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推荐度: 汽车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汽车租赁合同(荐)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汽车租赁合同1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约定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为汽车临时租赁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从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三、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需提前一天以电话的形式预约,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车型和租赁车辆行车的全部路线,行驶所需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将双方同意的内容填写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上,并用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确认。乙方随时可以核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填写的内容。 四、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甲方在每月1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需在接到发票的5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总租金额x5。现金方式。甲方在每月1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每月将月结租金在5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总租金额x5。 五、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选用的车型为;车辆每日工作时间为十个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x元,若车辆超时工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x元小时,不足一小时以一小时计收;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需要,导致甲方车辆驾驶人员需在外地住宿的,由乙方支付司机食宿费人民币200元。 六、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车辆车况状态良好;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限;所配备的司机服务态度良好,熟悉路程,并保证按时到达。 七、本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在本租赁合同期内,按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列出的行驶区间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司机违法违规行驶,及在禁止停车的场所停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九、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支付情况以甲方提供的《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为依据。 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十一、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提供准确的行驶路线并严格按照事先双方协商同意的路线行驶,若乙方要求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内容不一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十二、在租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个小时内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级别的车供乙方使用,但不负责因此对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而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不提供任何行车服务,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给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交由合同签订地(深圳)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 乙方:(盖章)(乙方)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租用车辆状况 。 2、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3、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4、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5、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6、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 7、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8、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10、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11、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3 租赁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情况 1。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必须使用汽油。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甲方按月租金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押金万元,签订本合同后,三个月内支付租金元,车辆使用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帮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五、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租赁方:承租方: 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牌货车。车牌号为: 二、租赁期限:暂定年。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元。 三、租赁费用:元月。租金先交后使用每月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车辆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元。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间接和直接损失费元。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6、年审费用元内由承租方负责,元以上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将油加满交承租方,承租方归还出租方时需将油加满。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9、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存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用0月。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四)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租赁时间:起租月日时还月日时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车辆有效证件。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5、乙方在不配合甲方维护预约时间达三次以上或在乙方不合理的使用车辆情况下,甲方将有权对乙方租赁车辆收回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的时间以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按合同交纳的全额租金收取10的违约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10日至30日将以月租金收取租金,以此逾期足月按月租金,足季按季租金,足年按年租金收取租金,反之不足年季月的按日租金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定期维护,保障租赁车辆能正常使用,自觉承担若因车辆不合理使用、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电动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见店内公告《收费维修项目明细表》),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二、保证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及费用。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7日内押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押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三、意外风险及处理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东风牌货车。车牌号为: 二、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年月日年月日)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元。 三、租赁费用:元月(大写:伍仟伍佰元每月)租金先交后使用每月25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车辆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50、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元(大写:元整)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间接和直接损失费元(大写:元整)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6、年审费用元内由承租方负责,元以上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将油加满交承租方,承租方归还出租方时需将油加满。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的场地及其设施,在双方自愿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总计为1200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保证金 3。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3。2为确保出租场地及其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3个月房租共元作为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保证金冲抵租金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应与甲方共同清点室内设施,并付清本租约项下其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3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个月支付一次。付款日期应在每(月、季、半年)号之前。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租,应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该滞纳金每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伍收取。 四、费用承担: 4。1租赁期间房屋有关物业费由乙方承担; 4。2电话、宽带费、收视费、车位费由乙方按规定支付; 4。3房屋的。冷热水、电、天燃气消耗按每月查表实数由乙方交付。 五、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5。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5。2甲方须按时将出租房屋及其设施以本合同约定的状态交付乙方使用。 5。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交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拒绝甲方或其他人打扰而安静使用出租房屋。 5。