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最新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的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铺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铺租赁合同1 甲方:xxx 乙方:北京xxx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于20xx年7月17日就甲方所有的xx区xx花园三区39号楼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同意,最迟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5、甲方同意如果自20xx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10000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20xx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承租房屋”或“房屋”)坐落于共(套)(间),朝向,房屋结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按该用途亲自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房屋(月)(季)(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每6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房屋租金,合同期内的其余房屋租金由乙方在每6个月的前一个月的阳历25日前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计人民币,该保证金用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承租房屋,应提前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此确认,在本合同期内,无论甲方基于何等原因、何等条件和价格转让承租房屋,乙方均无条件放弃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房屋的使用 乙方应自觉维护承租房屋安全和设备完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导致损坏时,乙方应负责赔偿或按原状恢复。 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做好用电、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防火防盗安全等各项措施。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如需扩建、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因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届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或增添其他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凡承租房屋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和及时交纳。 如乙方逾期交纳前款费用而导致甲方被追索或承担的,甲方有权按照欠交费用总额每日1计算乙方的滞纳金,甲方有权在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该等滞纳金。如乙方超过30日仍未缴清欠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承租房屋,并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间,甲方不予承担除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的维修及由于房屋原因产生的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租赁期满及房屋续租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及时腾房并将房屋妥善退还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应当于届满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甲方经审查认定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规定后及时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转让租赁权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擅自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的合作或合伙经营使用承租房屋的; 6、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装饰装修或添附其他房屋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如乙方违反前款规定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的协商 租赁期间,如甲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扣减,剩余部分连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须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无息退还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乙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房屋占用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承租房屋而乙方拒不交还的,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承租房屋占用费,甲方有权在乙方保证金当中扣除该等占用费。 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后拒不交还承租房屋的,将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减少租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交纳房屋租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如数交纳的,乙方每日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房租滞纳金;乙方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仍未如数交纳租金达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前述滞纳金,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租赁期内,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自事实发生之日起比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收取违约金;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而获利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返还不当利益或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房屋因地震、暴风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原因致损或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房屋被政府列入拆迁范围而需要拆除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条件予以搬离并退还房屋。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后房屋附属物的处理 无论本合同因何等原因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承租房屋内的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桌椅、书籍、卫生器具、用电器具、房屋装饰装修物等)搬离或完好拆除,逾期没有搬离或没有完好拆除的,房屋内遗留的附属物均无偿归由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备案机关(盖章)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则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铺,乙方用于酒店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业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楼,二间共三层,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建筑面积的商铺,供乙方经营使用,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 1。租赁期限为五年,自月起至年月日止。从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递增8,直至合同结束。 2。本合同期满后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续定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续租条件,本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4。乙方的经营范围是酒店,在未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其不得随便经营其它项目。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第二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应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应于年日向甲方全额交纳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并交纳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履约保证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月赁费用及物业管理费。 3。乙方需交纳1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违约,此保证金将作为甲方的补偿金,不予退还;如乙方履约,待合同期满后甲方足额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和物业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经营场所或利用经营场所从事非法活动。 3逾期不交纳租金,物业费,经限期交纳后,仍拒绝不交纳 4严重违反青云花园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为乙方经营提供方便。 5、依合同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0向乙方交付违约金。 6。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和屋面防水维修费用及甲方的修缮责任。因甲方延误维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7。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另行销售该房屋,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权抵押该房屋,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且甲方保证在该房屋产权转给第三方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拥有和承担,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8。租赁期间内,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不得从事非法经营,经营活动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3。爱护经营场所设施,在租赁期间如损坏设施,必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4、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端正经营态度,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定。 5。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6。严格按房屋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乙方改变使用,用途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房屋转租,必须签定转租合同,该合同必须在甲方备案。 8。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设备,发现房屋及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造成房屋损坏,应负担修复或赔偿。 9。