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简单版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汽车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汽车租赁合同1 甲方:有效证件: 乙方:有效证件: 甲方拥有车壹辆,使用性质,需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车辆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车号:,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发动机号:,车架号:。 1、此车手续有(若有若无)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养路费保险单营运证 2、车辆产权总转让款(人民币)大写员小写元。 3、此车预交定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剩余款待办理齐车辆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4、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5、甲方必须保证此车辆不是盗抢、拼装、套牌车辆,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种权利纠纷等,甲方如有隐瞒造成无法过户时,甲方除退还乙方预付定金外,并做违约处理。 6、车辆过户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7、此车辆机械性能、外观、内饰、随车工具等,由乙方认可后,甲方不得更换。 8、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以上条款,双方不得因价位或某种原因违反以上合同之约定条款,如违反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资以共同信守执行。 10、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牌,型号,核定载重量为:吨;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车辆颜色为:;汽车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 第二条营运线路及运输货物类型 第三条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总租金共计币费用及税费)。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第二期付年月元,应至年月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第五条产权归属 1、合同期间,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项前,该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险费、过户费)后,即可购得该车的原始基本产权,即该车的所有权归乙方,其后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给予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手续。但车辆的营运证照是交通部门发给甲方的合法营运证件,一切牌照属甲方资产。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义务 1、合同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牌证年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 3、合同期间,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劫、被盗或其他原因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报有关部门处理,并主导法律层面的对外关系,因乙方及车辆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发现乙方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经营,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追究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规章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严禁利用车辆参与违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该货车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上述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款项,按月向甲方交纳由甲方代办的相关车辆规费款(包括保险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甲方统一办理下一个月的有关证照所需费用也可在运费中抵扣,否则甲方不予办理。 5、司机遗失证件或发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窃、意外丢失,或因车辆使用原因被部门扣车扣证等)造成车辆停产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但如果因此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与甲方是合作关系,如乙方聘用司机工作,须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损害险,保障司机的权利,如因乙方没有或不能履行此义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赔偿,并从相关费用中扣减乙方应付的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车辆租赁款,每逾期一天加收的滞纳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 5、如因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拒付应付事故赔偿款等,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和损害,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不承担或是无力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车辆。 6、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必须找一个或两个担保人,担保人对乙方承担法律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资格由甲方认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属地提出诉讼,诉讼地为深圳市。 第七条:保密协议:本协议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双方不能向无关的第三方(担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币壹万元整。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起诉。 3、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担保人: 汽车租赁合同3 合同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一条汽车租赁期限和用途 1。1甲方将 由交付给乙方 1。2交货地点:。 1。3用途:。 第二条租金标准和保证 2。1日租金为人民币 2。2乙方应按车辆总价的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即元。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抵消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当全额返还承租人,也可以冲抵相关费用。抵消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返还承租人。 2。3乙方租车时间超过个月(不含个月)的,每月租金支付日为年月日 2。4乙方租用的汽车每天(24小时内)行驶不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每公里收取元;超过小时支付半天费用,超过小时支付全天费用。 第三条徐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在运营过程中无任何保留,以及租赁车辆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牌照和缴费凭证齐全。如因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应提供同等级或减租的替代车辆。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车提供的保险。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车辆丢失、车辆被盗、第三方责任等风险。承担比例不得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赔偿程序执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期内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另外,向乙方提供但是,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使用租赁车辆而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以及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偿范围的任何经济责任。 3。5有权在租赁期内监督车辆的使用。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车辆或有其他可能的损失,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有权了解汽车租赁申请人和承租人的信用信息,但有义务对获得的信息保密。