甲方持股公司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协议签订日,甲方持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其他股东及持股比例为: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三方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转让股权(受让股权)是指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转让股权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购买该股权。 3、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转让款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公司不存在甲方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第五条乙方保证 1、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股权后至本协议期限届满日,乙方将受让甲方的股权委托甲方代持,乙方不实际持有股份,不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干预甲方正常开展公司的各项工作,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获得甲方转让股权后,除本协议约定外,不得将受让股权的任何权益部分或者全部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进行处置,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股权转让款使用 甲方承诺将本次股权转让款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 第七条股权回购标的 股权回购标的系指本协议中乙方受让的甲方的股权,不包括乙方以增资扩股、转让、期权、衍生、质押或其它安排等其它方式获得的股权。 第八条股权回购条件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1)甲方公司整体收益连续二年亏损; 2)甲方公司整体收益累计亏损以上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乙方有权选择持有转让股权或要求甲方回购本次协议所转让的股权,乙方应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出书面股权回购通知或持有股权通知,通知自送达甲方之日生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3、乙方要求甲方回购股权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股权回购通知后三个月内以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进行股权回购。 4、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则甲方将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甲方实际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持有股权通知后三个月内共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变更所要求的各种法律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取得转让股权的所有权。 5、如乙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时选择持有股权,则自持有股权通知送达甲方后,乙方无权再要求甲方承担股权回购义务,乙方持有的股权的转让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回购价格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以支付转让款加转让款溢价的方式回购本协议中所转让的股权,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转让款转让款溢价。 2、转让款即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转让款溢价转让款溢价率期间,溢价率为每年,期间为乙方转让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至乙方要求甲方履行回购义务之日止。 第十条优先权和共售权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转让股权给第三方时,乙方有权选择受让甲方股权或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 2、乙方选择受让甲方股权的,受让条件不得低于甲方转让股权给第三方的条件,即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选择与甲方一起转让股权的,乙方可以同等条件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拒绝受让乙方持有的股权的,甲方亦不得转让甲方持有的股权。 第十一条反稀释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内,若公司进行融资、增资扩股或新股发行,则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确定的转让股权的比例参与公司未来所有融资、增资扩股或新股的发行。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未来甲方股权融资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即公司估值不得低于万元。 第十二条股权转让费用的负担 1、甲方将股权转让给乙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回购乙方股权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以乙方持有股权或甲方完成股权回购后自动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甲方新的投资项目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再对甲方的投资项目享有任何权益。 第十四条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若因任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将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都应对本协议中各条款予以保密。一方如果需要向包括任何第三方披露与本协议所述交易有关的任何信息,均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2、乙方对于获悉的甲方公司的客户信息、财务报表、甲方未公开的投资项目等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意第三方披露。 3、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五年内均应遵守保密条款,如有违反将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第十七条责任免除 如因不可抗力或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冲突,致使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法得到履行,则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回报员工,鼓励员工持股,甲方计划增资元,乙方认购股份进行融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助,互惠,自愿出资投资的原则,签定本投资入股合同。 一、投资员工范围 为长期参与投资,可以投资入股的员工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至年月日止工龄满年以上(含年)的正式在岗员工。 (二)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投资金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出资共计人民币元,计股。投资方式为现金投资,认购时间截止到年月日。 三、投资限额 (一)高层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每人最高出资元,最低出资元; (二)中层领导(部门经理)每人最高出资元,最低出资元; (三)其他员工龄在5年以上的每人最高出资元,最低出资元;工龄在年(含)以下的每人最高出资元,最低出资元。 四、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员工投资入股的回报率做出如下承诺: 五、以上条款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正。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入股协议书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份,每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入股协议书12 甲方(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占总股份的;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大写:),占总股份的。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双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合伙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四条财务管理 1、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以备股东随时查阅。 2、有关本餐厅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双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 3、如本餐厅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 4、如本餐厅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本餐厅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5、股东管理者代表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股东管理者代表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7、在管理现金及备用金时,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X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 入股协议书13 甲方:(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成立有限公司名称及住所 1。