租赁期间内,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租赁期满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回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继续租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免责条约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不负担责任(房屋租金按实际天数据实计算租金)。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房地产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租赁期间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可终止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其它条款 1。在甲方交付乙方该房屋前,乙方需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房屋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4 出租方:XXXX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XXX市XXXX号“XXXXX”号商铺,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发生差异时,每平方米租金不变,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房屋及其他费用,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叁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X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XX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XX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税费、保险费承担 房产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缴纳。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正规财税发票,费用及相关税金由乙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乙方自费投保。 第五条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级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完好无损的移交甲方。 第九条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条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新世纪道38号怡康春城5栋0101号,和一单元0101号;建筑面积145。53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三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20xx年4月16到4月30日为甲方给乙方的半个月装修期,期间不收租金,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已装修好的设备,家具由乙方保管好,出现破坏必须及时修复好、如不及时修复超过半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扣除押金,相当合同违约作废。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叁佰叁拾叁元整(8333。00元),年租金共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一次性付清。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作为商铺押金(该押金待甲乙双方租赁合同期满后由甲方返还乙方不计利息)。乙方经营项目为保健品系列及旅游开发不能转租,转移经营项目。如中途不按时交租金违约、不退还租金、押金。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年度付款,于每年4月16日前缴付清第二年的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如拖欠房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需无条件迁出。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甲方装修的天花、地板、墙壁、灯具、门、窗、家具是完整无缺,经乙方验收确定后保管好。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铺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承租期内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性的前提下,可自行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需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用和营业收入);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已交纳租金。 第十条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第二条租期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第叁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一次缴纳租金。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押金人民币元。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煺还乙方押金(无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煺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5,如拖欠租金拾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煺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塬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塬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塬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叁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七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煺还乙方。 第八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及条件,将下列房屋出租给乙方。 第一条租赁商铺 甲方同意将昆山市阳光昆城路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提供房型图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长期租赁的商铺的其经营范围和品牌为 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各种许可证,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3、租赁期限内,若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用途,不得转包或转租; 第三条租赁商铺的期限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 租金按以下方式计算为(人民币大写)至合同期满,租赁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注:月税金为年税金的十二分之一;以上租金不含租赁税费)。 2、定金: 本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3、押金: 本商铺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的商铺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大写),至租赁合同期满后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无息归还给乙方。 4、租金支付方式: 商铺租金按支付,先付后租,乙方须在每个周期首月前10日将周期应付的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其他费用 1、乙方在施工装修和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费及所有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甲方代为乙方垫付的,在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的三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垫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采取停电、停水措施,直至款项付清。 2、乙方营业的税收、工商、卫生、治安等行政事业的收费,均由乙方按照行政法规自行交纳。 3、乙方应于租金交付同时支付相应月份的物业管理费。 4、该商铺的租赁税及相关所有的税费(包括甲方承担部分)均由乙方承担,并申报缴纳。 第六条商铺交付 1、实际有效交付的商铺是指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至少应具备的条件,参照房屋预售合同交房标准。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商铺,应按照延迟的实际天数,经双方确认起租日予以顺延(不含装修期)。 第七条出租方及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如甲方将商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必须通知乙方,所有适用于甲方双方的条款,甲方应保证同样适用于受让方,对于本商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若需将商铺转租给他方使用和经营,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与他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商铺私自转租、转借。 3、租赁到期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的租赁权。 第八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商铺的房屋产权证明,保证该商铺无侵权租赁行为。 2、在租赁期间,凡涉及该商铺及土地的要益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 4、乙方自行负责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所需证照的办理,如需甲方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需盖有关证明章,甲方应积极配合。 5、商铺的内部装修和门面装修由乙方负责,但门面装潢和装修方案均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并符合当地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等条例,商家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环保标准。 6、乙方负责商铺门面及内部的日常维修。 7、乙方应依约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拖欠,除按月补交外,应按拖欠期限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8、自商铺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应支付甲方第一期的租金,拖欠租金超出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之商铺,并没收其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自负。 9、乙方在日常经营中,要做好门前三包、清洁、防火、防盗等工作。 10、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将商铺恢复原样。 11、如乙方在租赁未满时提出退租,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第九条处理。 12、乙方必须遵守与出租方所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因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违约金元,乙方违约还承担甲方支出的相关费用,甲方违约还须赔偿乙方商铺的装修费。 1、租赁期间,如该商铺遇市政、规划等需要而拆迁或调整商业网点等不可抗力,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第十五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但不作为违约。 