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合同 推荐度: 家庭装饰装修的简单版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市区路栋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一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一条该房屋属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房厅厨卫,施工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二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二)房: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三)厨: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四)卫: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五)其他: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一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二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管理费元、设计费元、垃圾清运费元、税金元、其他费用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三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四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五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七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人工费元、税金、其他费用元。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一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二)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二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三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三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日按延误工期日处理。不满日的按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一条乙方指派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四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五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六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八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九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元日,电费元日,煤气费元日,电话费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二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工程保修期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每逾期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每逾期日,应当支付对方(元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途径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 住所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企业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所在地址:xxx 证书编号: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工程地址xxx。 2居室规格xxx室xxx厅。 3施工面积xxx室xxx平方米,xxx厅xxx平方米,厨房xxx平方米,卫生间xxx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xxx。 6开工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7竣工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8施工总价xxx元(附工程预算书)。其中:材料款xxx元;人工费xxx元;其他费用xxx元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xx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xxx。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xxx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xxx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xxx。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xxx。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xxx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xxx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xxx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本合同正本x份,甲乙方各执x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月x日xx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xxx签订地点:xxx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3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条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条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承包方式: 合同总工期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 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见附表一) 第二条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条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条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条电条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条安全操作规程条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条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元。 第五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运抵现场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三)注明品牌条规格条等级条数量条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条做法说明条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条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条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本条2、2和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第八条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条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条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条鉴证条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盖章):承包方(盖章):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住地:住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4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电话: 住址: 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2。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5 甲方: 乙方: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改为(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补交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施工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年月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家庭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工程装饰装修的面积: 工程户型: 二、工程内容:详见甲方认定装饰设计施工图纸 三、委托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委托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包辅助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主材);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四、工程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验收标准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二条: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一、合同价款(人民币):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种付款方式 (一)基本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总额30金额为元; 2、工程施工过程中,水电工程施工验收结束后土工进场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第二期工程款〈即付清工程总额(含增加项目金额)的20,金额为元〉; 3、木工工程施工验收结束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第三期工程款〈即付清工程总额(含增加项目金额)的35,金额为元〉; 4、油漆工序完工且验收合格,甲方应付给乙方第四期工程款〈即付清工程总额(含增加项目金额)的12,金额为:。 5、灯具与洁具安装完工且验收合格,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余款,〈即付清工程总额(含增加项目金额)的3,金额为:。 工程进度与付款进度发生不同矛盾时,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注: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必须签订项目变更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二)其他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方式付款。 6、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并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及装璜工程保修卡。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必须办理书面手续或当场结清。 8、甲方在安排家庭装饰装修时,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如甲方按揭与乙方有关工程价款支付有关系的,双方须及时按银行信贷规定,准确无误地办理手续。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验收标准: (1)福建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二、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由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工程质量检测监督部门: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电话:059187534927)因质量问题的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四、委托工程监理: (1)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应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明确监理单位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2)甲方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与乙方衔接。 五、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产品、设备,须在本合同中明确注明,并应符合质量标准。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法》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应与预算书中所用材料、产品、设备一致。 二、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工地,并且封存样品或样本,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和样本。 三、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工期顺延,并按误工工期处罚。材料经乙方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要及时与甲方联系,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产品、设备应按约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甲方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五条:工程工期 一、乙方应在协议约定的日期,将工程进度计划提供给甲方。乙方必须按甲方签字同意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二、以下原因不能作为乙方延误工期: 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2、工程款未按时交付; 3、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三、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产品、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四、暂停施工: 1、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矛盾而停工,双方必须在一周内制定解决方案,确定复工时间,如最终责任不属乙方,均不按违约或延迟工期论处。 2、甲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48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和进场材料。乙方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在24小时及时给予答复,由甲方承担损失和费用,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造成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不变。 六、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一、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的验收范围指: (1)线路分(照明线路、插座线路、弱电线路)等保护布置;水管(分冷水管、热水管)。在封线封管之前按规范经过电器表测试和管道试压后,填写附件内质量验收表,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可继续施工。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对隐蔽工程先自检再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在开始验收48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如甲方既未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验收,乙方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同意,乙方可继续施工。 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三、乙方应在竣工验收的三天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如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四、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工期,并承担乙方的保管费和相关费用(每日50元)。 五、工程结算 1、甲方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乙方按合同条款向甲方提出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指定收款户名: 收款账号: 第七条:安全施工和注意防患 一、安全施工。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灾害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的本身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三、甲方如是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与乙方办理确认手续并承担费用。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事故一旦发生,乙方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 1、具备房产权证资格(或使用权)并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交底,双方作好交底验收记录,同时承担物业部门增收的相关管理费用。 