5非因乙方或与乙方相关联的第三人的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5。6甲方可在征得乙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巡视,检查该房屋内部使用情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5。7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六、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6。2事先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屋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6。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对甲方的赔偿。 6。4在承租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所负的一切对外债务也无权及不得以房屋利益交换。 6。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及其他装备,除有关经营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品等,其余整体装修部分不得拆卸和损毁(双方另有协议除外)。 6。6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租用房屋的结构需要重新装修,对甲方原有设施进行变更等,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进行。 6。7乙方应爱惜使用甲方的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进修复原状,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应照价赔偿。 6。8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与共用设备,并保证完全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大楼管理规章制度上所载内容。 6。9因乙方对该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致使人身、房屋或财产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10乙方在未违反本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七、解除合同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终止。 甲方扣留乙方已付保证金,乙方付清本租约项下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未满期约的租金。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 B、无故拖欠租金超过十天(另有协议除外); C、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抵押等; D、乙方要求提前解约。 7。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支付与乙方已保证金等金额的补偿金,同时退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及未满期约租金,此合同解除。 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 九、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证件审查 在本合同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应出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附于合同之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之外的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谨在此确认。 汽车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车牌:粤AU3U20;车辆识别代号:LHGGM2651B20xx604;发动机号:2318580;品牌型号:锋范牌HG7154CAA;租车期限自20xx年7月5日至20xx年10月4日。租还车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8号; 2。甲方按每月43002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签订协议后预付租金4300元和押金8600元给甲方,甲方开具相应押金和租金收据,用车辆期满后凭押金收据在10日内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扔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的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他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任险缴纳养路费。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如有违章情况所产生的处罚(包括扣分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6。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7。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通知雅芳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0元清理费。 8。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日收取每日超时费150元日; 9。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权利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10。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有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1。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拍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2。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3。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4。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需允许的驾驶人员。 15。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钱,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6。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现报告单。 17。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其他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他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符合国家对租赁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1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辆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车期限及用途 甲方将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 交付地点: 用途: 二、租金标准及担保 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乙方租车在个月(不含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甲方负责车辆的级维护和年检。 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区域内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权力义务 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约定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牌照),为用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二、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甲方提出,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三、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费。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在本合同生效后,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因乙方人为原因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修缮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车辆意外保险,则按车辆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应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七、、乙方保证在使用该车辆过程中从事合法活动,如乙方违法使用该车辆造成甲方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八、甲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九、对于在该车辆交付后,乙方使用过程中缴纳保险责任、维修责任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后乙方在占有和控制该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章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芳草地雪岭仙山B组团平基土石方工程,甲方租用乙方的铁马汽车(运建筑弃土用)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租用汽车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或工程结束。 二、使用场地:武隆县仙女山镇芳草地巴维亚雪岭仙山B组团平基工程施工现场。 三、租金及计价方式:月租元月台,汽车每天工作时间与工程进度同步,根据工程的。需要,汽车每天基本工作时间为早上6:30至当日晚上12:00,每月汽车维修时间三天,若超过三天,则甲方按元天扣除乙方该机具的基本月租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如下雨、下雪等),导致无法工作,乙方租金照收。 四、付款方式为月结。乙方工作时间满一个月后,甲方按实支付乙方租车费用,乙方汽车进场后,我司加油员对每台汽车在加油前的原有库存油量进行测量,并签字确认,以保证车主的利益。甲方付款给乙方时,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租赁发票、油发票、机械发票、机械配件发票等。 五、进出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租用半年以上,出场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机械在甲方租赁期间,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当日工作完毕必须由驾驶人员检查机窗玻璃及车门关锁好,方才下班。 七、责任和任务: 1、在租赁期内,燃油费、操作工食宿费均由甲方负责。 2、驾驶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但甲方无权要求驾驶员违章操作。 3、乙方按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时,甲方应安排时间给予配合。 4、乙方在土石方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汽车行驶的安全,确保安全驾驶,并经常检查机械故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1凡因汽车飞石或掉石造成过往行人或其它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由乙方承担。 4、2因汽车驾驶不当或机械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3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公路边电线被拉断,电杆破损的一切损失。 5、设备在租赁期内,若有变动,甲方(或乙方)应提前通知对方,以便安排。 八、若有一方违约或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自乙方机械进场,正式开工之日起生效,至机械报停后租金截止,由甲方付清乙方租金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备注:其它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15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XX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中介方代表: (或盖公章) 年月日