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1。2有限公司住所地: 1。3有限公司营业期限:(暂定,以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经营范围 2。1(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3。1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4。1甲乙丙三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4。2甲乙丙三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3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 5。1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1)甲乙丙三方于年月日前实缴资本万元,由甲乙丙三方以现金和技术入股形式出资构成。具体比例如下: 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占实缴注册资本的35。 乙方以现金出资万元,占实缴注册资本的35。 丙方以技术出资万元,占实缴注册资本的20;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认缴注册资本万元,由甲方负责于年月日前实缴万元到位,由乙方负责于年月日前实缴万元到位(如果存在认缴的填写此条)。 5。2甲乙丙三方占公司股权份额如下: 1)甲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为35; 乙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为35; 丙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为20。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保留公司10的股份作为员工激励股份。 5。3公司各股东利润分配比例如下: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年度核算该年度净利润,在次年2月1日前分配利润,甲方按净利润总额的35分配利润,乙方按净利润的35分配利润,丙方按净利润的20分配利润。 2)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丙方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 第六条缴付出资 6。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甲乙双方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工作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公司临时账户。 6。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全部出资在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用或抽回;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上述出资之使用需经过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用于与公司有关的用途。 第七条公司的运营 7。1在公司成立后,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法人,委托作为公司执行运作的经理人(简称公司执行人)。执行人全权处理公司事务,委托作为公司运营财务负责人。 7。2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出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入股、退股及股份转让 8。1入股条件: 1)投资人需承认本合同, 2)需三方共同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8。2退股条件: 1)公司正常运营不允许退股; 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入股时的财务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已现金方式结算。 8。3股份转让:经另外两方同意后,股权人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按8。1入股对待。 第九条解散及清算 9。1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9。2公司因9。1第项、第项、第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证员参与清算。 9。3清算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其他人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2如果甲乙双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缴资本给公司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责任。如果丙方因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向债权人承担责任,有权依据本协议向甲乙双方追偿,并有权按照丙方承担责任之日以丙方承担的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的24要求甲乙双方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存在认缴资本的情况下)。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甲乙丙三方原本意愿时,经甲乙丙双方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方承担。 11。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在协商开始后30天内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11。3公司今后如需增资,根据实际情况贷款或融资等方法解决。 11。4股份公司成立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每季度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情况。 11。5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2。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日期: 乙方(签字捺印): 日期: 丙方(签字捺印): 日期: 入股协议书14 甲方:深圳市天祥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柳磊 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就入股深圳市天祥顺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以下协议: 1承认深圳市天祥顺科技有限公司三方股东(甲方:麻友良、乙方:张若军、丙方:麻国峰)签订的协议书条款。(附协议书:协议编号:TXS20120405A) 2乙方同意出资人民币5万元和自身技术入股公司,占公司总投资额的7,按占公司的份额进行利润分配,与甲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利润分红。 3乙方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运作。本着为公司利益考虑,可以甲方共同商议公司经营事宜。 4每月应参加公司的月底公开会议、公开财务帐目、以及公司重大议事,享有表决权。 5因乙方入股公司自身带技术,为公司利益考虑,乙方在十年之内不得退股,如有特殊情况,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后,乙方在中途退股,只能拿回投资本金,本金必需在公司成立十年后无息取回,非货币出资的股权不能作为本金取回,乙方退股后,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与公司竞争或与他人合伙做类似公司行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不退回本金,且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商业损失。 6本协议未写出的。具体条款,则按上述三方股东签订的协议书(协议编号:TXS20120405A)为准。 7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补充,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共它违约责任。 8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签章): 乙方签名(手印):身份证号码(复印件): 公司法人和见证人签名(手印): 深圳市天祥顺科技有限公司 入股协议书15 甲方:地址:身份证号码:乙方:法人代表: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公司研发中心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年月成立,注册资金万元,现有经营场地平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的股份,余XX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年,年后甲方享有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标准按照市场标准发放,应发款元月,待发款元月,待发款进入公司员工基金。)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5、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6、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7、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期限为年,年后退股退还折算本金,年后退股公司倍赎回。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 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8、甲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中心利润的作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月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出资。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追加投资和引进外界资金后,按照公司法,股份相应调整。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2)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