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 推荐度: 正规的房屋购买合同 推荐度: 最新房屋购买合同 推荐度: 房屋购买合同 推荐度: 房屋购买合同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房屋购买合同(实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购买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购买合同篇1 甲方:证件号码: 乙方:证件号码:鉴于: 1、甲方拥有该内蒙古财经学院团购住房名额一个,并自愿将该住房名额及购买权利出让给乙方; 2、乙方拟购买住房一套,同意受让甲方购买单位团购房屋的权利,并购买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及甲方委托人、中间人的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团购住房购买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团购住房(预建房坐落于、本住房面积、每平米均价为元,户型未定)的购房权转让给乙方,购房资格转让价格为四万元(大写:万元),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选房、交费、房屋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手续。 二、付款方式:甲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屋认购资格转让款肆万元,甲方在确认该款到账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三、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取代甲方取得本协议 第一条约定的房屋团购资格,甲方在参加团购住房签订正式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应当通知乙方签订合同;乙方应按照开发商要求的时间和数额及时交纳购房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购房款。 四、甲方保证乙方在交纳开发商要求的全部款项的前提下,必须协助乙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在乙方支付开发商全部房款后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 五、双方约定,学校给于甲方该套住房的房款补助及其它优惠均有乙方享有,但由市场价格的涨跌引起的资金浮动及风险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保证其具备出售该团购房屋的权利,就其转让团购房资格事宜已取得其所在单位及开发商的同意,并保证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方式将甲方房屋团购资格转让给 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赎回该房的认购资格。 七、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单位团购住房活动取消,乙方将有权解除本协议。因按本条解除协议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四万元“房号转让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和协助乙方取回甲方参加团购住房时交纳的所有预付款及利息。 2、因甲方转让购房权利的瑕疵,或以自己名义取得该团购房所有权的,以及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将团购房资格转让给 第三人的,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本协议 第一条约定的全部转让价格,并按乙方已向开发商支付的全部房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团购房资格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原因未及时足额向开发商交纳购房款,造成乙方无法取得团购房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交纳的团购房资格转让款不予退还。 七、特别约定: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团购房最终未能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取代甲方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八、在办理完该套住房房产证过户手续后,乙方应按其与后期所购买房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履行支付剩余购房款以及其他义务。 九、双方均为自愿达成此转让协议,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约定由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中间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篇2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购置的位于的小区号楼层号房的购房权及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具体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房屋位置及产权 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甲方购房时享有的全部权利无偿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房屋价格 甲方购房价格以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每平方米为元,总价值为:;甲方以原价转让给乙方,中间不收任何利息和费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时,乙方付给甲方已交房款的首付款:元和已还按揭贷款元。 2、合同签订之后,按揭贷款由乙方自己负责月供,因乙方不按时还款带来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承担与开发商交接房时应交的一切费用,如天然气、供暖、有限电视等费用和大修基金、房产交易税等,办理交房手续时若出现有关问题甲方应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四、双方其他协议 1、合同签订后,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若乙方需办理过户产权证手续,办证一切费用和税金均由乙方承担。 2、房屋产权证若不遇特殊情况则不办理房产证,若要办理则先以甲方户主姓名办理,双方协商,房产证由中介人保管。 3、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将原购房合同及缴款票据等一切购房资料全部交给乙方保管。 4、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会同中介人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介人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20年6月20日 房屋购买合同篇3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区县路号楼盘:号楼单元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单价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小写)元,(大写)元。户型为。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定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剩余房款在日内分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的首付款。 五、其他约定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篇4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区路号小区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的买卖和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买卖的标的物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座落:;该房地产产权证号为:;房地产权共有证号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现状 (该房屋有没有设定抵押或者被查封、被非法占用及其他产权争议,卖方对该房屋是否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该房产是否出租他人使用,租赁期限等)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转让该房产事宜为其提供咨询; 2、代表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有关房屋转让协议; 3、代为办理该房产的立契过户手续; 4、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纳政府部门收取有关税费; 5、代为向有关部门提交与该房产转让事宜的有关文件; 6、代为本人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关事宜。 第四条: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房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授权。 2、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保证此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房产登记过户之前所有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房屋相关的事务。 5、甲方应自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 甲方同时承诺:在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后至该房产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挂失等损害乙方和买受人的行为。 第五条委托买卖房产的价格及代理费用支付 该房产转让价格为元(大写:); 在委托买卖的房产成交后,甲方按实际成交价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六条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该房产转移至买受人名下为止。 第七条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至上述房产过户完毕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争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都有权向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署时间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篇6 甲乙双方为购销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渡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面积以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计人民币元,(其中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年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及电话: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购买合同篇7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现有甲方在,面积约平方米的一块土地上建房造屋后转让于乙方,该块地为集体土地,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为七层,乙方购买的房屋为该单元的西半个单元,从地起第二层,住房加楼梯间的面积为平方米,楼上为,楼下为车库,东面为房屋,南面为房屋,西面为房屋,北面为。柴间为该栋楼的北面,楼梯间起第二间,面积为平方米,东面为,南面为,西面为,北面为。总面积为平方米,总计人民币为万元整。 