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推荐度: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推荐度: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推荐度: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括及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矿井井巷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3。承包内容:完成业主方月度作业计划安排工程的掘进、支护等工作(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各种管线以及掘进后配套辅助系统的安装、维护),以及完成业主方工程主管职能部门以业务联系书或任务单形式下达的零星(临时)签证工程。 4。工程质量标准:现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320xx规定的标准和现行《内蒙古自治区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 5。合同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6。进度要求:按业主方月度作业计划组织施工,连续三个月完不成进度计划要求的,业主方有权予以清退,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合同价款结算 1。合同价款:进度暂按经业主方审定的预算价执行,最终以业主方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2。乙方按进度上交甲方管理费,上缴率按工程总造价的1从结算中扣除。 3。税金由乙方按工程进度付款额同比例缴纳。 4。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给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5。甲方成立项目管理部,派出一名项目经理及一名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财务及生产经营全面管理。 6。因本工程产生的一切矿方代扣款由乙方承担。 7。甲方必须将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在五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在工程上使用,项目部印章、账户由甲方掌控。在业主方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三、本工程所有的垫资及矿方要求缴纳保证金均由乙方承担。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任何部分分包,更不能非法转包。 五、乙方必须确保对此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由于安全事故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事故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对乙方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必须按工期、合同或协议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按时全额发放工人工资,并留存工资标准表及工人身份证,发放时必须有工人本人签字并张帖上墙公布,由此所发生的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清退。 八、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地及时供应工程材料,并严格按所签合同拨付材料商的材料款,收款人必须是材料商本人,并将付款的附件通报与甲方。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款部分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债务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直至清退。 九、乙方必须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监督管理,甲方必须派甲方代表配合乙方对工程加强协调管理。 十、甲方代表为、乙方该工程负责人为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履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管理费用支付完毕,协议终止。 十三、本协议未提及的内容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陆份,正本二份,副本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现住所地址(有效通信地址):邮编:电话:手机:传真:注:以上带“”项目为必填项目。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全称) 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公地址:签约代理人:联系电话:施工代理人:联系电话: 客户服务中心投诉电话:计财部结算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1。2工程建筑面积:1。3户型: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单》及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 购主材清单为准”); (2)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 细表)。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为甲方首期款(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55第1。7款的)到乙方帐后第四日即200年月日(或另行约定为200年月日);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或其他原因延误开工,则以交底单时间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第工作日。 1。7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其中包括: 基本装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水电预收款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金额大写:。工程管理费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设计费为(人民币)元(每建筑平米元),金额大写:。远途施工费(人民币)元,金额大写:。主材代购款(含风险服务费)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注:以上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如有发生,应在首期款时全额支付。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乙方共同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提供,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4。3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及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燃气、暖气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5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任何名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物业部门的罚款则由乙方承担。 4。6由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在交叉施工过程中给乙方施工项目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2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违反安全施工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3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5。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 5。5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 5。6为保障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乙方应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5。10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11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 5。12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政府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罚款。 5。1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厨具设备、燃气设备及卫浴设备等设施。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使用上述设备、设施导致损坏,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14乙方应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对临时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5。15乙方设计师应负责协助甲方选购饰面材料、家居配套设备、家具用品及配饰品等,并提供合理资讯。 5。16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更换设计师。 5。1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合理使用,并控制损耗率。超过合理的损耗率,乙方应予赔偿。 5。18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施工质量控制由乙方负责。 5。19乙方在施工中应使用相应的电动工具,不得野蛮施工。 5。2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 5。21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甲方特殊许可的除外) 5。22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索要工程款项以外的任何费用。 5。23乙方应切实遵守乙方的长期承诺及合同签约时的当时承诺(为切实保护双方的利益,“承诺”仅指书面承诺)。 5。2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洽商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6。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工程 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任何书面补充(变更)协议均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方为有效,否则无效。 6。3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工长、班长、工人)违背6。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6。4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5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基本装修工程造价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因签定本合同发生的设计费(按元建筑平方米计算)。 6。6合同签定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 6。7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份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6。8中期款结算后增加施工项目,甲方在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由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须严格按照乙方当期《家居指定环保基础装修材料名录》执行。 7。2乙方提供的基础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材料配送库中缺货可采用同品质材料代替,但应及时知会甲方。 7。3如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条件予以更换并给予甲方正品材料价格两倍的赔偿。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4应由乙方购买的基础装修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7。5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7。6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3 甲方:签约时间:乙方: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装饰施工地点:县路幢号室。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和图纸。5、承包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乙方包清工。6、本工程由设计。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总价款: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甲方工作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乙方工作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十、纠纷处理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 3、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6、工程包修单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乙方: 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序号项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工艺做法、用料说明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乙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装饰内容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甲方验收意见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详细说明工程原定金额甲方已付金额元元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金额结算应付金额元元元元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整体工程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年月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保修电话用户姓名登记编号装修房屋地址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日期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 备注: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客户姓名施工地点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联系电话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安排要求说明: 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4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4。1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16。1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第19条其它约定。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5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县(市、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设计费元,管理费,计元,税金,计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项目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 名称品牌规格 型号质量 等级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装饰内容材料 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甲方已付金额 元元 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结算应付金额 元元元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年月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6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积: 5、工程期限: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项目价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图纸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元。 (3)工程结束付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本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在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本施工期约定为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范本约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2、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质量标准、设计变更和省地方标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 7、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材料进场的验收、各个节点完工的验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确认,且甲方认可该验收结果。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且未委托第三人进行验收,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 8、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第九条、维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房厅厨卫,施工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二)房: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三)厨: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四)卫: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五)其他: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 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九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管理费元、设计费元、垃圾清运费元、税金元、其他费用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 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五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人工费元、税金、其他费用元。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七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八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九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二十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 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甲方委托 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三条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日按延误工期日处理。不满日的按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四条乙方指派为工程驻工地代,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行为均予认可。乙方更换驻工地代,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 第三方。 第二十六条工程执行db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九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 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元日,电费元日,煤气费元日,电话费元日。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四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五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六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七条工程保修期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日,应当支付对方(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 第三十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途径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 返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附件六),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等滞留物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工程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乙方书面确认。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的标准执行。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例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行过半3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不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即元每个延误日)。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解决方式: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补充条款、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9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区路号房。 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外面积平方米。 1。2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2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及《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2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元 工程过半(已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时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元 (2)其他支付方式: 。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0 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方式: 手机号(bp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 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XX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XX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XX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 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员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1 甲方: 乙方: 兹因甲方愿将室内外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工程的施工,特订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见附表 四。承包方式: 包清工 五。工程量计算: 竣工现场实物测量 六。承包价款: 七。工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程期天。 八。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每一项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图纸要求的部位,必须返工重作,由此造成的人工、材料、工程延误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则按照国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进行工程验收及本行业施工验收标准惯例验收。 九。材料的领用: 乙方应指派专人持工地主管工程及甲方工程监理鉴发的领料单到库管处领取材料,并合理的裁切搭配使用,精确计算计划用料,将消耗量降至最低点,严格按材料限额领用办法执行。 十。工程阶款支付与结算 1。工程进度款按下表支付: 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由甲方工程监理签发工程进度款申请表,附工程量计算清单及质量评定意见,工程部经理钳子后财务付款。 2。变更工程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时,必须附带甲方签发的变更单,否则不予结算。 3。返工重作项目结算时,必须要有返工的原因负责及项目经理的处理意见,否则不予结算。 4。当工程全部完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现场工程临理、工程部、施工工长(乙方)三方进行现场测量工程量,严格按要求填报全部工程量结算表(按表格要求相关人员及内容签完后)报预算部审核,工程量结算单,主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支付清算工程款95,扣留5余款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十一、奖罚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质量达到要求不奖不罚,达不到或部分达不到要求罚结算总价的0。52,工期提前或逾期一天奖或罚结算的12。 十二、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如需明火操作的项目,必须经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在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负责。 十三、其他 1、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 2、乙方对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保护好现场成品,造成损失或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穿公司统一服装,挂牌施工。 4、见方按时(或按期)支付乙方的分项工程费用。 5、各个施工队施工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因结算问题有威胁打骂管理人员现象者,一律不予结算,甚至追究相关责任。 6、各施工队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若不清理,监理可安排他人代清,一切费用由相关施工对承担,决算是扣减。 7、乙方已施工,但甲方监理认为乙方无施工能力,达不到质量要求不能确保工期,与甲方配合不利,甲方负责人有权责令停工直至清理出施工现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2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编号: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乙方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4。竣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5。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乙方应当为甲方开具发票。 8。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粘贴印花税票处 发包方: 委托代理人: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师:职称:证书号: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职称:证书号:联系电话: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3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表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表三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金额单位: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表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表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表六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附件八 工程验收单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九 工程结算单 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附件十 工程保修单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备注: (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监督电话: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 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发包方的孵化大楼主楼门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装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个工作日,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小写: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用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方义务 3。1开工前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襄阳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50预付款,即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进度款,即元;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元、 2)其他支付方式: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0。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同。 11。5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昌市装饰协会或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 13。2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5。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4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同》即日终止。 二、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1000元,首付工程款18550,两项合计人民币19500元。 三、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水电安装工程:11182。77;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11182。77808946。00元 2。设计费:123平方米25元方3075。00元; 3。拆墙及清运费:527。15元; 4。材料搬运费:330。00元; 5。兔宝宝材料约6620元; 合计人民币共:19500元; 四、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