2、施工中如需要临时使用公共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3、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装潢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二、乙方 1、参加甲方组织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延迟完工,如脱料、停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第九条: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为期两年,隐蔽工程为五年。 二、乙方按有关规定和所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范围等进行保修。 三、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必须派人修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承担。 四、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的部分材料),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包工不包料的,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五、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装潢质量负责,不承担其它连带责任。 六、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非装潢的外力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合同和变更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 二、无正当理由,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经乙方催讨仍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后果甲方承担,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价款或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在按本合同应付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没有及时给予确认签证,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相应顺延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付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房厅厨卫,施工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二)房: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三)厨: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四)卫: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五)其他: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管理费元、设计费元、垃圾清运费元、税金元、其他费用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人工费元、税金、其他费用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8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装饰工程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承包方式: 合同总工期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见附表一)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乙方指派(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计元;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三)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 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本条2。2和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鉴证、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盖章):承包方(盖章):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住地:住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9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承包方):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市区(县)路号楼室。 1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2)完成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4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15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凡在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0 甲方:房主姓名: 乙方:负责人: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装修时间: 从(阳历)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提出设计方案及方案变更。 2、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主要材料采购时,有权和乙方同时挑选。 3、及时购买自己承担的材料。 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方案严格施工,并按合同要求按时完工,不得无故推迟工期。如遇停水、停电和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甲方收取乙方1的违约金。 2、遵守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3、购买应承担的所有材料(除甲方自购买的所有材料) 4、在施工过程中,因停电、停水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负责任。 5、施工中如遇改水、改暖等,应提前向甲方声明,同时报物业审批。 6、物业发给甲方的《业主临时公约》中装修有关规定时乙方同样有效。 四、装修费用及支付 1、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整,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2、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施工后,先付30。用于购买装修材料施工,木工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30,施工结束后,如果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不满意,可扣保修金3。验收合格全部付清。 五、自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费用之日起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非乙方责任除外),如甲方无故扣除工程款,乙方可以有权拒绝保修。 六、工程内容以报价单为准(详见附件) 七、为了维护双方利益,请不要接受任何口头承诺。 八、施工期间水暖、电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负责与物业协商解决一切施工手续。 十、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十一、装修增减费用,在中期款时,计算并支付。 十二、免费保修一年。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商议决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1。2施工内容:详见《装修预算清单》 1。3委托方式: 1。4开工日期:年月日 1。5竣工日期:年月日 2。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3。质量要求 3。1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工艺经双方认可,记录在《装修预算清单》中。 3。2工程以国家室内装修标准验收。 3。3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填写确认单。 3。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4。材料供应 4。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双方在《装修预算清单》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乙方提供的主材进场前要得到甲方的认可,得不到甲方认可的材料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4。2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及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则工程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付款方式 5。1合同一经签订,一周内甲方应付合同款的40,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55,剩余尾款待竣工验收后,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若无工程缺陷由甲方支付。 5。2施工中如有项目删减或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 6。工期 6。1如因乙方原因而延期完工,乙方每日按合同额的0。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甲方按合同的0。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乙方。 6。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材料、工艺等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协商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7。工程验收 7。1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和验收为法,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8。其他事项 8。1甲方 8。1。1如确实需要拆迁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8。1。2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共部位,应向邻居打好招呼。 8。2乙方 8。2。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要尽快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8。2。3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为期两年。 9。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诉诸法律。 11。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出向另一方赔偿损失的办法,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如双方没有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12。合同生效 12。1合同附件、补充合同、来往信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2 编号: 发包方: 住所地址: 联系方式: 手机号: 承包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元,大写: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运输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其它验收标准: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日内 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员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元,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姓名):电话: 施工负责人(姓名):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报价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采取下列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及施工队各执一份(工程图纸)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容易搬动的家具归纳,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作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质量监督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项目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增项不享受打折优惠,并增项负款后再与施工。 第五条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太原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他规定: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执,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有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有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贰年,验收合格签字,填写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式: 3、工程进度过半指: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未有意义,既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均有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预延误。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发生争议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以实际发生金额而定)。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于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 下午:至点分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合同范本。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人工费: 管理费:,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税金(3。41): 其他费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合同范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合同范本》。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彰二到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15 提示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签订合同前承包人(乙方)须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供发包人(甲方)核验,同时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双方应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四、所有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不限于合同、变更协议、材料验收资料等,双方至少各持一份原件。 五、家庭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前都需经双方共同验收。工程竣工后,须双方共同验收签字认可,房子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整改。 六、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发票。 七、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变更、材料变更和工期变化,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为依据。 八、建议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且保留510的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户型结构: 套内面积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方负责提供,施工前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开工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二)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3)《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5)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 (2); (3)。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XX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1; 2; 3。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材料提供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备注:此表为样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二:隐蔽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年月日 工程名 称: 工程地点: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甲方签字: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签字盖章: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甲方签字: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