二、该房屋为砖混结构,甲方必须达到国家建筑标准(乙方有权请质检人员检查质量),若有质量问题,必须由甲方维修,维修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和柴间的使用、出租、买卖、占有、公摊面积等权利一转让给乙方,永远有乙方所有,如以后可以办理集体转国有土地的手续,则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所涉税收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该房屋转让后,如政府规划需要拆迁,所得补偿款按本栋楼各户购房所占面积统一分摊。 五、甲方负责水、电到户(开房费由乙方负责)负责安装室内铝合金门窗和进户门。 六、乙方必须预付购房金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剩下的在办好土地证和房产证后全部付清。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望双方自觉遵守,否则,出现问题由造成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篇8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上海市XX小区幢室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元。 四、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元。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20即元作为违约金。 九、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篇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乙方在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的,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购买合同篇10 借款人: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贷款人: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购房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同时借款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选,不选的打): 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 本合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 第一条贷款金额、用途 1。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用途限于购买座落于:的房产,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二条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年个月,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采取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如果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后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 2。3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浮动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 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 固定利率 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准固定利率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个月(预计至年月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继续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 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 2。5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相关内容)。 第三条借款人提款条件 3。1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意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1。1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已签署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文件。 3。1。2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3。1。3担保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1。4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3。1。5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1。6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必然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根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情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情况下,可暂缓、减少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足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四条贷款发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具体如下: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委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交易对象户名为,账号存折号卡号为,开户银行为。 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应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按照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第二条)。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期初贷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 5。2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开始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根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按照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按照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5。5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5。6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8除采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9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0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 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债权担保 6。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6。1。1由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 6。1。2由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6。1。3由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 6。1。4其他: 第七条保证与陈述 7。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7。1。1借款人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7。1。2借款人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7。1。3借款人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7。1。4借款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并且,借款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继续向贷款人承担上述信息的及时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件时,借款人应当在有关事件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5借款人的工作、住所(或联系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6借款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 7。1。7借款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的,借款人将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及时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后续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7。1。8借款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7。1。9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根据贷款人不时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意的担保措施。 7。1。10借款人保证应贷款人要求出具的有关本人家庭成员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前实际拥有成套住房的数量、本人或本人家庭成员名下使用贷款购买的住房套数、本人申请本次贷款的同时未在其他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内容的借款人声明真实、有效,借款人确认该声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1。11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第八条违约事件 8。1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8。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8。1。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8。1。3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1。4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证人资信状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8。1。5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8。1。6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提供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提供与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8。1。7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8。1。8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8。1。9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协议约定的; 8。1。10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8。1。11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8。1。1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8。