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推荐度: 家庭装饰合同 推荐度: 装饰工程合同 推荐度: 装饰维修合同 推荐度: 简易的装饰工程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有关装饰合同锦集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饰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饰合同篇1 发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号: 本工程设计人: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装饰合同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东方家园 l、工程名称:外墙涂料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东方家园 3、工程内容:外墙涂料装饰 4、承包范围: 5、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甲方通知10日内进场,60天内完工。 6、承包方式:双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7、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每平方米单价28元,约计壹拾万平方米,约计总价贰佰捌拾万元。工人与材料进场后应付工程款30,刷好外墙涂料再付总价的60,竣工后经甲方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全部结清工程款。 8、工程质量:要求刷面不脱皮,不变色,光泽均匀,分色线平直,颜色一致。 二、乙方的责任 l、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严格按照设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3、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承担因自身施工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责任与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甲方的责任 l、严格按施工进度及时给付乙方工程款。 2、保证施工所需的水电并承担水电费用,负责协商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保证在收到乙方竣工通知后十日进行验收。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2条全面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给付工程款,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甲方如未按约定组织验收,超过二十天则视为乙方施工质量已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五、其他合同价格28元m2,包工包料,约计工程款为280万元估价,竣工按实有面积结算。实有面积为实际涂刷面积,即竣工后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六、门面58元平方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饰合同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装饰合同篇4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签章: 电话: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单位地址:签章: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电话: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装饰合同篇5 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服务电话: 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 工程地址: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不含电脑效果图),估算总收费 元,金额大写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上门测量费和800元方案费);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800元张(a4);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7、门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 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物业认可的房型图、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三)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非法人公司需负责人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其它解决方式:。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限一次); 2、设计师免费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门服务二次); 3、设计师免费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工地现场图纸验收)(一次); 4、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助理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5、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一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五、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装饰合同篇6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慨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4。工程保修:隐蔽工程为3年,装饰工程为1年。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属于乙方范围)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付责任。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元; 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结算时一次结算。 7。质量要求: a。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b。本工程如甲方需要更改主要材料,则按预算表上单价为基准,多退少补,按实计价。 c。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d。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装饰合同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装饰合同篇8 发包人: 承包人: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承包人(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 本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 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 2。; 3。; 4。; 5。。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 年月日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年月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备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目 金额备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2)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4)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装饰合同篇9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神洲天润置业有限公司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标准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1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