如因泄漏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租赁车辆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时,甲方有权将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以保证租赁车辆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的使用功能。同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安全驾驶;因违反法律、纪律、法规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确保车辆性能。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小修,不得擅自更换、修理、增加或改变租赁车辆的任何零部件。如果车辆在日常维护和小修期间需要更换,应事先获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租赁车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或出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擅自驾驶。在合同期内,乙方登记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非另有约定,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是指为满足承租人的乘客需求而进行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以及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和停车损失;承担停办期间丢失的租赁车辆牌照和租金的重置费用;承担因租赁车辆使用不当或疏忽造成的保险赔偿范围之外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告。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帮助解决问题。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承担保险公司赔付甲方及车辆维修期间租金后不足部分的损失。承担比例不得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赔偿程序执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后日(含日)内未归还车辆的,除补交滞纳金外,还应补交滞纳金的。超过天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5条陈述和保证 徐克保证: 5。1出租人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5。3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或具有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5。7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协议 6。1双方保证对从对方获得的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者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6。2如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乙方遭受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承担甲方遭受的损失和自身损失。 7。3上述风险和损失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支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人民币。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规定 9。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以文本订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部分和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能填写一次,任何变更无效。 9。2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甲方应抄报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9。4签署地点:。 9。5签署日期:。 出租人(盖章):。 地址:。 合法着陆器:。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邮政编码:。 汽车租赁合同4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附件: 出租车辆的行驶证。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5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租车用途: 租车费用:元天,(大写:)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手续不全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配备的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照,驾驶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燃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要求驾驶员在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环境下强行出车; 8、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冒险驾驶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6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出租方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驾驶证类型: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约定事项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载人数为九人以下的载客汽车辆,具体情况约定如下: 本表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1)按租期:起租时间年月日时分,终租时间年月日时分。租期日时分。日租金佰拾元。超过租期的,每小时租金元。乙方现付押金元。 (2)按里程:限时里程公里。租金佰拾元。超过限时里程的,每公里元。乙方现付押金元。 2租车及还车地址:租车地址;还车地址。(租赁壹辆以上车辆,有约定不同租车及还车地址的,可另行说明。) 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过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车辆、承租方和第三者损害,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约定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承租方拒绝承担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赔权利。 第三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承担车辆财产险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义务 1承租方是以单位名义租赁车辆的,如实向出租方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承租方是以个人名义租赁车辆的,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随车携带车辆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租赁汽车证》及相关标志、标识。 4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得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不得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5承担因不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费用。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爱护车辆及其附属设备,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租、破坏租赁车辆及随车物品。 8租赁车辆发生损毁、被盗抢或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六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更换。 2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3车辆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担保条款 1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2承租方如采用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担保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 汽车租赁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合同号: 出租人:货运公司 承租人:建筑公司 一、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出租方同意将四吨解放牌汽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车辆仅限于在施工现场运输沙子、水泥、砖块、木材和预制板。承租人只拥有调度权,出租人司机负责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 三。承租人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护。车辆设备在退租时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间收取租金。