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模版 推荐度: 鸡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产品购销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产品购销合同(精选)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产品购销合同1 甲方(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 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xx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 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25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 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 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供方: 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电话: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 产品购销合同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和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沥青产品为沥青,其品质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标准jtgf4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执行,具体的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三、交货地点、方式和期限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为;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期限及数量: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供应(型号)沥青材料吨;甲方视施工需要将每批次需要的数量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供应沥青材料。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送货至甲方的指定地点,乙方采用的汽车运输应为沥青专用罐车装运,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乙方承担沥青中转及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其他运输方式的约定: 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方式 沥青交货数量的确定原则以乙方(或甲方)地磅所提供的过磅数量为准,该地磅须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周期内检验合格的地磅。甲方有权在交货工地进行复验,若数量误差低于,以甲方称重数量为准;若数量误差超过,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重新过磅,并以该计量数据为准,重新过磅费用由差错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异议期限 1、乙方每批次供货时应提供沥青产品的生产厂家证明和出厂检测报告给甲方,并说明装运数量、装运日期、订货数量等,运到指定地点的每车沥青保证厂家的铅封完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2、卸车前,甲方可随时每车取样进行检测,乙方派人现场监督,检验结果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卸车。如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可由各方共同取样密封后送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用由差错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和质量等不符合约定,有权拒绝接收;甲方产品接收后发现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妥为保管,并在交货后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甲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交货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可甲方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其他约定: 七、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预付款,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及时供应沥青材料,年月日之前支付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元;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全额发票;余额在乙方全部货物供应完后天内,甲方将货款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其他约定: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供应货物的,逾期在天以内的,每逾期一天,按日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的,逾期在天以内的,按逾期天数承担未付款额天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施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交付的货物有批次以上的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选择以下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合同谈判纪要等均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年月日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 产品购销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 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结帐时间为每月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字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5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站和费用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购销合同6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房屋用途为。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面积已经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乙方预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7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日期:年月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现行国标。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公司仓库,供方于合同指定交货日、交货地点一次性全批量交清货物,货物途中运输费、保险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供方代送。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按国标、理计。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需方派人员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 (1)供方不交货或需方中途退货的该货款的20偿付违约金; (2)逾期交(提)货或延期付款的,每天按该货款的3偿付违约金; (3)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办理。 (九)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注: 1、本合同依法签订,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 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生效。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产品购销合同8 供方:扬州战友办公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需方:嘉善瑞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年9月19日 产品名称:xy结构整套数量1套 lb钣金整套(不含机加工件及铝合金件)数量1套 产品价格待供方核算后按双方认可的报价单执行;如有增加,另行协商。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图纸 二、交货时间:双方签定合同后20天从扬州发货。 三、交(提)货地点:嘉兴货运站(单次发货在10套以上,可送货到嘉善县晋阳东路568号科创中心3号楼3208)。 四、运输方式:汽运 费用负担:供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按图纸要求; 六、货物质量不合格解决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如果商品质量不合格,需方需在接到货后2天内书面提 出不合格问题,供方在需方提出不合格问题后2天内完成书面解决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给供方;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需方提供图纸: xy图纸共30张;按图纸;零部件共17件;按加工清单(xy零部件加工清单); lb图纸共59张;按图纸;零部件共34件;按加工清单(lb加工清单);其中lb000225传动摆杆、lb000228毛刷摆杆、lb000229连接摆杆3个零件供方无需生产。 图纸加工改动:lb000108右挡板:折边16改为10; lb000109左挡板:折边16改为10; lb000400上盖焊接组件:折边15改为折边10; 2、需方将前批货款(计人民币肆仟元整)于20年9月25日前汇入供方账户;对于需要重新生产零件,需方将图纸或图号提供给供方,供方按需方要求生产后随同本次合同中的货物一同发往嘉善。 十二、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总价的20赔付给对方。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扬州战友办公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需方:嘉善瑞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扬州市槐泗镇凤来村单位地址: 嘉善县晋阳东路568号科创中心3号楼3208 法定代表人:蓝敏法定代表人:孔兵 委托代理人:刘奎恩委托代理人:孟文峰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新区支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产品购销合同9 供方(供货单位):合同号: 需方(购货单位):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提高经济效益,并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秉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金额: 备注:以上所有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数量以工程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与施工要求: 1。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核定标准执行。特殊要求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供方的特别规定或合同中另行约定。 2。如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要求:纸箱包装 第四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 1。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时当场验收。 2。如有异议,需方在收货后当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妥善保管好货物,由供方派相关质检人员复核证实后作出处理。 3。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4。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污损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合同的提货、运输方式、运输费用、交货地点、指定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1。