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书 推荐度: 借款合同书 推荐度: 借款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精】借款合同书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书1 甲方(借款人、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人、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因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00),用于。 二、借款期限为,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三、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借款利率执行利率; 四、合同终止 乙方接到甲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 (1)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2)甲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 2、可能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甲方没有履行其他到期债务,低价、无偿转让财产,减免第三方债务,怠于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3、甲方违约责任 一旦发生上述任何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和费用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4)查封、拍卖或变卖甲方名下房产、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5)其他催收措施。 六、相关费用 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3、其他因甲方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本人签字:本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2 贷款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借款方:地址:邮码:电话: 贷款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借款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其他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贷款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万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台(大)万元;土建平方米万元;其他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的利润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万元, 6。其他资金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贷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3 共同借款人(甲方):ab证号证号出借人(乙方):证号:电话担保人一(丙方):担保人二(丁X): 一、甲方因经营需要(为家庭),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所借款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借期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借款利率:利息按月息计算。 二、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归还,按月利率百分之四支付逾期利息,直至还清借款时止,并按甲方未还款部分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通过诉讼方式催讨借款的,甲方还应支付乙方为诉讼事项支付的39;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 三、上列担保人以全部财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协议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年。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乙方因追索借款本息所支付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保证人同意:即便本借款协议被确认为无效,上述保证条款仍有效。 四、特别协定: a、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金; b、本借款协议书中担保人的保证是不可撤消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后来对借款事宜是否再作出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保证人仍在本协议书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五、因本借款发生纠纷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书借款人、出借人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甲方):出借人(乙方):担保人一(丙方):担保人二(丁X):立约日:年月日 收据今收到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收款人: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4 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 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部门或单位)留存份。 出借方(签字): 电话号码: 年月日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5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投资经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期限 向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丙方作为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于年月日前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借款从事个体经营投资,保证无条件给予甲方固定回报,连同本金合计自借款日起,每日为壹周期,还款元给予甲方至借款期限日前全部还清,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五、提前还款 借款期限内乙方可提前还款,按第四条约定,按每周期为结算点(未满壹周期计壹周期),扣除已付款项双方另行结算之。 六、违约还款 1、乙方需按第四条约定还款,若当期未还款,按每周期付甲方违约金元,累计至借款到期日一并合算计入本金,一次性还清。 2、上述所约定的第1条,乙方需偿还金额未付款或部分金额未付款,乙方同意自动累计转为续借款本金,续借期为壹个月,还款约定按本合同约定还款时间周期,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 3、以上所约定乙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则甲方将合算累计欠款金额日后向法院起诉。 4、还款期限到期后日内,乙方须主动与甲方协商。 5、诉讼期间利息按月息 七、权利义务 借款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39;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八、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款。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九、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年月日,从年月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6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及保证人之间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用于经商。 (三)借款金额(大写):万元整(:万) (四)借款限期:12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利息:年利息共计人民币万元整(:) (六)还款方式:合同终到期时,借款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本息壹拾壹万元整(:元)。 第二条借款人及保证人承诺 (一)保证人同意用自有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公主岭市房权证怀房字第号)作为借款人抵押担保;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三)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不中途终止合同。 第四条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公主岭市房权证怀房字第号)由保管,合同履行结束交给房屋所有权人。 第五条违约责任: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全部本息,贷款人有权取得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抵押物。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7 贷款人: 法定地址: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的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币种)。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贷款人: 法定地址: 借款人: 法定地址: 借款合同书8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接收方):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本协议债权的顺利实现,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以房屋抵顶向乙方的借款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守。 一、借款金额: 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即元)。 二、抵顶财产情况: 因甲方无现金偿还,甲方自愿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7号街坊4号楼1单元501室房屋壹处(建筑面积130m2)抵顶甲方下欠乙方的借款。 房屋的具体位置及面积,以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登记的为准。 三、财产低顶价: 经双方商定,房屋抵顶价款按元平方米计算,折合人民币共计大写:元,(即元)。 四、资产交付及手续变更日期: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协议抵顶的房屋、钥匙、水、电及天然卡等相关财产及手续移交给乙方。否则,甲方必须一次性还清所欠乙方的所有本金及利息。或乙方有权住入甲方所抵房中直至房产证变更为止。 五、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资产再以转让、租赁、抵顶及承包等形式为其他第三方设定任何权利、义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借款总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保证对本协议资产的权属享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处分权利。否则,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七、税费的承担: 本协议房屋交付前,因房屋产生的一切水、电、暖及物业等全部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本协议房屋交付后,因上述房屋手续变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应按本协议房屋抵顶总款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2、如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甲方应按本协议房屋抵顶总价款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仍有权依据借条的约定,向甲方主张偿还借款本息的。偿还责任。 九、本协议涉及的房屋的相关手续及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东胜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见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9 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 一、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 (2)、订购原材料:() (3)、订购辅料:() (4)、其他如:()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行: 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支付。不足1月按1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10 申请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邮政编号:5电话号码:工商证号:家庭住址:申请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地址:用于经营卷烟资金:元元 申请事由:本人持有原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将于年月日到期,本人在原经营地址:金沙县沙土镇中心街上经营卷烟,为了继续服务好当地群众,方便购买卷烟,特向贵局申请延续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本人在经营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专销工作,服从稽查人员的管理。有与卷烟零售业务相匹配的自己万()元;有与住所相对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从没有违法、违规经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金沙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相关要求,望给予审核办理为谢! 此致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借款合同书11 《合同法》的下列规定,可以适用于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1、《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4、《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6、《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7、《合同法》第211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合同条款: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所有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质押登记等;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借款合同书12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年利率;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年月日至二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4、保证人担保有 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电话号码: 借款合同书13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按个月浮动。乙方每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年月日开始还款,共分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签字人:(签章)签字人:(签章) 年月日签订于: 借款合同书14 借款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抵押人:(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的委托借款担保合同,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借款人民币的担保业务,丙方自愿以有权处分的财产(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合同《民间借款抵押保证合同书范本》。上述抵押物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连带责任,为此,三方特签订本保证合同。 一、甲、丙方严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如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代偿能力时,保证及时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物作价人民币,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本项反担保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币及借款利息和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允许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对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偿,丙方必须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主动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对甲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乙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六、本保证合同是持续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均不能解除或减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证金额,本保证合同不会因为甲方与乙方同意对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或因甲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现时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担保,包括存单、汇票、留置权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响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借款合同书15 甲方(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乙方(贷款行)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码: 电话: 丙方担保方: 甲方为承包国(地区)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年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单位)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行(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公章) 代表人 日期 开户银行及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