因出租人驾驶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在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承租人将不支付租赁费,但出租人还将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四、租赁期限为一年,从 五、租金为人民币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转回,否则将向承租人主张双倍租金。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支付,否则,每延误一天,租金将被罚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附附件。 九。本合同以 出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汽车租赁合同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本次旅游活动向乙方租用车辆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甲方为承租方,乙方为出租方。 一、内容与标准 第1条: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辆原装丰田4500型越野车,相关司机名,分别为及;车牌号码。驾驶证档案号,(在副证上的号码),保险证号码:。 第2条:租车旅游线路由甲方提供,线路为:拉萨羊卓雍湖江孜日喀则珠峰萨嘎岗仁波齐扎达古格狮泉河日土班公湖改则尼玛文布色林措班戈纳木措拉萨,时间共计天,其中天机动,具体行程安排详见附件: 第3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辆车必须证照齐全而且是整车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 第4条: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机必须都是驾驶经验丰富,曾经行驶过并且熟悉甲方的旅游线路,同时具备丰富的现场处理车辆问题的能力,又能够作为景点的导游。 第5条:租车期间为天,自XX年月日起,至XX年月日止。 二、本项旅游租车费用约定 第6条: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辆原装4500越野车元的全程费用。 第7条:上述费用包括全程的车辆使用费、汽油费、停车费、维修及零部件费、保养费、司机的全程食宿和导游翻译费用。 第8条: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通过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共计元: 2、甲方旅游路线结束,即回到拉萨时,于当日与乙方结算费用,支付余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9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该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确保与司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3、甲方应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4、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于拉萨出发前或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如果不影响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不涉及费用的变化, 5、甲方如果发生人员无法适应高原反映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于拉萨出发前或行至日喀则前中途退出本项活动的,影响到租车数量和租房数量的减少,则甲方可以重新计算费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的租车费用按照该车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以每公里4元作为应付租车费用,租房方面按照实际租房费用支付,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车辆每辆在1000元的赔偿费。 这一条里说的是这么一个情况:由于阿里高原地区海拔高,自然条件相当恶劣,经常会有驴友在出发后生病,并且病得很厉害。阿里地区的医疗条件相当有限,在病的很严重的情况下,也许只能采取的方法是全车人就地返回拉萨。条款里说的意思是这样的,如果合同里整个阿里的行程已经过半,那么车辆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给司机额外的钱;如果行程还未到一半的话,就地返回时,按已经出发多少天的天数所需要的车费,乘以2付给司机。这里注意一点的是,不管是上面两种情况哪种发生了,总之付的钱是一定不会超过合同里的原总数的 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费用。 7、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旅游期间的保险事项。 8、甲方自行办理旅游期间所需的边境通行证。 9、包车期间,甲方乘坐人员不得超过4人(包括4人),人员变动及包车费用分担由甲方内部决定,乙方不得搭载其他人员及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路遇求助者,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多余车座,甲乙双方共同占有第三者付出之费用(即1:1) 我们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于省钱的目的,一车坐4个人。这个条款想要说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现任何人员的增减,司机都不能出面干预(当然前提是我们自己不能在车里安排超过4个人)。比如说,有人从拉萨出发到了阿里的狮泉河以后,决定不回拉萨而直接从新藏线进;那么同车的人可以自己在狮泉河找人回拉萨,只要不超过4个人,司机就不能拒绝 第10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项。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机,出发前对车辆进行严格地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全程的行驶安全。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司机兼导游翻译服务全程正常进行,能配合甲方观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车,并且能够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须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时间出车,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驶,如果甲方的路线计划有变,则必须和乙方司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5、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擅自调回,不得无故更换合同中所约定之车辆及司机,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驾车,否则将按租车费用的双倍赔偿甲方。 此条是为防止签约与出发之车辆,司机不一致。通俗来说就是”卖猪仔” 6、乙方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和缩短游程时间。 7、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乙方司机应按照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原则,立即提供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修理解决,无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规格车辆进行替换。 8、乙方车辆如果发生中途损坏,无法及时修理或更换车辆,以至于在游程中车辆减少的情况,甲方则根据该减少车辆的实际已经行驶的里程数按每里4元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该车的租用费,并且向乙方收取减少车辆每辆1000元的赔偿金。 9、乙方车辆在发生中途损坏并更换车辆的情况下,所换车辆的规格如果差于合同规定规格,甲方可以重新计算并支付该车租金,将该车所剩里程数按每公里4元的价格,从总价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退还甲方已交之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12、对于甲方在旅途中委托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过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甲乙双方需共同承担损失。 四、其他 第11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第12条: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损失扩大的,不行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3条: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自治区旅游局有关旅游车辆管理规定协商解决。 第14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地方旅游执法机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起诉。 第15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条:本合同从签订并传真至对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经束为止。 补充条款 1。一部车坏了,另外一部车还可行,或者两部车都坏了,大需要停下等车,需要调车的时间怎么赔偿。建议:一天以内(24小时)不赔偿。第25个小时开始计费赔偿,赔偿费率按XX元天赔偿。 2。转山的两天,如有队员不用转山,司机可以安排剩下的队员到其他地方,听从甲方安排。 3。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完全听从甲方的安排,在16天内走完大北线 4。定金是每车1000,共XX 5。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发前一半,回拉萨后一半 6。 