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 推荐度: 商铺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推荐度: 粮食购销合作经营协议 推荐度: 合作经营合同 推荐度: 合作经营的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合作经营合同(精选1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经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经营合同1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与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租赁该商铺的期限为3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商铺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为人民币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并在租赁期间拥有该商铺的经营使用权。 第四条乙方负责缴纳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元,经营中所使用的电费和水费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统一收取。 第五条本条款第三,四条规定乙方所应交纳费用,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否则每天按所需缴纳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商铺租金每年调整一次,后一年租金比前一年递增。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装修方案呈x物业管理部门报批,须按照x对商业街的整体形象要求。 第八条订立本条款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商铺使用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第九条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交回商铺,并保证商场及其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同时应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行为; 3:甲方的《租赁许可证》失效。 发生以上三种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商场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商场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因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租金月以上; 2:乙方拖欠各种费用达标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商场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场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进行装修;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商场转租给他人。 甲方因上述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商场,乙方预付款项有节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因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商场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3: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商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商 场,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商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商场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商场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商场,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商场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 第二十条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商场面积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币元(大写)。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面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分,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上打“?”。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合同登记机关份。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 本合同约定条款,均须双方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0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2 第一章总则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 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 南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 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 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 甲方: 乙方: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xx公司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改) 2、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email:email: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甲方: 乙方: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永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当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当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当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合作经营合同3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协商决定共同经营“酒店”,甲方出资75万元,乙方出资25万元。双方各占酒店资产75和25。相关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20xx年12月23日进入开始,双方共同承担酒店应收和应付账款。 二:在共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在酒店消费,应从其个人账款中扣除。因业务需要或双方共同朋友来在酒店消费,从公款中扣除。 三: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后,无论酒店经营状况盈亏都可随时撤股或增股。 四: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互谅互让、互相配合,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开始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另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4 甲方: 乙方: 产权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使用地点 1。甲方将坐落在昆明市龙翔街5号的房屋一套,使用面积160平方米,类型店面,提供给乙方作经营床上用品营业使用。 2。在使用前乙方将一次性付清甲方前期的房屋装修补偿金24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水电保证金1万元,甲方已交至20xx年8月31日房租;每月房屋租金13333元,4个月共计:53332元。以上全部一并共计:323332万元。 第二条使用期限 1。提供使用期为共10个月,甲方从20xx年5月1日起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2月28日。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个月或空关2个月的。 4。变更房屋使用性质。 第三条使用期间房租费和各项费用交纳方式 乙方须于20xx年8月20日前将下半年房租48000元、富余人员安置费32000元一次性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其它如水电等杂费将在收到缴费单收据后一周内交清。 第四条使用期间的房屋装饰 1。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基础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使用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等均应事先和甲方协调同意后方可施工。 2。乙方需提供甲方装修方案及装修费用的相关复印件。 3。乙方在装饰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所制定各项相关法规。否则,由此产生各种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装饰施工时,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如产生人员伤害、火灾等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华之声商贸公司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使用期的变更 1甲方将负责于20xx年2月28日现行合同期满前,保证续签到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负责将合同转签到昆明峰航针纺贸易有限公司名下。 2甲方如未能在20xx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前续签到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全额退赔24万元的装修补偿金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水电保证金1万元,乙方后期进场装修的费用元。 3。甲方保证续签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不超过96000元,富余人员安置费不超过64000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水电使用费、和在使用期间产生的正常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其使用权行为,终止合作。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理赔事宜 1。如在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二年内,因政府行为的征地,拆迁;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将按正式拆迁动工之日起计算,每月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1万元正的补偿金)。一直补偿到所签协议的所有时间段完为止。 2本条款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为有效期,自20xx年5月1日后未发生因政府行为的征地,拆迁本条款将自动失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协议有效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 合作经营合同5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 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乙方负责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分别占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40、30、30资金。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元。 第五条: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6 为了达成合作双方的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制定了以下的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不断发展和壮大公司旗下连锁酒店的规模,最终达到“你发财,我发展”这一双赢的结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共同进步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在x省x市开发的店注资入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和乙方的投资额及持有的股权份额: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该物业租赁期限到期终止。 乙方同意在x店注入总预算资金的、即现金人民币万元作为的股权。此金额为预计投资额度,最终出资额的股金参股,并同时持有该店确定,将以该店实际装修和开办费等的总合、双方按所占股份比例的多少核算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在甲方与业主因谈判破裂暂无适合的物业开设酒店前:乙方的入股资本由甲方暂时按30的回报率按月支付乙方;如乙方认为无必要在此期间继续投资时,亦可以随时撤资,甲方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注资方式:乙方的股本分两次向甲方注入。 1、第一次注资时间,为乙方口头向甲方表明有参与甲方投资的意向之日,此时的注资比例不低于投资人所持总股份比例的10,即人民币万元; 2、第二次注资时间,为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后的三日内,此时的注资比例将是投资人所占全部股份比例的90,即人民币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享有绝对的经营权和管理权; 2、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享有收取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营业收入的4或年利润的8,用于该店参与公司对各连锁酒店经营、管理的各种费用开支。 3、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展开联合销售的义务; 4、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物资采购供应的义务; 5、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开展企业宣传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查阅该店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状况,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 3、当乙方持有的股权达到10即人民币万元时,享有在该店重要岗位(如总台接待、库房保管等)选择安排一名人员进入岗位任职的权利; 4、当乙方持有的股权达到20即人民币万元时,享有在该店财务中心安排一名人员进入岗位任职的权利; 2、自酒店开业之日起,乙方享有按所持股份比例按期获取股份红利的权利; 3、乙方负有按时、足额向甲方注入约定资金的义务; 4、乙方负有主动向甲方管理者提供有关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及建议的义务,但不得擅自以股份持有人的身份对该店正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出要求指责,必须通过正常途径方可。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上述条款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取约定金额3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搞活xx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xx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xx酒店共计资金100万元,甲方占总股份49,乙方占总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xx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xx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xx酒店按股共有)。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8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在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算之日或双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公司的出资金额、方式、持股比例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协议各方的出资,应于公司预核名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注入公司验资账户。 3、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按出资比例持有公司股权。