运输机装卸车方式: 2。分批供货:首批供货在年月日前送达工地,后期供货根据需方书面计划分批供货。 3。交货地点: 4。需方指定收货人及联系电话:收货人,电话若收货人有变更,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定后,需方先予支付供方材料货款总价的30的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以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首批供货周期。供方每批供货材料送达工地后,需方应支付至该批供货材料货款总价的97,材料铺贴完后付清全部货款。 2。由于所供材料为定制产品,产品一旦送达工地后,如无质量问题,供方不负责退换。 第七条、供、需双方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能按双方确认的供货计划交货,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交付一天,供方按延迟交货的。该批货款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需方。 2。如需方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交货延迟并造成损失的,其责任不在供方,需方逾期付款的,每延迟支付一天,需方需按支付的该笔货款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供方。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长沙市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需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直至货款两讫时至。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0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就甲方购买乙方标识牌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及价款 1。1产品规格,数量,价格详见附件清单。 1。2货物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1。3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含税到工地价) 1。4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等货物卸至交付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和支出,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1。5货物卸至交货地点至交付前的保管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货物交付 21交货日期:年月日(已物流收件之日计算)。 22交货地点: 23货物卸至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清点。 2。4乙方交付的货物若未按合同及附件要求制作的,有瑕疵或损坏的,乙方在10天内免费更换补齐并寄到交货地。 三、付款 3。1货物抵达现场检验合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款项; 3。2乙方收取货款前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发票,付款时间顺延。 四、质量标准 4。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规格要求。 五、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如乙方逾期5天仍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如经两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要求换货、退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73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7。5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有效复印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产品购销合同1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瓷砖购销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及单价(单价不含税费及加工费)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及相关企业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作为标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在天内将本合同所有产品,根据乙方要求交付至。 四、运输方式及装卸费用承担:甲方负责送货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费用,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交货验收后付款 六、施工事项:甲方不负责瓷砖的铺贴及安装。乙方铺贴瓷砖时请谨慎,要按照包装箱上“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协商解决。在施工中的瓷砖损耗甲方不负责。但为了保证工程效果和质量,甲方在“有时间和能力”范围内协助乙方跟踪监督施工。 七、剩余瓷砖退换事项:剩余瓷砖单一型号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不泡水、不沾水泥、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进行退换,否则甲方不接受退换。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预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二、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甲方包退包换。 三、运输方式及承担费用:公路运输,甲方承担运费。 四、供货方式及期限: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购单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把交货计划5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按乙方要求的日期交货。 五、交货地点、方式: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厂房。 六、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七、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延迟总价的百分之五(5)。如果甲方逾期交货,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三(0。3)的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延迟交货部分的百分之五(5)。 八。合同终止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九、争议的解决: 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生效。 十一、备注: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2、甲方只保证油漆本身的质量,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施工方面导致的问题恕不负责。乙方选择油漆品种时尽可能向甲方或有关权威机构咨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3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法 第一条:产品数量及要求 如有增加部分,见购货单位人员签单为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1。所供货物皆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2。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以甲方收到货物签字之日起计。 第三条::交货方式 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为乙方承担。如货到 现场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未能签收,往返运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四条:付款方式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先支付乙方总货款的30即5940大写(伍仟玖百肆拾元整)乙方将灯具产品送达甲方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安装调试好后,甲方则一次性付清 乙方剩余的70货款即13860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捌佰陆拾元整)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向甲方提供普通发票。 第五条:售后服务 1。乙方在产品质保期内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在质保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能及时(以接到通知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维护。 2。如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维修后将向甲方收取符合当时市场价格的。材料和人工费。 3。乙方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均达到国家消防标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履行。 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甲方则按照本合同货款总额偿付乙方作为违约金。 3。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付款,乙方则每日向甲方收取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利息。 第七条:协商事项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机关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决争议书之日起三十五日内争议得不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终止 双方执行完本合同且无争议,或争议经有关部门裁决已获执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现甲方决定购买乙方灯具系列产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质量有保证的产品。 2、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贰年,除应急产品和软灯带为壹年。 3、如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乙方有责任负责维修或更换(具体事宜根据情况双方协商制定)。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的货物供应。 5、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向乙方预付30的货款作为定金,剩余货款货到乌鲁木齐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付清剩余65货款。余下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付给乙方。 6、具体订货数量、金额和单价以合同清单为准。(后附产品明细清单) 7、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甲方灯具如有剩余未用完,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换货。 10、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乙方开户行及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15 甲方(需方):xx 乙方(供方):xx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型号为,套数为。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大写元); 2、签约后支付总价的定金; 3、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的货款; 4、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分批将设备交付完毕。 2。卖方应于交货日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 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氢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xxx乙方(签章):xxx 地址:xxx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委托代理人:xxx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