1。14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8。1。15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在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第九条违约处理 9。1当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事件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9。1。1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9。1。2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并立即执行; 9。1。3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2条违约事件的); 9。1。4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12条违约事件的); 9。1。5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致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承担; 9。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9。1。7按借款人为本贷款所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9。1。8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况下,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承担因其违约对贷款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2如借款人抵押人未在开发商向其发出可以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的通知后天内配合开发商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小产证)相关手续的,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未在贷款人发出通知后天内配合贷款人办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或额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相关手续的,贷款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并立即执行;有权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贷款;有权下调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资产分类结果,并将下调结果按照有关要求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系统等管理部门,由此可能出现降低借款人资信评估水平及其他不利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费用 10。1借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10。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决定通过其他途径采取补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概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中提及的“贷款本息”包含贷款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以及与本贷款或贷款之担保有关的任何未清偿费用。 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自身业务操作规定出具和记载的会计凭证为准。 11。2若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更且根据该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必须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的,贷款人有权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本合同中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11。3借款人同意并授权:贷款人有权将有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全部合同协议承诺(以下统称“合同”)的信息,与上述合同协议承诺相关的履约信息和贷款、透支的相关情况,以及借款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单位个人查询和使用;同时,贷款人亦有权查询和使用已经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银行间信贷咨询系统、征信信息系统和其他合法设立的信息库的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1。4借款人同意:当借款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时,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酌情决定公开借款人的违约信息,并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将有关的贷款情况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11。5前两款中提及之“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个人信息。“相关贷款情况”是指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偿还等情况。 11。6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任何有关本借款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7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签署页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或送达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已送达;该地址如有变动,变动方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签约各方,否则对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贷款人地址发生变动的,仅需于营业场所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公告)。 11。8本合同自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并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为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导致的透支账户发生的透支金额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11。8。1借款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确认; 11。8。2贷款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1。9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0本合同正本壹式份,贷款人执份,借款人以及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1其他约定事项(如有) 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或盖章):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住所地: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最简单购买房屋合同范本 房屋购买合同篇1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单元号房,共套,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第二条记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2种方式计算房屋价款: 1、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单位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大写)。 2、按套计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中介方与乙方约定打包方式计算:乙方直接一次性付给金林地产元,委托金林地产全权代办,由金林地产代乙方打首付款给甲方后(不包含押金贰万元),金林地产为双方代办房屋产权过户,待房屋产权证下来后,乙方向银行作抵押贷款元整,银行打尾款给甲方,乙方按期还银行本息。 3、金林地产为乙方办理银行按揭和产权证过户,其打包费用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在签本合同时,地产代乙方付首付款捌萬元交给甲方,结余款冲抵产权证过户费、银行按揭代办费和中介费。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收到银行按揭的尾款后,7日内必须到金林地产公司办理退房手续,并将钥匙转交给乙方。 第五条办理银行按揭业务 银行初审成功时,金林地产代乙方付款给甲方,同时金林地产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和银行按揭业务,按揭贷款。 第六条办理产权证登记 1、金林地产在签订本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理好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并将房屋产权证转交银行办理按揭等业务。 2、甲、乙双方必须配合金林地产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 3、银行按揭办理完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以邮政银行的审批电子函为开始计时,金林地产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产权过户,如任何一方拖延,都必须向另外两方赔偿每日定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金林地产通知甲、乙双方签字过户时,甲、乙双方当日必须到场,如某一方未到场,属于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赔偿定金1。5倍的违约金。 3、如违约方原因导致另一方不想买卖房屋,则违约方除了赔偿以上违约金外,还需要向金林地产支付测绘评估费用和误工费(成交价的2)。 第八条其他约定: 在退房转交钥匙时,甲方、金林地产等拥有房屋钥匙的各方必须将全部房屋钥匙转交乙方。甲方、林地产等需保证房屋钥匙无他人所有和信息真实。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办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金林地产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经甲、乙、中介三方签章,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购买合同篇12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xx区xx,为xx结构、建筑面积xx平方米、楼层xx、房型xx、权属xx、装修状况xx。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甲方房屋产权现状为xx,经甲、乙双方核实,同意交易该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转让设施有: 4、甲方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有: 二、房屋买卖价格 该房屋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 三、房屋买卖税费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xx方负担。 四、付款方式。 五、办理过户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此协议签定后xx日内,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房登记手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