2、租赁期满间,该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导致损毁,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同期满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另行出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退房时,须归还甲方电存折及水卡,其中水量计算以机械表读数为准,不得拖欠水电费,(水费以水厂电脑计费为准)。 乙方若要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经协商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及争议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可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商铺租赁合同8 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物业费自理。租金贰年内不递增,第三年租金按0递增。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到期,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甲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第十条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铺位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铺位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乙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并于每年日前交至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 四、水电费、管理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办法 1、水电费: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乙方于次月10号前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清上月的水电费。(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相关管理费、清洁费: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机构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铺位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因使用该铺位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四、租赁期间铺位修缮 甲方将铺位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商铺作为商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商铺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一、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希共同遵守执行: 1、租赁铺面房屋地址、面积、现金价值、用途 2、租赁房屋位于跃进路人民小区侧向店面第一间120; 3、从第一年开始,商铺每月租金为2200元整 4、乙方租赁该商铺用于经营,不得私自转租; 5、乙方享有店面转租的权利,但需和甲方进行协商。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 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出租给乙方,合同期满后租赁价格按当时经济情况双方商定。 三、租金支付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后甲方每季度收取房租一次,房租收取时间为每季的5日前。除房租外乙方还需支付两月押金。每年上涨金额不能超过150元整。 四、如一年后,乙方不再续租该商铺,则商铺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未满一年,则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因煤校及周围路面改建造成的店面无法正常经营,乙方可提前提出终止合同,或降低店租至元。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每推迟一天按年租金的2计罚,甲乙双方如不履行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失,所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赔偿本合同期内一年年租金额,同时在到期时间,乙方没能按期搬出则按每月违约金壹千元交给甲方,以此类推。店面靠临街墙面及墙体外推2米内,乙方可以用来做广告位和车位。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约束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有补充协议,则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物业及用途 1。1甲方将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该商铺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交付 3。1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5。1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 6。1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4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装修和改建 7。1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乙方独立承担。 7。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转租、分租或出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合同期满前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9。2。1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9。2。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9。2。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9。2。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9。2。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合同终止与续期 10。1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0。2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3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0。4一方可以提前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1。2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1。3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1。4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管辖法院 12。1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其它 13。1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3。2本合同一式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街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4、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 ,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商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 1。甲方现自愿将x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使用面积为x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万仟佰拾元整,总计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4。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出租物位置 甲方将坐落于市县(区)街道号门面,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租赁期满一年后仍由乙方继续承租。因乙方投入巨额装修及运营成本,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的承租需求。如乙方主动放弃承租权,则由甲方自行出租。本合同一年一签。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月租金为: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变相的增加租金。租金每月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元,承租期满之后日内归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装修及经营活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承租期内拆除甲方出租位置内的装修以及附属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索赔。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市政定价的水、电、煤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附加费。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认定为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5、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6、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利附加在转让费之内,转让费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进行拆除。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不属于甲方的范围内进行扩建。 3、乙方不得损坏或拆除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一切损失。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第九条、免责条款 1、若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不能预见的自然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租金收款方 甲方账号及银行 第十二条、生效 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出租方: 承租方: 位于珠海金湾区三灶镇月塘村综合楼商铺出租一事,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场地:月塘村综合楼靠山庄路口层号商铺归乙方管理使用。(注明:承租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每个月租金为元整(元),双方签订合同的当天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该商铺的押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才退回无息押金。本商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及转让,如违反,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退还。 四、承租商铺所用水费、电费自行结清,商铺里面的电、水设施承租方自行维修及维护。 五、承租方不得破坏商铺原有结构,如需变动,则必须取得出租方同意,未经同意,承租方如擅自改变商铺原状及结构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还及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六、每月28号前交租金,如不按期交租,逾期5天以上则权当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予退还。 七、承租方需办理相关证照时,出租方应提供该场地证明,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商铺从事违法活动。 八、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妥善管理该商铺,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门窗、水、电等设施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出租方不予负责。如承租方人为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责任及赔偿。 九、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