甲方(代表):乙方(盖章) 甲方同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2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类型:型汽车。 二、车辆数量:辆。 三、货物类型: 四、运输起、终点:起点为;终点为。 五、运费:淡季元车次(月月);旺季元车次(月月),若支付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则汇率按计算。 六、运费的支付:每周星期为运费支付日,当日乙方将一周内使用甲方所有车辆的运费结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物的装运,若乙方装运除以外的其它类型货物,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2若乙方装运货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3甲方车辆具有优先装运乙方货物的权利。 4在乙方保证甲方汽车运量的情景下,甲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他人;若乙方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汽车的运量,则甲方可另外转租其他货主。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装货车辆的管理。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车辆维修期间、节假日车辆未及时到达口岸期间,乙方有权另寻其它车辆装运货物。 2在乙方货物较多而甲方车辆不足以满足乙方运输要求的情景下,乙方应保证首先装运甲方车辆。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车装运百货以外其它类型的货物。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完所有的清关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5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元的押金(辆车,每车美元),以保证甲方车辆的及时出关和车辆到后及时接车与清关,若因上述原因压车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第三方。 7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毁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延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车型,车牌号码,从年月日年月日 2、交付地点:。 3、使用范围:只限江苏省内使用。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景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职责由甲方承担,如所以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职责。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光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光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职责由各职责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职责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职责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职责,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职责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贴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能够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到达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职责。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能够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贴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5 徐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一、租赁主体和期限 1。从x到x合同的开始日期以具体出发日期为准。 2。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 二。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金按x 2。如果基本里程是x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在乙方归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 4。结算月从x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相关税费制度调整导致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后可相应调整租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许可证。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设备齐全,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车辆的定期保养和年检,修理非人为故障,并在处理车辆的故障和紧急修理。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处理保险索赔。 4。如发生车辆年检、非人为故障、非责任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以保证乙方使用车辆。 5。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相关信息保密。 6。甲方指定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时,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驾驶证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提供无效证明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出借、典当、转租车辆,不得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 3。乙方应保持车辆零部件、设备及相关标志的完好,不得擅自拆卸和更换设备及车辆零部件,不得私自转让车辆钥匙。 4。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租赁车辆类型一致的有效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必须保存在甲方。。 5。乙方应将车辆的里程表读数从x 6。乙方应配合甲方在车辆合格证到期前进行更换。如乙方在租赁期内丢失车牌或其他证件,乙方应承担补发证件的费用。 7。租赁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双方约定的维修地点为x。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维修地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租用的车辆必须加注制造商指定的油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委派驾驶员的,承担租赁期内因交通违章被记分、罚款的责任。 10。燃料费、路桥费和停车费由乙方承担。。在归还车辆时,如果储存的燃料少于交付的数量,乙方应按照燃料的市场价格向甲方支付换算成本。乙方委托甲方购买燃料油,油价调整幅度超过的,油价为x元升;x,燃油成本也要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x。 动词(verb的缩写)车辆保险和索赔 1。租赁期内,甲方应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为人民币元)和车辆损失险。 2。租赁期内,甲方提供的替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替代车辆的保险金额与乙方租赁车辆的保险金额之间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门报告,并配合甲方处理保险索赔。如保险公司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4。双方同意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x 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法归还车辆,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费的作为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赔偿乙方因提供的车辆和牌照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损失。 (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元 (3)未按约定提供更换车辆的,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3。乙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2)因伪造文件或倒卖、抵押、质押、出借、典当、转租车辆、擅自拆换设备及车辆零部件、私自调配车辆钥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3)因不配合甲方进行车辆保养、维修、检查和更换有效证件而造成的损失赔偿。 七。其他协议 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第三方司机的,应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规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车辆移交表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