上述出资完成后,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乙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四、公司的治理模式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方指派。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由方指派。 2、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公司治理机制按《发起人协议》执行。 3、元以下的支出由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任何一人决定并签认,元以上的支出须由和共同决定并签认,与就财务签认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友好协商。公司的财务由双方共管,会计由方委派,出纳由方委派。 4、双方应根据本条约定内容,公司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本协议与《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5、公司设立完成后方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沙石场开采和经营手续。 6、手续办理完毕,公司进行开采作业和加工销售。 7、公司在后续开采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由股东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公司开采完成后经营所得,应先偿还股东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后,再行分配利润。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以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六、特别约定砂石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9 合伙人(甲方):出生于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出生于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出生于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鉴于,三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店铺,为明确各方的权利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 1、店铺名称: 2、注册人: 3、经营范围: 第二条出资形式及出资比例 1、合伙人(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投资总额; 2、合伙人(乙方)以现金、管理及劳务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 3、合伙人(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投资总额; 第三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工资分配:合伙人乙方每月薪资为元,于每月初发放。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按季度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第伍条第一款合伙人股份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4、几合伙人不承担其中之一合伙人本经营协议外的所有的债权债务。 第双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火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两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他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五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店铺注册人。主要负责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负责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事务。 3、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决定合伙店铺的重大事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得损害合伙店铺的利益。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原合伙注册店铺业务。 2、合伙人因其他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或指定的法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的终止 1、经三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和合作关系; 2、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店铺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是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店铺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店铺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署地管辖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店铺,对外为合伙店铺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4、本合同经三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10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xxxxxxx,性别xxxxxxx,年龄xxxxxxx,住址xxxxxxx。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xxxxxxx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xxxxxxx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x年,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月1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 1。合伙人xxxxxxx(姓名)以xxxxxxx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xxxxx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x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xxx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xxxxxxx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xxxxxxx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xxxxxxx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1。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其它。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而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xxxxxxx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xxxxxxx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xxxxxxx份,合伙人各执1份,送xxxxxxx各存1份。 合伙人:xxxxxxx(盖章) 合伙人:xxxxxxx(盖章) 签约日期:xxxxxxx 合作经营合同11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名称:, 经营地点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退出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各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合作人分工 一、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或委托第三方担任。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 全体合作人(签名和按手印): 20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12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市(县)公司地址:隶属: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甲方投资元,占投资总额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元: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土地征用补偿费元专利权:元商标权:元技术成果:元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乙方:。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乙方: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 宜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方推荐,副经理人,由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方推荐,方推荐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份,送、、各一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银行帐户:地址: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银行帐户:地址: 年月日 公证或签证机关(公章) 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13 甲方:广州市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号合作开设餐馆,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总投资由乙方单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资、装修费、所有设备等所有费用;合作期满后店铺及设备属于乙方所有。 三、乙方须付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万元;签订合作合同当天乙方即付甲方启动资金人民币万元,其余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币万元。 四、双方签约后,甲方有专门班子协助乙方筹建门店,提供: 1、有偿:门店设计图纸及广告内容(也只有甲方负责设计);物料、器具、服装样品。 2、无偿:《营业手册》一套;物资采购计划;对加盟门店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使其工作能力达到开业要求。 五、工人工资在营业额的15内甲方有权调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况须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1、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3; 2、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5; 3、每月店的营业毛利率达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费为当月营业额的6; 七、每月的净利润属于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作经营合同14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xxxxxxxx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xxxx市(县)xxxx公司地址:xxxx隶属:xxxx经济性质xxxx(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xxxxxx元。甲方投资xxxx元,占投资总额xxxx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xxxx元:厂房:xxxx元,折旧率为每年xxxx机械设备:xxxx元,折旧率为每年xxxx专用工具:xxxx元,折旧率为每年xxxx土地征用补偿费xxxxxxxx元专利权:xxxxxxxx元商标权:xxxxxxxxx元技术成果:xxxxxxxx元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xxxx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xxxx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xxxxx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xxxx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xx方推荐,副经理xxxx人,由xxxx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xx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xxxx方推荐,xxxx方推荐xxxx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xxxx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xxxx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xxxx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xxxx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xx份,送xxxx、xxxx、xxxx、各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xx年x月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xx年x月x日 公证或签证机关(公章) xx年x月x日 合作经营合同15 第一条: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经营场所位于: 第五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的资金、技术、优势,使合作人通过合法手段,创造劳动成果。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六条: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到期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进行协议续签。本次合伙由合伙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七条:合伙人 合伙人:甲(姓名),性别,身份证,现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性别,身份证,现住址:。 第八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 合伙人甲(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比例。 合伙人:乙(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比例。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第九条:企业法人 经过甲乙双方协定,为了便于生产运营,现决定由方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手续。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利润分配,双方合意同等比例每季度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个人财产同等比例承担。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4、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一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 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5、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第十三条:合伙事务处理方式及负责人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人,其权限为:。 第十四条: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4、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了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伙的终止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的目的不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 第十七条: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职责: 1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剰余财产; 6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7、清偿后如有剰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内容双方应全面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伙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